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飞刚直廉慎,始终不易其节。尝坐省中,诏趣召之,见于便殿,谓雄飞曰:“若卿,可谓真廉者矣。闻卿贫甚,今特赐卿银二千五百两、钞二千五百贯。”雄飞拜谢,将出,又诏加赐金五十两及金酒器。雄飞受赐,封识藏于家。后阿合马之党以雄飞罢政,诣省乞追夺赐物,裕宗在东宫闻之,命参政温迪罕谕丞相安童曰:“上所以赐张雄飞者,旌其廉也,汝岂不知耶?毋为小人所诈。”
选自《元史》卷一百六十三《张雄飞传》
张雄飞-选自国家图书馆藏明万历三十年(1602)北京国子监刻本《元史》
张雄飞,字鹏举,琅琊临沂(今山东临沂)人,是元代初年以刚直清廉著称的官员。其二十余年仕宦生涯,以维护法纪、体恤民生为己任,在元代政坛留下鲜明的印记。
张雄飞的刚直清廉,在审理费正寅一案中展现得淋漓尽致。参议枢密院知事费正寅奸猾弄权,被人揭发后,忽必烈命丞相线真与张雄飞等人共同审理。案件查办之初,便有众多权贵前来说情施压,张雄飞不为所动,反而更加坚定了彻查的决心。最终将费正寅及其同党依法处死。此案审结后,朝野风气为之一肃,百官对其无不敬畏。
张雄飞不仅严于律己,而且对家人也约束严格。长子张师野在东宫任宿卫,阿里海牙为讨好张雄飞,推荐张师野任荆南总管。张雄飞坚决拒绝,并告诫儿子说:“我身居执政之位,若你此时为官,天下人必认为我徇私。我一日不离此位,你们兄弟便不得为官。”
张雄飞的清廉,得到了元世祖忽必烈的褒奖。一次,忽必烈单独召见张雄飞,说:“你是真的廉洁之人,我听说你家里很清贫,特地赏赐银二千五百两、钞二千五百贯。”还没出门,忽必烈又追加赏赐黄金五十两和金酒器。回到家后,张雄飞却将这些赏赐悉数封存,分文未动。等到张雄飞离任后,阿合马党羽矫诏追夺赏赐。太子派人告诉丞相说:“皇上所以赏赐给张雄飞,是为了表彰他的廉洁,难道你不知道吗?不要被小人所欺骗。”
张雄飞一生,以刚直为骨,以清廉为魂,敢于同权贵抗争,敢于为百姓请命。在元代初年的官场中,他如一盏明灯,以自身言行匡正风气,其廉洁奉公的节操,足以垂范后世。
(国家图书馆 吴春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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