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魏春亮
01
上市公司“遇见小面”告夫妻店“渝见小面”这件事,我一直都在默默关注。
今天凌晨1点27分,趁大部分人都在睡觉,遇见小面创始人宋奇“公开”道歉了。
是不是有人不太知道“遇见小面”是哪家?
我说一个事,估计大家就有印象了。
就是土豆的双胞胎弟弟吕严去吃面,却加不了葱花的那家。
事情也不复杂,全国连锁品牌“遇见小面”,把河南南阳一间名为“渝见小面”的街边夫妻店给告了,理由是——
商标侵权
“遇见小面”没有沟通,没有警告,直接一封法院传票送到“渝见小面”店主手里,直接进入诉讼程序。
对方律师表示“至少赔七八千,否则就等开庭”,他们是正常维权,没有协商余地。
这一招,雷厉风行,又狠又准。小夫妻哪见过这阵仗,老板娘觉得委屈:
“要求赔七八千块钱,我8块钱1碗的面,至少得卖1000碗,还不算成本。”
02
但是,只要有一点常识,就能感觉“渝见小面”并没有侵权。
而《中国青年报》采访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副总裁、高级权益合伙人陈燕红,她也给出了专业的解释:
第一,“渝”为重庆市法定行政区划简称,属于商标法项下公共通用地理词汇,经营者善意使用地域简称标注菜品产地、籍贯,属于法定正当使用行为。“遇见小面”品牌可以把“遇见”注册为私有商标,但无权独占“渝”这个地域用字、垄断“yu”这个读音。
第二,“渝见小面”店铺所在地南阳并无“遇见小面”线下门店,品牌未形成本地市场知名度,本地餐饮消费公众可能没有品牌认知基础,大概率不存在关联关系。
第三,“渝见小面”这家夫妻小店,门头、装修、菜品全盘独立,可能并不存在模仿、蹭热度行为。店主本就是重庆人,取名可能只是标注家乡风味。
总之,读音近似、部分文字重合,并不直接构成商标侵权,得结合音、形、义、整体标志、消费场景综合判断。
商标侵权的司法裁判的核心标准有两个:
一是消费者品牌来源混淆可能性;
二是商户主观冒仿恶意。
两者缺一不可。
根据律师的说法,这两点在“渝见小面”身上都不成立。
03
如今,“遇见小面”撤诉并道歉,但广大网友似乎并不买账,纷纷表示:
不是舆论爆发,你们能认错吗?
不是你良心发现,是你怕了
机场和商场吃过,以后尽量不吃他家吧
这种以大欺小,毫无道理可言的店,跟电视剧上面的黑店有什么区别,抵制完全正确!
“遇见小面”可能确实是怕了。
在周末两天,“遇见小面”的不少储值会员在网上晒出退费截图,以此表达对“遇见小面”此次维权行为的态度。
有意思的是,有消费者把不足1元的余额也申请了退款,以表达不满。
经历这次风波,“遇见小面”的股价迅速下跌,从发行价7.04港元,一度跌到了3.5港元,几乎腰斩。
遇见小面在6月12日就已经撤诉,但遇见小面创始人宋奇的道歉信,6月15日才姗姗来迟。
我就想问一句,这件事沸沸扬扬闹了那么多天,您宋是今天才知道的吗?
而且,道歉信的发布时间还选择了大半夜,是生怕被更多人看到你们真诚的道歉吗?
04
而且,就连这封道歉信,也充满心机,让人极为不舒服,我来分析一下。
第一,刚说完一句道歉,宋奇就开始回忆起自己和太太的艰苦创业岁月,这是怎样的人格分裂啊?你们创业艰辛,难道人家小夫妻的创业就容易了?
宋奇本想打情感牌,拉近和消费者的关系,塑造知道感恩的形象,可既然自己淋过雨,怎么还把别人的伞给折断呢?这不叫共情,这叫过河拆桥。
第二,宋奇说可以把自己注册的第35类“渝见小面”商标无偿赠与南阳小夫妻,可第35类是广告/销售,说白了就是可以给别人做广告、帮别人做加盟招商、替第三方卖货。这对单店经营的夫妻店来说,几乎没有任何意义。
人家想要的是餐饮商标,你给人家广告/销售商标,还大言不惭地说是“无偿赠予”,媒体一报道,说成“拟将相关商标无偿赠予渝见小面”,感觉他们多正直善良,多皇恩浩荡似的。可实际上,是高高在上施舍给别人一个人家根本不需要的东西,就想以此赢得所有消费者的好感,宋总好谋算。
第三,宋总一直强调自己公司的文化是“正直、善良”,可我完全没看出来。要知道,他们不仅起诉了“渝见小面”,这几年,他们还曾以同样的理由起诉了成都市新都区的“钰见小吃店”、重庆市巴南区的“谭杨餐饮店”以及山东东营的“海荣遇见小面馆”。其中一家小面店被判罚执行了8000元的赔偿。而我在微博上看到,遇见小面还告了东莞一家倒闭了半年的“渝见小面”。到处疯狗一般地投诉,哪里“正直、善良”了?
更让人无语的是,宋总前一句刚说“承认错误,承担后果,不甩锅”,后一句就说“已中止和外包律所的合作”,把锅轻飘飘甩给了外包律所。可一个简单的道理是,如果没有你们的授权,外包律所可没有权利到处起诉。律所尽职尽责给你们干活,最后却要背上了所有的黑锅。
多说几句,作为一个在网上写点文章的作者,这件事我有发言权。前几年有“维权骑士”等版权代理找我,说只要我授权给他们,他们就可以代表我去找那些抄袭我的人,得到的钱可以跟我分。但我拒绝了,我也痛恨抄袭,可他们一旦代表我,就是我在向他人索赔,我不想让大家把我看成到处索赔的人。
如今回头看,人家市值几十亿的上市公司,都还惦记夫妻店的几千块钱,我当时的矜持,显得格外可笑。看来我挣不到钱,是有原因的。
可反过来说,如果我这样的苦逼作者都能拒绝他人代理我去索赔,堂堂上市公司却授权律所去搜刮普通人的仨瓜俩枣,事后还甩锅撇清干系,还真有脸。
第四,最后宋总又把自己塑造成了一个“普通顾客”,经常去寻觅那些“酒香不怕巷子深”的小馆子,然后又夸了一通小馆子的多样性和个性化,甚至上升到了“民族文化”的高度。
可如果他真的把自己当成“普通顾客”,他就会知道,普通顾客是不会把“渝见小面”和“遇见小面”弄混淆的,两者根本就毫无关系。而且“普通顾客”就只是吃饭,不会拉“民族文化”的大旗来做虎皮的。
总之,宋总一直在反思,最后得出的结论就是甩锅给律所,只给南阳一家饭店道歉,并试图用华而不实的“无偿赠予”挽回损失。
他甚至没有承诺停止向其他小微商家发起的商标维权。
如果遇见小面就这个态度,我看他们是想做第二个西贝。
05
对宋奇这封所谓道歉信的最好回击,就来自于南阳“渝见小面”的店主李勇。
在宋奇发布道歉信两个多小时后的凌晨4时左右,李勇也发了《致遇见小面宋总及各界朋友的一封信》:
李勇的回信更见格局,更加高明。
第一,表明于私无法坦然接受道歉,一句道歉无法抹平这段时间的委屈、压力与煎熬。
我特别喜欢李勇的这个态度,不是所有道歉都能换来原谅,你也可以选择不原谅,这是对自己的忠诚。
第二,于行业角度选择接受致歉,不愿小面行业蒙受负面评价。
如果说于私不接受道歉,是忠实于自己的内心;那于公接受道歉,更显格局的高远,心胸的宽广。
第三,提议将商标赠与小面行业,李勇认为宋奇赠送的“渝见小面”商标可以赠与小面行业,造福更多合法合规的小商户。
这才是自己淋过雨,所以总想替别人撑把伞,对吧,宋总?
第四,郑重提议向消费者和小微商户致歉:他希望宋总及遇见小面,向小面消费者以及全国范围内并无恶意侵权、只是踏实谋生的小微商户致歉。
是的,向“渝见小面”道歉,向吕严道歉,本质上是向舆论道歉,而不是真心悔过。只有向所有被投诉的无恶意的小微商户致歉,才能体现出遇见小面的真心。
最后,李勇说这件事就此翻篇,没有再乘胜追击,还祝福遇见小面。这才叫格局,这才叫大气。
相比之下,遇见小面那封处处透着算计的道歉信,像是一个漏洞百出的笑话。
在我看来,这次的网络舆论,不仅仅是单纯地帮助弱者。如果是真故意模仿和混淆,就算是小店也不占理,这和店的大小无关。
这让我想起模特张亮告“张亮麻辣烫”还告赢了的事件,有些人就说,你叫张亮就不准让人家叫“张亮麻辣烫”了吗?事实并非如此,张亮告的是内蒙古某大学食堂里的一家张亮麻辣烫店,而原因是店家用了张亮和儿子天天的合影做广告,让人误以为是明星代言或开的店。
这家小店侵权了张亮的肖像权、姓名权,也干扰了张亮的正常代言秩序,告他一点问题也没有。
回到这件事上,人们这次之所以对遇见小面不满,最重要的原因是,遇见小面的这次所谓“维权”,根本就站不住脚,纯粹就是在以大欺小。
就是这么简单。
最后,李勇都已经呼吁宋总,向被他们告的、全国范围内并无恶意侵权,只是踏实谋生的小微商户道歉。
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建议,这是挽回声誉的好机会。人家已经给出了解决方案了,不知道遇见小面的宋总能不能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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