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地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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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战国秦汉时期的学者普遍认为,冀州应在河东及两河之间的河内一带,西周春秋时期的晋国所辖区域,即司马迁所说的“天下之中”之地。《禹贡》九州并非按照治水先后排序,宋儒一方面确信《禹贡》为大禹治水的历史文献,另一方面又用大禹时代尚未形成的五行说来解释《禹贡》九州的排列顺序,自相矛盾,疑点重重。20世纪学术界对《禹贡》冀州与夏墟之间关系的探讨,逐渐接近部分历史真相,但仍存在诸多疑惑。大禹传说的发生和流变有一个多元并起与层累积聚的过程。《禹贡》一书是战国时期儒者在魏地禹都等传说基础上重构的一部非纪实著作,一幅治理天下的蓝图,《禹贡》中的山川地理、九州、五服之制,和大禹毫无关系。《禹贡》九州、五服制自然无法和龙山时代的考古学资料相对应。
关键词:《禹贡》;冀州;夏墟;魏国;重构
《禹贡》历来被视为中国早期重要的地理文献。数千年来,学术界关于《禹贡》的作者、产生地域和时代等一系列关键性问题,仍聚讼纷纭,莫衷一是。这恰恰说明,《禹贡》和其他先秦文献类似,同样具有固有的复杂性。历来被称为良史的司马迁在《史记·夏本纪》中基本一字不差地照录《禹贡》全文。在《史记·大宛列传》中,司马迁一方面说“至《禹本纪》《山海经》所有怪物,余不敢言之也”,与此同时,却又讲到“九州山川,《尚书》近之矣”,由此可见,司马迁或多或少地相信,《禹贡》的制作及其相关内容,或与传说中的大禹是有一些联系的。本文仅就《禹贡》冀州与夏墟的关联问题,略作剖析,可望在前贤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结合文献、考古等学科材料,稍作发挥,以期抛砖引玉,将相关问题的研究不断引向深入。
一
《禹贡》冀州的大致范围
《禹贡》假托大禹治水敷土的传说,历叙九州山川、土壤、物产,首言冀州:
冀州既载,壶口治梁及岐。既修太原,至于岳阳。覃怀厎绩,至于衡漳。厥土惟白壤。厥赋惟上上错。厥田惟中中。恒卫既从,大陆既作。岛夷皮服。夹右碣石,入于河。
《史记·夏本纪》基本照录以上文字,惟“冀州”上增加“禹行自冀州始”一语,“增语以通其意”。此外,《禹贡》“覃怀厎绩”,《夏本纪》作“覃怀致功”;《禹贡》“大陆既作”,《夏本纪》作“大陆既为”;《禹贡》“夹右碣石,入于河”,《夏本纪》作“夹右碣石,入于海”。总体上大同小异,可略而不论。惟《夏本纪》“入于海”,梁玉绳辩之曰:“‘海’字误,徐广曰‘一作“河”’是也,《禹贡》及《汉地理志》是‘河’。”颇是。
冀州,《孔传》曰:“尧所都也。先施贡赋役载于书。”该段文尾“入于河”下,《孔传》又解释说:“此州帝都,不说境界,以余州所至则可知。先赋后田,亦殊于余州。不言贡篚,亦差于余州。”孔颖达进一步解释说:“兖州云‘济、河’,自东河以东也;豫州云‘荆、河’,自南河以南也;雍州云‘西河’,自西河以西也。明东河之西,西河之东,南河之北,是冀州之境也。马、郑皆云:‘冀州不书其界者,时帝都之使若广大然。’文既局以州名,复何以见其广大,是妄说也。”以上为汉唐时期学者对《禹贡》冀州所作的一种解释。《禹贡》假托大禹治水敷土的传说,以冀州作为九州首篇,仅仅因为冀州为“尧所都也”,似未必完全解释得通。《周礼·职方氏》说:“河内曰冀州。”《吕氏春秋·有始览》则说:“两河之间为冀州,晋也。”《尔雅·释地》亦曰:“两河间曰冀州。”但战国秦汉时期的学者普遍认为,冀州应在河东及两河之间的河内一带,西周春秋时期的晋国所辖区域。唐宋以后的文献中,冀州州境逐渐变大。刘起釪谓胡渭《禹贡锥指》所列冀州州境“相当现在的山西全省、略带河南省的北部,还有河北省西边半部及内蒙古阴山以南,东及辽宁省的辽河以西的大部”2。但刘起釪以为,“这是《禹贡》作者假想的王畿,即天子直接管理的地方”,则显然很难符合先秦时期的历史实际。既然《禹贡》假托大禹治水敷土的传说,大禹治水的范围是否到达阴山、辽河一带?中国古代哪个王朝的王畿在这样一个区域范围之内?自古及今,从未有之。《禹贡》作者想象的基础又是什么呢?
二
冀州之“天下之中”“中土”“中国”语义的演变
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说:“昔唐人都河东,殷人都河内,周人都河南。夫三河在天下之中,若鼎足,王者所更居也,建国各数百千岁,土地小狭,民人众,都国诸侯所聚会。《禹贡》冀州所在的河东、河内地区,显然即司马迁所说的“天下之中”之地。
除《史记·货殖列传》外,古代文献中以冀州为“中土”的记载,还可以举出很多。《逸周书·尝麦》:“相在大国有殷之□辟,自其作□于古,是威厥邑,无类于冀州。”陈逢衡补注:“古者指天下为冀州。”唐大沛云:“冀州,中土也,盖指纣都。”《山海经·大荒北经》:“蚩尤作兵伐黄帝,黄帝乃令应龙攻之冀州之野。”郭璞注:“冀州,中土也。”郝懿行笺疏:“古以冀州为中州之通名。”《穀梁传》桓公五年:“郑,同姓之国也。在乎冀州,于是不服。”杨士勋疏云:“冀州者,天下之中州,自唐虞及夏殷皆都焉,则冀州是天子之常居。······故邹衍著书云:‘九州之内,名曰赤县。赤县之畿,从冀州而起。’故后王虽不都冀州,亦得以冀州言之。”《淮南子·地形训》:“正中冀州曰中土。”《淮南子·览冥训》:“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淫水。苍天补,四极正。淫水涸,冀州平。”高诱注:“冀,九州中,谓今四海之内。”罗泌《路史》:“中国总谓之冀州。”顾炎武《日知录》:“古之天子常居冀州,后人因之,遂以冀州为中国之号。”
综上可知,从战国秦汉到唐宋明清时期,冀州的语义有一个从“天下之中”“中土”向“四海”“中国”演变的过程。20世纪以来学术界多以此解释冀州在《禹贡》中何以被列为九州之首。
如姜亮夫《九州说》一文曾论及:
是九州者,本即中原之别称矣。传说中禹治水之迹,始于冀州,冀与九一声之转也,冀州可为华夏之全称,故九州亦得为华夏全称。又冀州称中州中土,九州亦即为中国,即邹衍所谓八十一分居其一分,名曰赤县神州者也。自以九为数名之义,而九之本义废,于是此传说中之九州,遂自夏民族所居之冀州扩而为八,自以九州之名表华夏,而冀为华夏之通称遂不复见。自九冀之义不明,夏礼不能言,而古史益以茫昧。
在今天看来,且不论姜亮夫仅仅以“冀与九一声之转”从而判定“冀州可为华夏之全称”,证据极其薄弱,我们再看他在文中,一方面称“九州为九数之说,最早见于伪《禹贡》”,“言九州最详之书,莫过《禹贡》,《禹贡》即一篇最不可信之伪籍”,另一方面又称“传说中禹治水之迹,始于冀州”,前后矛盾,让人无所适从。综前所论,以冀州为“天下之中”“中土”“中国”之义,均为《禹贡》成书之后古代学者在不断发挥基础上的阐释,其自然和《禹贡》本义并不相涉,将其与“传说中禹治水之迹,始于冀州”的传说相互联系,更是大错特错。
三
对《禹贡》九州排列依据两种观点的批判
在尊经信古的古代,《禹贡》长期被视为大禹时代的作品,而《禹贡》所记大禹治水敷土的传说及九州、五服之制,则被经学家们视为凿凿可信的史事。《禹贡》历叙九州山川、土壤、物产何以从冀州开始,九州次第依据什么排列,在尊经信古思想的主导下,古代学者曾给出各不相同的解释。兹重点对以下两种观点进行一番讨论。
孔颖达在《尚书正义》中说:
九州之次,以治为先后,以水性下流,当从下而泄,故治水皆从下为始。冀州帝都,于九州近北,故首从冀起。
此后,苏轼在《东坡书传》中另解释曰:
尧时,河水为患最甚,江次之,淮次之。河行冀、兖为多,而青、徐其下流,被害亦甚。尧都于冀,故禹行自冀始,次于兖、次于青、次于徐。
针对以上观点,林之奇反驳说:“治水之势,未尝不自上而导下,自下而决之于海。”林之奇的反驳,颇有道理。显然,《禹贡》九州的排列并非按照治水的先后排序。考古资料表明,龙山时代晚期,洪水的发生具有一定的广泛性,不仅黄河流域,而且淮河流域乃至长江流域均有洪水发生。按照一般的常理,大范围的洪水发生后,难道不是同时分工协作,共同治理?难道还需要先排列出顺序,再分州分段治理?
此外,宋代学者亦曾给出另一种解释,如郑樵《六经奥论》说:
五行之纲领在于水,请以《禹贡》明之五行之序。一曰水,禹之治水自冀州始。冀为帝都,在北方属水,故冀在先。冀州之水既治,水生木,木属东方,故次兖、次青、次徐,皆东方也。兖、青、徐之水既治,木生火,火属南方,故次扬、次荆皆南方也。扬、荆之水既治,火生土,土属中央,故次豫,豫居天下之中也。豫州之水既治,土生金,金属西方,故终之以梁、雍焉。
洪迈在《容斋随笔》中也有类似的解释:
《禹贡》叙治水,以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为次。考地理言之,豫居九州中,与兖、徐接境,何为自徐之扬,顾以豫为后乎?盖禹顺五行而治之耳。冀为帝都,既在所先,而地居北方,实于五行为水,水生木,木东方也,故次之以兖、青、徐;木生火,火南方也,故次之以扬、荆;火生土,土中央也,故次之以豫;土生金,金西方也,故终于梁、雍。所谓彝伦攸叙者此也。
此种解释也曾遭到学者反驳,如黄镇成即对以上解释提出批评:
今考《禹贡》所书其次第固如此,然冀州京都,天下根本所在,禹施功先自内始,盖以重轻而论也。兖、青、徐,平田虚壤,泛滥溃决之患,视他州尤甚。拯溺救饥,莫先于此。扬、荆则江汉下流,次当疏凿以泄水势。豫虽有河济荥洛之浸而渐居住上流,独梁、雍居西北,地高,水患差,少用功,宜后。此盖以缓急而论也。所谓顺五行而治之者,亦偶合尔。
胡渭亦批评说:
禹治水之序,不过先下而后高,更无他义。夹漈之说,类阴阳五行家言,以此说经,将流为纬书之妖妄。
以上学者对颇具神秘主义色彩的“五行说”的反驳,有一定道理。郑樵、洪迈等学者一方面确信《禹贡》为大禹治水的历史文献,另一方面又用大禹时代尚未形成的五行说来解释《禹贡》九州的排列顺序,自相矛盾,疑点重重。
《禹贡》九州只是古代传说中九州说的一种。《禹贡》《周礼》《吕氏春秋》乃至上博简《容成氏》等时代颇为相近的古代文献中,各有九州名称,有同有异。由此表明,九州制在古代从未真正实施过。尤其是大禹时代并未建立起涵盖古代九州、地域辽阔的统一的国家,显然禹画九州之说,只不过是后人对大禹时代传说的虚构和附会而已。既然如此,在尊经信古思想的主导下,古代学者大多将《禹贡》视为大禹敷土的“真实”历史文献,费尽心思对《禹贡》九州排序作出种种解释,必然南辕北辙,漏洞百出。
四
学术界对《禹贡》冀州与夏墟关系的思考
早在20世纪30年代,徐中舒即较早地从语言学方面探寻古代早期文献中“九州”与夏之间的关系:“夏后为连称之词,与《史记·五帝本纪》的荤粥,《匈奴列传》的浑庾(《汉书》作浑寙),《赵世家》的休浑,贾谊《新书》的灌寙,并是九州的对音字。”时过境迁,徐中舒的以上观点很少受到学术界的注意,自然在学术界也鲜有争议。
此后,同为王国维弟子的姜亮夫更进一步从语言学等角度论及禹与冀之间的关系:
《说文》训禹为虫,是何等虫,今不可知。······是禹虬实一字。是许之所谓虫者,必为鳞属之虫矣。禹既为鳞虫,或以解其为夏之祖先,曰:禹盖夏周氏族之宗神Tribbal God也。
冀字之为虫类,得因其族类比勘而得,许氏北州之说,盖未见其朔者矣。冀既为虫属,则以禹为宗神之夏氏族,取以命其居息之所,而曰冀州,与《孟子》所谓泛滥于中国,龙蛇居之者,义盖同。
通过以上对“禹”和“冀”两字的解析,姜氏得出结论:“是古所谓冀州者,约当今山西、河北,河南北部一带,盖即夏族渊源之地也。”显然,较之于徐中舒,姜亮夫的观点更加明确。然此时,夏代田野考古工作尚未展开,夏史研究仍一片空白。仅仅从语言学角度讨论九州及禹、冀和夏的关系,所得结论未免证据薄弱,难以令人完全信服。然而姜亮夫所主张《禹贡》冀州“盖即夏族渊源之地”的观点,随着夏代田野考古工作的全面展开与夏史研究的不断深入,却越来越受到学术界的重视。如刘起釪指出:“《禹贡》作者搜集州名时,这个冀州仍保持其朔义,指它原来的晋境地方,不过随着三晋的地域而作了些扩展。”与此同时,刘起釪还对《禹贡》中冀州居于九州之首位的原因,作出以下推测:
至于冀州在《禹贡》中居于首位,很可能因为冀州原享有大名,所以就把它列为第一个州;同时既把《禹贡》托名为记载大禹治水功烈的《夏书》,而称为“大夏”、“夏墟”的几个地名都在称为冀州的晋境,反映其地是夏后氏的立国之地,自然就应把冀州列为第一。······冀州之列为第一,实由于它是众所共知的禹都所在,并相传尧舜“帝都”也都在这里的原故。
较之于姜亮夫,刘起釪对冀州与夏关系的讨论,显然向前推进了一步,其所作分析,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揭示出了部分真实的历史实际。无独有偶,同为顾颉刚弟子的李民,更结合文献和考古学资料对《禹贡》冀州与夏文化之间的关系作出进一步的阐发。如李民指出:
《禹贡》列冀州为九州之首,足以看出其地位之重要。在《禹贡》本身虽未明言冀州是夏的王畿,然而后世皆以冀州为“帝都”,皆言冀州与夏王朝关系十分密切。这种说法,征之于古代文献,也是信而有据的。
他指出:“尽管目前还难以断定夏虚的具体地望,但它在现今晋南的大范围之内则是应该肯定的。······《禹贡》所言之冀州,实为夏的中心地区,而冀州的中心又在今山西之南部,并与古文献所言之夏虚相合。这不仅可征之于文献资料,即使在现今的考古发掘中,也是可以找到某些重要线索的。”李民特别强调:
“东下冯类型”文化,也很可能是夏文化的另一种类型。“东下冯类型”文化,不仅限于东下冯遗址,它在整个晋南地区,也就是《禹贡》所言冀州的中心区域,分布十分密集。······而这里正与《禹贡》冀州所说的“太原”、“岳阳”之范围相合,也与服虔所说的大夏之地望一致。
从以上论述中可以看出,李民对《禹贡》冀州与夏之间关系的探讨,已超出了从文献到文献的传统方法,其对田野考古资料的重视,使得其立论的证据更为充分,方法日趋科学。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和顾颉刚的疑古辨伪及层累地造成的中国古史观不同,李民反复强调,《禹贡》一书“依据有夏代的某些素材”,“《禹贡》所言冀州的方位、范围和诸地名中,确实函有原始素材,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则呈现出了不同的旨趣。转眼间,近四十个春秋过去了,夏代考古工作取得了空前的成就,许多学者对考古学上的夏文化的认识渐趋一致。目前学术界普遍认为:“夏王朝的都城,目前仅知属于夏代晚期的二里头遗址。尚需根据登封王城岗、禹州瓦店等遗址提供的线索,找到可确认的夏代早期都址。晋西南的‘夏墟’、‘大夏’,先秦文献有明确记载,但从二里头文化东下冯类型的遗址数量和规模看,同‘大夏’并不相称。”显然,迄今为止,田野考古资料尚难以为晋南地区是夏代早期的政治中心提供具有极强说服力的证据支持。甚至早在20世纪初,王国维即在《殷周制度论》开篇就讲,“惟史言尧都平阳、舜都蒲坂、禹都安邑,俱僻在西北”,同时又说:“禹时都邑虽无可考,然夏自太康以后以迄夏桀,其都邑及他地名之见于经典者,率在东土,与商人错处河、济间盖数百岁。”显然,仅仅从文献角度而论,将晋南地区视为夏代早期的政治中心,亦远未成为学术界的共识。既然如此,李民的以上观点,的确值得重新思考。
五
假托与重构:东周时期的禹都记忆与《禹贡》成书背景
众所周知,大禹的传说有一个多元并起与层累积聚的过程。历来治学严谨的王国维说,禹时都邑“无可考”,确为事实。古代文献中即屡屡有不同的说法。《史记·封禅书》正义引《世本》说:“夏禹都阳城,避商均也。又都平阳,或在安邑,或在晋阳。”同时期传世文献《孟子·万章上》亦云:“禹避舜之子于阳城。”显然,在东周时期人们的记忆中,禹都并非一处,其中或包含有若干真实的历史信息,但肯定有后人附会和增饰的内容。不惟如此,《左传·昭公元年》记载:“迁实沈于大夏,主参,唐人是因,以服事夏商。”杜预注:“大夏,今晋阳县。”显然,西周分封晋国之前,唐国所在地区,曾称大夏。《左传·定公四年》记载,周初分封唐叔时,“命以唐诰,而封于夏虚。启以夏政,疆以戎索”。唐叔封地,又称夏墟,杜预注:“夏虚,大夏,今太原晋阳也。”综上可知,西周时期晋国一带,在历史上又称大夏、夏虚,既然称“启以夏政”,说明该地区曾为夏王朝故土。而《逸周书·作雒》则明确讲道:“自洛汭延于伊汭,居阳无固,其有夏之居。”显而易见,周代人们认为,豫西一带的伊洛地区也曾是夏王朝国土的重要组成部分。显然,周代人们将豫西伊洛地区和晋南大夏、夏墟一带,均视为夏王朝的中心地区。《禹贡》既然假托大禹治水敷土的传说,自然会将周代大禹传说较为集中的区域视为夏代早期的政治中心。然而,综上可知,《禹贡》冀州的范围,没有完全覆盖夏王朝的两大中心区域,而且按照司马迁《史记·货殖列传》和班固《汉书·地理志》所说,冀州河内一带是殷人长期建国立都的地方,显而易见,《禹贡》一书虽然假托大禹治水敷土的传说,但《禹贡》的作者对大禹时代的中心区域已不完全清晰了,其之所以重点突出今晋南的夏墟、大夏一带,或许正如史念海所作推测:“《禹贡》的成书当出于魏国人士之手。”
史念海还曾进一步指出:“前三七O年,梁惠王于安邑即位,前三六二年,迁都于大梁。梁惠王上承晋国旧风,积极图霸。《禹贡》这篇地理名著就是魏国人士在这期间于安邑撰著成书的,是在魏国霸业基础上设想出来大一统事业的宏图。”这里重点对史念海所论三点内容略加申论。首先,《禹贡》的冀州和晋国。史念海认为:“《禹贡》冀州所影射的晋国却是三家分晋后的魏国······《禹贡》冀州保存了全晋时的旧规模,实际上是以魏国为主,把韩、赵两国并到一起,这和梁惠王所标榜的晋国天下自然也就相一致了。”第二,西河和南河之称。史念海认为:“在战国时期西河和南河已经成了魏国人所习用的名称。如果《禹贡》的作者不是魏国人,他可能不会把魏国人习用的名称写到《禹贡》里面。”第三,禹都和魏都。史念海认为:“传说中的禹都是安邑,直到战国时期魏国以这里为都时,还是叫做安邑。······魏都与禹都前后恰是一地,所以后来梁惠王称霸就是以夏禹相标榜,《禹贡》的作者也就假借这个传说中的禹都,在梁惠王霸业的基础上,绘制以安邑为中心来实现大一统事业的瑰丽宏图。”笔者以为,史念海的以上三点论断,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只是需要强调的是,战国时期流传于各地的大禹传说颇为丰富,禹都的传说亦并非一处。夏代早期的中心区域究竟是在豫西伊洛地区还是西周晋国所在的大夏、夏墟之晋南一带,目前学术界尚未形成一致定论。但迄今为止,更多的考古学者更加倾向于认为“王城岗遗址与传说中的禹都阳城地望相合,王城岗古城的年代可能与夏禹的时代相近,因而成为探索夏文化工作中备受关注的对象”,由此可见,即使《禹贡》作者假托的禹都安邑等夏代早期的传说,也并非证据充分,确凿可证的信史。所以,史念海在讨论《禹贡》著作的年代问题时,特别强调:“《禹贡》并非完全是一篇记实的著作,而是一幅治理天下的宏图。”《禹贡》一书是战国时期儒者在魏地禹都等传说基础上重构的一部著作。在此,重申笔者十多年前对大禹传说发生流变的理解:“《禹贡》是最早论及大禹导山导水、划分九州、制定贡赋、建立五服的文献,但目前学术界已基本上无人将其和大禹联系在一起。”
六
《禹贡》九州、五服可否与考古学材料对应
《禹贡》成书于战国时期,已基本成为中国学术界的普遍共识。《禹贡》九州作为政区,在中国古代历史上从没存在过,将其和传说中的大禹生硬地联系起来,显然并不符合先秦时期的历史实际。同样,整齐划一的五服之制,也是战国时期儒家对未来国家结构形式的一种构拟,而在先秦时期的任何历史阶段,我们根本找不到《禹贡》五服制的踪影。自中国现代考古学发端以来,不少考古学者试图将田野考古资料和古代文献记载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推动若干历史学重大问题研究的拓展与深化。然而,中国古代历史文献记载和田野考古资料均具有各自固有的复杂性,如果不对纷繁复杂的文献和考古资料进行科学辨别和分析,二者之间的“有机结合”必然会给中国古史研究带来一系列新的混乱。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在“走出疑古时代”思潮的深刻影响下,不少此前诸如《禹贡》的著作时代和成书背景等学术界早已解决的问题,又不断被当作新的问题重新提了出来。在简牍材料层出不穷和越来越多的伪书不断被翻案的背景下,有的学者千方百计提前伪书的成书年代,夸大早已被学术界定案的伪书的价值。兹以《禹贡》为例,略加申论。
1987至1988年,著名考古学家邵望平在《九州学刊》连续发表《〈禹贡〉九州的考古学研究》和《〈禹贡〉九州风土考古学丛考》两篇名作。此后,前一篇大作被收入山东大学出版社2013年出版的《邵望平史学、考古学文选》。邵文中提出了“《禹贡》‘九州’是黄河、长江流域公元前3000年间已自然形成的人文地理区系”,“九州篇的蓝本很可能出自出身于东土的商朝史官之手,是商人对夏代的追记。······九州篇蓝本的出现不迟于西周初年”等新奇的观点。无独有偶,赵春青也曾在《〈禹贡〉五服的考古学观察》一文中认为:“《禹贡》五服制度不会是古人的臆说,而是曲折地反映着龙山时代中原与四邻的关系。”邵、赵二氏均过分相信《禹贡》与大禹之间的关系,先入为主,想当然地将《禹贡》著作时代前移,用龙山时代的文化区系去比附先秦时期根本未曾存在过的九州、五服之制,从而在信古、复古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由于邵望平在中国考古学界影响巨大,邵氏两篇大作也不断受到学术界的格外关注和重视。邵文发表近40年来,惟有极个别学者对邵文的主要观点与方法提出了批评:
作者混淆了考古学上的人文地理区系与历史上的行政区划、文化交流上的密切关系与行政统治上的从属关系两对概念之间的本质区别,方法上也多有牵强附会与主观臆断之处,尤其是将考古发现中的某些物事不作论证就直接比附、指实为文献记载中的物事。因此该文没有证成《禹贡》“九州篇”蓝本成书于西周之前的观点,反而彰显了考古学古史研究目前情况下存在的一些问题。
但迄今为止听到的更多的声音是名师大家们对邵文的赞誉和肯定。诸如有的学者称赞“邵先生所做的工作具有划时代意义,掀开了对文献记载的古史传说时代进行考古学研究的新篇章”。让人费解的是,力主“走出疑古时代”的李学勤和古史辨派传人刘起釪长期学术思想针锋相对,乃至水火不容,但他们均对邵文的学术价值作出了很高的评价。如李学勤指出,邵文“是非常发人深思的”,“这篇论文的贡献在于它用现代中国考古学的一种新的发展趋势,即文化区系的理论,去解释《禹贡》。······这篇文章至少在研究方法上,可以给人们不少启发”。
刘起釪说,邵文“是从文献以外,就考古学成就所提出的最可珍视的意见”。刘氏还不厌其烦地评说:
邵氏提出审慎意见,对于夏代,只是说“不能断然否定九州概念源于夏代的可能,但考古学尚完全不能证其为夏书”。这样说非常严谨。而其所提出的两个可能却具有现实性。即:“不排除《禹贡》九州蓝本出于商朝史官之手,或是商朝史对夏朝史口碑追记的可能;另一可能则是周初史官对夏商史迹的追记。”这是非常审慎而又中肯的卓见。······这就能使探析《禹贡》时代只把眼光拘墟于后代的在文献中兜圈子的研究者猛然惊觉,要有胆量把眼光探向前代了。也更使我们对这位经过深入研究然后提出卓见的考古女学者不能不由衷的敬佩了。
时过境迁,我们已无法获知,以上李、刘二氏对邵文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誉,是纯粹的学术评价,抑或是带有主观因素刻意的拔高。或许,这只能留待后人作更加深入的思考,作接近真相的探究了。
作者:周书灿
来源:《中原文化研究》2025年第1期
选稿:耿 曈
编辑:杜佳玲
校对:董进康
审订:李美云
责编:江 桐
(由于版面内容有限,文章注释内容请参照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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