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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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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大风新闻6月13日报道,2025年下半年,王依(化名)报名黑龙江七台河市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考桃山区桃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医生岗位。2026年1月,她以综合成绩61.13分位列岗位第一,登上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拟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然而,公示期过后,她没有等来入职通知。2026年4月,桃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新公告,另一名考生以57.78分进入考察与体检名单。在王依多次反映要求“还回事业编制”后,2026年6月8日,该岗位被公告取消。
对此,桃山区人社局的回应,王依的身份为执业助理医师,由于相关业务责任人资格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其进入笔试,面试两个环节,并在面试后发现她为执业助理医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相关条款规定和专业部门综合研判,王依不符合资格条件。区纪委监委已对相关业务责任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条规定,医师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发给医师资格证书。
也就是说,招聘公告中所要求的“具备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没有界定应当是医师还是助理医师。自然,持续执业助理医师的王依,是满足招聘条件的,就应当按照笔试和面试综合得分录取。
但是,最终公示的是比王依低3.35分的另一名考生。这就不能不让人觉得,这次的所谓公开招聘,确实存在“萝卜招聘”嫌疑。因为,招聘公告明确不能递补的。也就是说,具体人员可能早就内定好,只是通过公开招聘走一下过场、图一次形式。令他们没有料到的是,内定者分数比第一名低了3分多,就让这次公开招聘显得非常尴尬了。
比较有意思的是,如果真的觉得王依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就应当态度坚定一些,宁缺毋滥。可是,偏偏递补了一个,又是什么意思呢?除了递补之外,桃山区化解专班还找到王依,给她提出了一个“三不行、三行”的方案。
三个“不行”,就是无法给予王依事业编;可以将王依作为区聘人员,但无法享受职业年金;也无法享受13薪的事业编制待遇。
三个“行”,可以给王依提供区聘岗位(应发工资5000余元,实发4000余元);补偿备考培训费用两万余元;承诺将来招录助理医师岗位时为其保留,并给予一年带薪备考时间。
既然招聘是因为卫健局工作人员的失误造成的,那么,为什么又要给王依一个“三不行、三行”方案呢?分明就是心里有鬼嘛。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对这起存在“萝卜招聘”嫌疑的事件,桃山区纪检监察机关也被动介入了。所不同的是,纪检监察机关不是来调查事件的,而是对卫健局工作人员“失职”立案调查的。
如果纪检监察机关调查“结果”,认定卫健局工作人员存在失误,那有关方面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将王依从录取名单中拿掉。我们不知道,当地纪检监察机关是否真的这样做的。如果真的这样做了,那就等于给这次存在“萝卜招聘”嫌疑的事件背书。一旦调查结果显示,此次招聘确实是“萝卜招聘”,那对纪检监察机关的公信力和形象是会产生不利影响的。
也正因为如此,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对此起事件的介入,一定要慎重。卫健局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失误,应当立案调查。正常情况下,工作人员是不会把执业医师的条件弄错的,而极有可能是在研究招聘事项时,没有想到王依这个只有“执业助理医师”证的考生,比具有“执业医师”证的考生强这么多,导致“萝卜招聘”失败。
而王依又在给予其比较好的“补助”“补偿”“弥补”条件下,仍然不依不饶,自然会让招聘单位难以容忍,并做出了取消岗位的更错决定。也就是说,无论是违规递补还是取消岗位,都显得随意性很强,更应立案调查。
因此,此起事件,当事人完全有理由走司法途径,起诉人社部门、卫健部门,尤其是人社部门,必须为此起事件的发生买单,而不要将纪检监察部门硬拉进来,让他们来为有关方面的错误行为背书,这样的话,结果会更差,后果也更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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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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