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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概述

案件概述

离婚诉讼中,当双方名下拥有多套房产及车位等财产,且就子女抚养权存在争议时,如何通过调解达成一致,是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本案中,当事人因感情破裂,双方就多套房产车位的分割方案及子女抚养权归属存在分歧。法院审理过程中,双方经调解达成协议,明确了子女抚养权归属及财产分割方案。

案件背景

案件背景

当事人是离婚诉讼中的原告(女方,化名:王女士)。她与丈夫(化名:张先生)结婚多年,育有一子。婚后双方因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王女士向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判决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位于成都市的多套房产、多个车位、存款等),并要求确定婚生子的抚养权。张先生同意离婚,但就子女抚养权归属及多套房产、车位的分割方案与王女士存在分歧。

  • 当事人身份:离婚诉讼中的原告(女方)
  • 核心矛盾:双方同意离婚,但就子女抚养权归属及多套房产、车位的分割方案存在争议
  • 关键词:多套房产分割、车位分割、子女抚养权
核心难点

核心难点

难点一:房产种类较多,价值评估需梳理。
双方名下拥有位于成都市的多套房产及多个车位,地理位置、面积、市场价值各不相同,梳理和评估工作需要逐项进行。

难点二:抚养权与财产分割的联动。
王女士的诉求涉及子女抚养权及多套房产、车位的分割方案,需要在调解中统筹兼顾。

代理工作情况

姚瑶律师、刘乃豪律师代理本案。在诉讼过程中,律师围绕案件事实开展了以下工作:

  • 对双方名下的多套房产、多个车位、存款等财产进行梳理,形成财产清单并评估其市场价值。
  • 结合当事人的诉求,明确调解方向和目标。
  • 在调解过程中,向对方说明相关事实和法律依据。
  • 在调解中提交财产清单及评估报告。
案件结果

案件结果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具体调解协议:

  1. 婚姻关系:双方自愿离婚。
  2. 子女抚养:婚生子由王女士直接抚养,张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至年满18周岁止。
  3. 财产分割:王女士获得位于成都市的多套房产及多个车位的相关分割方案,并分得相应存款;张先生获得其他财产。
  4. 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按比例分担。

关键词:多套房产分割、车位分割、子女抚养权

法也说法

法也说法

  1. 调解是离婚争议的解决方式之一。通过调解,双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就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
  2. 梳理家庭资产是调解的基础。对双方名下的房产、车位、存款等财产进行梳理,形成清晰的财产清单,有助于在调解中提出合理的分割方案。
  3. 抚养权与财产分割需统筹兼顾。在离婚诉讼中,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往往是相互关联的,需要在调解中综合考虑。

免责声明

本文所涉案例为四川法也律师事务所代理的真实案件,各方信息均已进行化名处理。每个案件的具体事实、证据情况及法律适用均存在差异,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对任何案件结果的承诺或保证。如您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建议携带材料向专业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