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新闻网)
转自:河北新闻网
【#相识2天领证又闪离男方要求还20万#】#闪婚闪离妻子诉称丈夫婚前隐瞒疾病#近日,@纵览新闻 从和县人民法院公布案例获悉:2024年12月23日,男方李某男与女方王某女通过某婚介服务机构相识。仅仅两天后两人便登记结婚。登记次日,双方签订“彩礼协议”,约定李某男向王某女支付彩礼18.8万元。随后一个月内,李某男及其母亲通过银行及微信转账付清了全部彩礼。此外,李某男及其母亲还陆续向王某女转账约2.08万元,用于日常生活及节日表达情谊。婚后双方聚少离多,共同生活时间极为短暂。王某女婚后未工作,无稳定收入来源。2025年4月,双方正式分居。后王某女以李某男婚前隐瞒身体疾病、婚后实施冷暴力导致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李某男同意离婚,但认为王某女系借婚姻索取财物,要求其返还全部款项20.8万余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相识仅三天即登记结婚,婚后共同生活时间短暂,未建立稳定的夫妻感情,且双方均同意离婚,应认定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关于彩礼返还问题,法院依据相关规定,明确双方协议约定的18.8万元属彩礼;婚后李某男及其母亲转账的2.08万元,因包含爱意赠与(如“520”转账)及王某女婚后无收入来源所需的生活开支,不属于彩礼,不予返还。18.8万元彩礼远超给付方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应认定为高额彩礼。综合双方共同生活时间极短,未孕育子女,王某女无陪嫁或为结婚的重大支出,同时李某男作为成年人对待婚姻草率亦有过错等因素,法院酌定王某女按80%比例返还彩礼,即15.04万元。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