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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骑着电动车载着三四个人在车流中穿行,深夜轰鸣的改装摩托车扰民又危险……近日,柳州市公安交管部门查处了多起典型案例,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案例一:男子无证驾驶改装摩托

6月11日22时许,在柳江区南环路柳汽三基地路段,柳江大队民警正在开展飙车炸街违法整治统一行动。行动中,一辆普通两轮摩托车引起民警注意,于是立即将其拦停检查。

经初步查明,摩托车驾驶人韦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300元,并扣留机动车,同时,韦某驾驶的摩托车存在擅自拆除或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非法改装行为,因驾驶擅自改装的机动车,韦某被处以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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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未成年人骑电动车搭载4人

6月12日0时许,在金岭路统一行动卡点,执勤民警发现一辆二轮电动车存在明显超员情况,随即将其拦停。

经查,驾驶人黄某未满16周岁,且其驾驶的电动自行车上搭载了4名同龄乘客,属于严重超员违法行为。柳江大队民警第一时间通知黄某的监护人到场,并对监护人进行了普法教育。依据相关规定,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被处以罚款20元,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被处以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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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

6月12日16时许,在城中区桂柳路,交通管理指挥大队打击飙车炸街、持械飙车专项整治队发现一辆车有异常情况,于是将其截停检查。经查,黄某未满18周岁,涉嫌多项违法: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针对以上违法行为,民警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另外,民警还发现黄某车上有管制刀具,随后将其移交给城中分局柳东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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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部门提醒:

• 年满18周岁且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后方可驾驶摩托车,严禁无证驾驶;

• 严禁非法改装机动车,特别是拆除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飙车炸街”行为,不仅扰民,更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 驾驶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且不得违规载人,搭载多人极易引发车辆失控导致事故;

• 请家长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和日常监管,切勿让未成年人违法驾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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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黄崇焊

内容来源:柳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