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秀兰今年六十二,老伴走了三年,女儿在外地成了家。她一个人住在老房子里,日子过得像白开水——买菜、做饭、遛弯、看电视,一天一天就那么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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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热心,给她介绍了老周。老周条件不错,退休金比她还高,人精神,会做饭,看着也体面。俩人见了面,聊得还行,一起逛菜市场,一起压马路,林秀兰觉得生活总算多了点颜色。
可老周提了个“搭伙方案”,她听完心里就凉了半截。
老周说:房子各住各的,生活费平摊,小病互相照应一下,大病各自找自己儿女解决。
话里话外,清楚、公平、不麻烦。可林秀兰坐在那儿,总觉得哪不对。
她问老周:“你到底为啥想跟我搭伙?”
老周挺实在:“一个人太闷了,找个伴说说话,吃饭热闹点,生病有人给递个药就行。”
就这么简单?林秀兰听着,忽然像被泼了盆冷水。她明白过来了——老周要的是个室友,是个饭搭子,是个“万一摔了有人打120”的邻居升级版。可她要的,不是这些东西。
她想要的是那种半夜醒来,看见旁边躺着那个人,心里就踏实的感觉。是明知道两个人会有摩擦、会拌嘴,但还是心甘情愿忍下去的那种东西。
没有这个,再好的条件都是空的。
林秀兰拒绝了老周。她发了条长信息,说自己想要的太多,怕两个人都给不起。老周没纠缠,回了句“尊重你的决定”,就再也没提。
后来老周还是会给林秀兰发消息,问她今天去不去买菜。林秀兰笑着回个“去”。日子该过还得过,她照样养她的猫,种她的花,坐那把老藤椅上晒太阳。
窗外桂花开了又落,风还是那个风。
她心里清楚:孤独可以忍,但不能将就。那个能让她心安的人,可能永远都不会来了。但那又怎样呢?好好活着,又不是非要搭伙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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