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十八年,也就是公元1892年的初夏,五十一岁的胡传跋涉在去埔里的路上。埔里是台湾中部山区的一个盆地,大概在今天南投县的位置,正处在所谓"番界"的边缘地带。这个人后来会因为另一个身份被人记住——他是胡适的父亲,安徽绩溪胡家的读书人。
胡传考科举不行,走科举走到一半转了道,靠捐官入了仕途,被分发到台湾这个当时大清版图上最烫手也最边缘的岗位,当台东直隶州知州。
作为一个安徽内地人,胡传并没打算在海岛上干出多大成绩,在台湾只是恪尽职守地做一份边疆官僚该做的事,巡视防军、查点粮秣、看看那些号称"开山抚番"的营盘到底有没有在干活。
这一趟他要视察与官府打了多年交道的"熟番",包括平埔族各社,部分已归化纳饷。还有深山里那些根本不认你大清律法的"生番",包括泰雅族、布农族等高山族群的各社。
胡传在埔里视察之后,写了一部书,叫《台湾日记与禀启》,把光绪十八年五月二十四日的一番经历记录了下来:
“埔里所属有南番,有北番。南番归化久,出亦不滋事。北番出,则军民争杀之;即官欲招抚,民亦不从,盖恐既抚之后,不能禁其出入,道路为所熟悉,不能复制也。民杀番,即屠而卖其肉;每肉一两值钱二十文,买者争先恐后,顷刻而尽;煎熬其骨为膏,谓之'番膏',价极贵。官示禁,而民亦不从也。”
这个现任从四品朝廷命官记录了一桩惊骇的事实,台湾当时流行“番膏”这种恐怖的玩意。拓殖之民屠杀生番,熬肉以为食用的膏状物。这种膏状物干嘛用呢?
骨头熬成膏,黑色的,凝结之后像猪油一样,据说要加中药材熬煮数日,去渣精炼,藏在背阴墙角的地窖里陈放。当时民间信生番世代住在深山里,喝山泉、吃野鹿、浑身自带抗瘴气的体质,那他们的骨血里就一定浓缩了某种"药性",特别是对疟疾有奇效。
得,老百姓把番膏当治疗疟疾的良药了。
这种“番膏”不仅在岛内热销,还沿闽粤商路外流,甚至流到南洋贸易圈里,越炒越贵,跟今天的“野生珍稀药材”一样,给人一种热带居家必备之良药的感觉。
同时期,加拿大传教士马偕1871年起就在台湾北部传教,他个人的日记里写过一件事,有数十个人跑到某处,目的是"得到生番部分的肉体作为食物和药",生番如果在内陆被杀,"通常他的心脏会被拿去吃,身体的肉也被割成一条一条的,骨头就被煮成胶,保存起来作为治疟疾的特效药"。他的记录里还没有确认此中残忍行为是为了炼制“番膏”,但是也指出了当年确实似乎有此事。
清代治理台湾将近两百年,对待原住民的政策是“画界封山,你不犯我”
。沿着中央山脉西麓,官府挑沟堆土,土堆形似卧牛就叫"土牛",旁边的深沟叫"土牛沟",再用红线在图册上标出来,这就是著名的"土牛红线"。红线以西归府县管,红线以东归山林管,理论上汉人不准越界入山垦殖,原住民也不准出界猎首。
但汉人要地。台湾西部平原就那么窄一条,一波一波渡海来的闽粤移民像潮水一样往上叠,地不够分了就得往山脚下挤,往番界边上蹭,偷偷摸摸越界去开那几亩险田。原住民看自家猎场变成别人的稻田,看祖坟地上的鹿被赶光了,当然不干。于是“出草”,猎首就成了某些社群传统的回应方式。
你砍我的树、烧我的茅、绑我的族人去汉人家里当奴工抵债,我就下山摸进你的庄子里取一颗头回来祭谷灵。双方都觉得自己在"防卫",也都觉得自己是被欺负的那一方。仇恨叠仇恨,血债滚血债,到了晚清这个结构已经绷得像一根浸了水的麻绳,随时能抽断。
而真正把这根绳子猛地拽断的,是日本。
同治十三年,1874年,日本借口琉球渔民遇害,派兵登陆台湾南端的琅峤,攻打牡丹社。日本打的旗号是"台湾番地无主论",意思是我打的不是你们大清的地盘,这是无主野蛮之地,你管不着。
清廷被这一巴掌扇醒了。
船政大臣沈葆桢紧急赴台,上奏朝廷“开山抚番”。用军队开路、设碉堡、移汉人入山垦殖,把"生番"纳入直接管辖。不管辖不行啊,被外人当了侵略的借口。
广东揭阳人吴光亮,淮军系统的老将,光绪初年以台澎总兵身份负责东路"开山"。从1874到1890年代,“开山”这条路从南、中、北三路往东海岸凿,沿途跟原住民各社打仗,数量多、手段烈。
吴光亮的部队绰号"飞虎军",广东籍的兵居多,打仗狠,修路也狠。1877年,吴光亮部在开凿水尾(今花莲瑞穗一带)到大港口(今丰滨)的道路时,就与当地的奇美社,阿美族的一个社群起了致命冲突。
奇美社杀了清军的总通事林东涯,吴光亮派营官林福喜去弹压,结果中了伏击溃败。随后清廷加派孙开华、沈茂胜的兵力,炮队也上了,奇美社连同邻近的纳纳社等几社联军终究扛不住近代军队的火力,四散退入深山。
传教士马偕以及日本殖民当局后来的调查档案都提到一件事,清军中似乎有人把杀死的奇美壮丁“烹而食之”。这话放在今天听着骇人,但在当时的边疆军事文化里,复仇性的食人行径并不是孤例,只是大多数人选择不写进正史而已。
不过,真正把这件事从“前线军暴”降格成“日常市集交易”的,只有胡传的这本笔记体历史专辑。
"北番出,则军民争杀之",只要深山里的生番(北番)踏出那条界线来到埔里附近的活动范围,汉人军民就抢着杀。为什么抢?因为杀了他有利可图。你屠猪屠羊才叫屠,你把人当猎物宰了,割成块拿到市上去,按两卖,一两二十文钱。一两大概合今天的计量单位37.5克左右,二十文什么概念?当时一碗好一点的面条大概六七文,也就是说人肉的定价大约是日常食物的3到4倍的价位。
不是几个人躲在暗巷里交易,是有买家市场,有需求,有流速。你把一个人的总肉量粗估一下,六十公斤的躯体去掉骨骼脏器大约能出三十到四十公斤可售肉,那就是八百到一千多两的销售额。胡传自己的日记语境里,一个县衙门的普通胥吏年俸不过才十几两银子,这笔账谁都会算。
“煎熬其骨为膏,谓之'番膏',价极贵。”日本殖民当局后来的档案极力从侧面宣传这一点。胡传说"官示禁,而民亦不从也"。作为州官他下了禁令,但也禁不了番膏的流通。
其实早在康熙年间,清廷对台湾山地的态度是"划出去不管"。黄叔璥1722年写的《台海使槎录》里就老老实实记录了番界两侧各自的生态,西侧汉庄种芝麻、种蔗、种稻,东侧番社逐鹿、种黍、住桁架屋,中间隔着密林深菁。
两边别越界,越界了我立碑警告,再越我就派兵驱离。到了嘉庆道光之后,越界私垦已经是半公开的常态。清廷面对成百上千的私垦庄头和原住民各社之间的摩擦,它起到的调节作用非常低。
于是冲突越来越多,越来越血腥,也越来越脱序。原住民方面是出草猎首的传统军事,宗教复合行动,通常在特定季节、针对特定对象,有一定的仪式框架和社会意义;汉人方面的反击则是是清算,是驱赶,是把对方从"人"的类别里整体降级为"害兽"之后的清除作业。
在"开山抚番"的旗帜底下。沈葆桢、丁日昌、刘铭传这些人推动的开山政策,表面上的叙事是"把番民纳入教化、修路通商、共享太平",但实际操作层面,开路、屯兵、占地,把原住民往更高更深的山里挤。
打完之后道路开通,汉人垦户跟进,原来的猎场变成军屯田。生番的存在被定义为"障碍",每一颗出山的番头都变成赏银,每一个被砍倒的躯体都变成可以折算的物资。当"障碍"开始能以肉按两计价、骨头熬膏卖钱的时候,暴力就已经完成了它最彻底的商品化。
而在此之前。从三国到明末,到清朝前中期,都没有过“番膏”的记载。就连荷兰人来到台湾也没见过有这种记载。不过在汉人和原住民生活圈的交界,原来平埔族的一个社,光复后到五、六十年代都还有原住民老哥会背着深山老林的宝贝下山,每一个村子每一户人家的兜售,其中就有一味药材——猴胶。
“猴胶”确实是用猴子熬制的。
部分台人食用猴胶动机是视之改善气虚体弱的补药材,和早年因为生存冲突的报复性食其肉没有关系。《台湾日记与禀启》一书将「胶」闽南音ka写作「膏」闽南音ko,应该是胡适他爹胡传不懂闽南方言之误,如果没记错,猴胶这玩意是比方说阿胶、龟鹿二仙胶之类的胶质固状物,和枇杷膏、梨膏的膏字用法不一样。
当年你噶我脑袋,我生啖你肉,肯定有的,但是耗费巨量的燃料这种战略物资,十天十夜熬骨成胶方才解恨的骚操作,个人是认为没什么道理的。
1895年《马关条约》签了,台湾割让给日本,清廷的"开山抚番"戛然而止,换成了日本殖民政府的"理蕃"政策。本质上还是那套"军事镇压、经济整合、文化改造"的老框架,只是手段更加系统化、数据化和残忍。
日本人对原住民打的五次"理蕃讨伐"用了近代化的山炮兵和毒气弹,而"番膏"这个东西,随着奎宁正式进口了,现代医学进来,那种"人骨治疟"的黑市逻辑慢慢失去了土壤,说白了,当奎宁一块银圆能买一打的时候,谁还去熬人骨头?
但是“番膏”学说大肆流通,仅仅通过一个清代台湾地方官僚的目睹,就定义为肯定存在这种东西,不免失之谬误罢了。更多的,可能是日本殖民者为了维护他们的统治,故意宣扬的一种似是而非的价值观,力图割裂当地民众的团结。如何对他们的统治更有利,他们就怎么干,分而治之这一招,殖民者最熟悉。
不就是为了让原住民去仇恨汉人,让汉人也去仇恨原住民嘛。破坏我们民族团结的事,殖民者乐在其中。因此,很多人受骗了。日本人进入台岛后,留下了更多的关于“番膏”的记录,不外告诉世界,还有比它更野蛮的,以此来掩盖日本侵略者的野蛮。
胡传1895年离开台湾之前染上了脚气病,死在厦门。甲午战败割让台湾,台东直隶州知州胡传无视清廷将其召回内地,除官投身游击队继续在台湾东部、南部领导抗日防务,最后病至不起才后送厦门病故,此人无愧我华夏好汉,和他儿子胡适不是一路货。
他的儿子胡适后来在美国写《四十自述》的时候,提过父亲的死,提过台东的风土,但从未在所有公开文字里正面碰过那篇日记里"番膏"两字。
“番膏”等同于一个远方的谣传,不可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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