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经常有人会问:商标到底是用来做什么的?
简单用一句话来概括:商标是一种标识,是企业的品牌标志。可以用来告诉消费者“这东西是谁家的”,它的价值在于帮你认准牌子、买得放心。
作为品牌的重要标识,商标确实能有效保护企业品牌,防止侵权,还能提升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力。
然而商标同样也是把双刃剑,一旦品牌的企业文化和价值观跑偏,同样也会被用到歪门邪道上。
前不久,多个品牌就被曝光利用商标玩起来了“文字游戏”。
比如知名挂面品牌陈克明,把“手擀”二字注册成了商标,公然印在机器制面的包装上,配上“像妈妈做的手擀面”这样的广告语进行大肆宣传。
明眼人都知道,这面就是机器压出来的,怎么可能和人工手擀相提并论。把商标利用到营销上,明显带有欺骗性。
再比如一个叫“日本叮叮”驱蚊产品,不知道的以为是东洋货。可背后的把戏与陈克明如出一辙,产品从原料到加工再到研发,全都在国内完成,跟日本半毛钱关系都没有,“日本叮叮”也是商标。
这些所谓的商标,早就偏离了它原本的价值。本应是信任的桥梁,却在不知不觉中沦为虚假营销的工具。
而就在最近,又有一起因商标引发的巨大争议刷屏网络,但这一次的故事,后续走向有点不一样。
01
小面馆收到法院传票,老板娘委屈哭了!
这个故事,还要从河南南阳一家不起眼的街边小店说起。
今年6月3日,一位姓毛的重庆女老板,和丈夫在南阳经营了近两年的一家叫“渝见小面”的面馆,突然收到了一张法院传票。
起诉他们的不是什么个人,而是港股上市的连锁餐饮品牌“遇见小面”,事由竟是商标侵权。
收到传票的夫妻俩,怎么也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两口子在街边勤勤恳恳卖重庆小面,这是何德何能,竟被上市大公司起诉了。
消息来得实在太突然,毛女士一下子就懵了。她说自己和丈夫之前根本不知道这个“遇见小面”,开这个面馆前也没有收到任何告知或沟通。
消息来得太突然,毛女士一下子就懵了。
她说自己和丈夫之前根本不知道这个“遇见小面”,开这个面馆前也没有收到任何告知或沟通。
她和丈夫都是地地道道的重庆人,选择在南阳开一家“渝见小面”,纯粹是因为“渝”是重庆的简称,取这个名字是为了告诉大家,自己卖的是正宗的重庆风味。
更何况,如今重庆小面早已是火遍大江南北的特色小吃。全国各地随处可见有着类似名称的面馆,像“川渝小面”这样的名字,估计一座大城市能找出几十家,“渝见小面”也很可能有不少重名的。
而据媒体记者描述,这家小店开在一条小巷子里,做的是方圆两三公里的街坊生意,小店主打八元一碗的面条,豌杂面、酸辣粉、牛肉面等菜品定价极其实惠,最贵也没超过十五元。
为了节省开销,每天早上四点老板娘就要起床炒辣椒油,用菜籽油小火慢熬,满屋子呛得人睁不开眼。碰上生意的淡季,夫妻二人可能忙活一天也只能赚个一两百元的辛苦钱。
换句话说,“川渝小面”就是底层最纯朴最有代表性的劳动人民,靠着一双勤劳的双手经营面馆,怎么想也不可能利用面馆名字碰瓷大品牌。
可现实却是残酷的,如今这样一个靠着八元一碗面条养家糊口的小面馆,如今却要面对大品牌的高额索赔。
更离谱的是,当老板娘主动联系对方律师后得知,诉其实是可以撤的,但要撤诉的话可能需要赔偿七八千元。
对毛女士而言,这个金额或许不是天文数字,却也是要了老命。她卖一碗面只赚一两元,七八千元至少要卖1000碗,搞不好夫妻俩就是一两个月白干。
更令人感到匪夷所思的是,这个金额对上市公司来说根本不算钱。如此来看,这个遇见小面是认定了这家面馆侵权,要为自己讨回公道。
而原告律师对于起诉原因的解释,才是让人苦笑不得。律师表示:“双方的经营范围都是餐馆,主营的都是小面,‘渝见小面’与‘遇见小面’四个字中有三个字一样,构成整体相似。”
理或许是这个理,可在大部分网友看来,一个上市公司竟然为了这点破事和路边小摊较劲,这不仅有失格局,更说明这个企业价值观有问题。要是其他大品牌都这么搞,满大街都是侵权的。
而被告老板娘则坚定地表示:“我就是重庆人,字音、读音、字形都不一样,我没有刻意模仿你来赚钱”
02
创始人道歉、撤诉了,有格局的品牌不该这么做!
随着事件不断发酵,很多网友都在问同一个问题:一个卖八块钱一碗面的夫妻小店,取名叫“渝见小面”,到底有没有侵权?
如果仅仅根据原告律师给出的“四个字里三个一样、读音相近”这一条标准来看,也许表面上确实有那么一点混淆的可能。
但从法律常识角度来看,真不能只凭文字表面相似就断定构成侵权。
据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副总裁、高级权益合伙人陈燕红律师分析,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在这个具体的事件中至少要注意三点。
第一,“渝”是重庆市的法定行政区划简称,这是商标法律框架下的公共通用地理词汇,任何经营者都可以善意地使用它来表明菜品的来源地或者经营者的籍贯;
第二,这家卖八块钱一碗面的“渝见小面”店铺地处河南南阳,但原告“遇见小面”在南阳却没有分店。
既然当地的消费者连“遇见小面”这个牌子都没有见过,又怎么可能把一个生意红火的小面摊误认为是那个大品牌的分店呢?
第三,这家小店的装修、菜品和服务完全是独立设计的,和“遇见小面”八竿子打不着,并非恶意仿冒大公司的品牌风格。
如此看来,这起事件大概率不构成真正的商标侵权,而更像是一个大品牌为了维权而维权硬搞出来的事端。
退一步来说,即使这家“渝见小面”有意无意间侵犯了“遇见小面”的商标权,这么大的企业,真犯得着和路边摊计较吗?
要知道,作为港股“中式面馆第一股”,原告品牌截至去年年底已经在全国开出了543家门店,年收入高达16.22亿元,净利润也超过了1亿元。
相比之下,南阳这家夫妻面馆只有一个小小的门面,卖着八元一碗的面条度日养家。大品牌要求小店赔偿这七八千元,数额也许不大,但对这家小店来说确实是天塌下来的重担。
更值得注意的是,原告方维权的方式有些简单粗暴,直接把诉讼流程外包给了第三方律师。
这或许恰恰是一家上市企业找上路边小摊的主要原因。律师收钱办事为了完成任务指标,不管是谁先起诉了再说。
好消息是,这场风波很快就迎来了转折。
6月13日,“遇见小面”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声明,宣布已经第一时间沟通撤销了对“渝见小面”的诉讼,并已经开始反思自己的商标维权流程是否过于僵化、缺乏温度。
紧接着,6月15日凌晨一点多,遇见小面创始人宋奇在朋友圈发出了《致渝见小面的一封信》,向南阳老板娘夫妇真诚地表达歉意。
更令人意外的是,宋奇公开表示,他和团队已决定将自己公司先前注册好的相关商标无偿赠予“渝见小面”,以便南阳老板娘今后不用再改换招牌而能放心做生意。
而对于其他办理商标的协助请求,他们也愿意提供必要的支持,并承诺彻底中止和相关外包律师事务所的合约。
不得不承认,宋奇朋友圈的道歉信是诚恳的,或许真的是维权外包所产生的误会。
因为这位创始人在道歉信里提到了十二年前创业时的艰辛往事,当年他和爱人一起挤在广州城中村的一间小面馆,每天在厨房里炒辣椒、煮面条、忙里忙外洗碗。
如今,当他看到南阳的这对夫妻被自己公司的起诉逼到了崩溃边缘时,内心似乎被打动了,他终于想起了当年那个在巷子深处勇敢创业的自己。
这不禁让人们想起一句话:那些能走得很远的品牌,都曾经是街角的一家小店。
而一个企业无论在商业版图上扩张得多大,都不能忘记对普通人、特别是对小本经营者的善意和同情。
消费者不是傻子,他们不关心什么侵权,更不在意企业的市值和销售额。他们关注的是一个品牌的良知,是企业实现社会价值和对待弱势群体的真实态度。
另一方面,从这次事件也可以看出,社会大众对于恃强凌弱的商业行为越来越敏感。这样的企业只会招来大众的反感,甚至被抵制。
从这个角度来看,遇见小面创始人宋奇的深夜道歉以及无偿赠予商标的态度,不仅成功化险为夷,还赢得了无数路人的好感与支持。是一次极为成功的危机公关案例。
这也从侧面说明,温情与善意是品牌最好的营销。品牌成功的关键,不是谁能把对手告倒。而是用心经营产品,营销中带点温度,让消费者饥肠辘辘时,心甘情愿走进你的门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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