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布一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一名 40 岁女子因猜忌同居男友出轨,蓄意泼洒下水道疏通剂将对方灼伤致残,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承担相应民事赔偿。
据法院审理查明,马某与张某系同居关系。2025 年 6 月,马某怀疑张某与其他异性存在不正当交往,二人发生激烈争执,张某随后愤然离家。不久后,张某因遗落手机、身份证,折返住所敲门取回物品。此时马某心怀怨恨,提前将具有强腐蚀性的下水道疏通剂倒入塑料盒中,随后开门将液体直接泼向张某的脸部及身体。
事发后张某随即报警。经专业检测,涉案疏通剂含有硫酸根离子,腐蚀性极强。司法鉴定结果显示,张某面颈部形成瘢痕畸形,容貌遭到严重损毁,伤情达重伤二级,伤残等级为五级。案发后马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期间未主动报警施救,还刻意清理现场痕迹。
庭审中,辩护人提出马某作案具有突发性,主观恶性较小。法院审理认为,马某作为成年人,明知疏通剂具有强腐蚀特性,还特意关闭现场监控再实施伤害行为,作案主观恶性大,作案手段残忍,相关辩护意见不予采纳。考虑到马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且已足额赔付被害人损失,法院依法酌情从轻处理。
综上,法院依法判决马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同时赔偿张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 12 万余元,目前赔偿款项已履行完毕。
来源:现代快报、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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