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偃师城区机动车停车秩序的通告
为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停车问题,规范道路静态交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洛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勤务七大队决定开展机动车停放管理集中整治行动,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及重点
1、整治范围:城区539省道以西、商汤大道以东、邙山大道(含)以南、滨河路(含)以北区域道路,万达广场周边杜甫大道、夷齐路。
2、整治重点:城区内道路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交叉路口周边道路机动车违法停放;机动车逆向停放、斜列停车、道路上双排、多排停车,或者在停车泊位内不按停车顺序停放;在人行横道、网状线等区域违法停车;在机非混合型道路的路口占压导向车道停车;违法停车造成车辆缓行或者拥堵。
二、车辆停放要求
1、所有机动车辆(含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等)须在依法批准的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或指定区域有序停放,车身不得超出泊位标线。
2、道路停车泊位内停车,须按泊位指示方向或道路顺行方向停放,严禁逆向、斜向、压线、跨位停放。
3、人行横道、网状线、盲道、公交站点、路口及禁停标志区域严禁停车。
三、限时停车措施
按照《河南公安机关2024年便民利民十项措施》和《洛阳市停车管理条例》,在不影响交通安全和道路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允许每日21时至次日7时在居民区周边道路限时单排停车。
四.违法停车处罚
1、对违法停车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现场查纠、电子抓拍、拖移车辆等方式依法处罚。
2、严管街路段违法停车,实行当场取证并依法处罚;非严管街路段违法停车短信提醒后10分钟未挪离的将依法处罚。
五、阻碍执法、辱骂殴打执法人员的,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温馨提示
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规范停车,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2026年6月15日
来源:洛阳发布,洛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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