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肉铺老板杀人案将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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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肉铺老板杀人案将开庭

作案时抑郁发作,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山西肉铺老板杀害合伙人及两名顾客”一案将于6月16日在山西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犯罪嫌疑人王某忠和合伙人李某一起经营了30多年生鲜肉店,去年9月4日,两人因经营问题发生矛盾,王某忠持刀将李某杀害,随后又毫无缘由地杀害两名前来买肉的顾客。精神鉴定显示:王某忠抑郁发作,但作案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受害者家属表示希望判处凶手死刑,并索赔80万至90万元。

(本视频使用慧播星数字人)

编辑: 董智杰

责编: 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