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广东·深圳)获悉,6月10日,深圳控股(00604.HK)旗下的深业泰富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深业泰富物流集团”)因涉嫌未经审批同意占用、挖掘道路,其被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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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显示,深业泰富物流集团的违法事实是:

2026年03月12日11时32分,处罚机关执法人员在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深业泰富广场路段对深业泰富广场连接招商中环地下通道工程进行勘验,发现该工程占用、挖掘人行道长6.8米、宽3.3米,面积约22.44平方米。

该工程建设单位是深业泰富物流集团,该工程占用、挖掘人行道未取得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根据调查,深业泰富物流集团实施了建设单位未经审批同意占用、挖掘道路的违法行为。本案中,当事人擅自占用、挖掘普通道路22.44平方米。

对此,处罚机关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对其处50000元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交罚决第〔2026〕ZD036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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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深业泰富物流集团官方网站介绍,公司前身为深圳笋岗仓库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笋仓公司”),是1983年8月23日成立的深圳特区早期的一家中外合作企业,主要经营仓储、运输业务及工贸企业。80—90年代的笋仓公司作为我国重要的进出口货物流转中心和信息中心,拥有全国最大的多功能现代化商业化仓库区和全国首个出口监管仓库区,公司从一家传统的物流仓储企业发展为大型综合性商贸物流地产企业,形成了“商贸物流园区+专业市场开发运营”的独特商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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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显示,深业泰富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32379.9552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蒋朝晖,大股东为深业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后者是深圳控股(00604.HK)全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