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流失这事,不是一天两天造成的。
有些人打着“合法”的旗号,把公共资产绕来绕去,最后装进了自己口袋。
下面这几个都是近年已经判了的真案子,看看他们是怎么一步步把国家财产搬空的。
套路一:伪造坏账,零元买走国企
2000年左右,南京一家工程公司改制。原领导自己成立改制小组,集体造假,把账上2000多万应收款全做成坏账。明明净资产超2000万,硬是做成负资产。按照政策,负资产企业可以低价甚至零元转让。结果,一家总资产近2亿的国企,就这么被人零元拿走了。后来还查出涉案人员挪用公款2100万。
套路二:贱卖股权+借款回购,借鸡生蛋
大连一家粮食物流央企,原总经理伪造签名,把子公司大部分国有股权低价卖给私企。再用母公司名义,给这家私企几个亿的借款。私企拿着母公司的钱,回头去收购母公司的好资产。母公司用自己的钱买自己的东西,加上持续亏损,国有资产损失了几十亿,最后只收回2.4亿。这个案子从2004年到现在,已经十多年了。
套路三:自导自演债务纠纷,法院判决“合法”转移
广州某公司原总经理,从1998年到2013年,花了15年布局。他成立多家私人公司,把国企名下110万平方米的优质地产和物业转出去。更绝的是,他编了一套债务纠纷,让国企“欠”自己的私企一笔钱,然后通过法院判决,以物抵债,把国企物业合法地转到了自己名下。每一步都有合同、有法律文书、有法院盖章,可从头到尾都是自己跟自己玩。
套路四:融资性贸易,合同签了货没有,钱空转到崩盘
广西宏桂集团原董事长,为了政绩,搞了大量融资性贸易。签了一堆合同,但一件货物都没实际交易过,说白了就是资金拆借和空转。只要上下游资金链不断,账面上的贸易额就很好看,政绩也好看。可一旦链条断了,窟窿就露出来了。最后造成7.2亿国有资产流失。
这四个套路有一个共同特点:把合法的程序当成了工具。改制政策、法院判决、贸易合同本身都没问题,但在这些人手里,成了掩盖非法目的的“外衣”。穿了合法外衣的掏空,比直接贪污更难发现,也更难追责。
堵漏洞当然要紧,但比堵漏洞更重要的,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这话说了很多年,在国有资产保护这件事上,依然是最朴素、最管用的一句话。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