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聊一个很反常识的话题:土地兼并。
每次一聊到土地兼并,很多人脑海里立马浮现的画面是:万恶的地主把农民赶出家园,流民遍地,人间炼狱,然后王朝轰然倒塌。
这套叙事太深入人心了,以致于我们已经默认:土地兼并=农民破产=王朝灭亡。
但这个逻辑很有可能是错的。
比如我举个例子,你要真把这套公式套到宋朝,就会尴尬地发现从头到尾都对不上。这个以不抑兼并著称的王朝,不仅没有因为土地兼并快速垮台,反而成了中国古代经济最繁荣、市民生活最丰富的时代。
更扎心的是,如果做一个宋代农民的生存成本测算,你会发现一个颠覆常识的事实:当一个佃农有时候真比当自耕农活得舒服。
这不是我胡扯,是宋朝的赋税制度和户籍制度给出的冷冰冰的答案。
先搞清楚两个概念:宋朝将全国户口分为主户和客户。
主户是有田产、需要向国家交税的正户;客户是无田产、靠租种地主土地为生的佃农。
重点来了,客户虽然要交地租,但不用交国家的二税和差役。
换句话说,只要不拥有土地,国家这台征税机器就基本碰不到你。
而自耕农呢?哪怕你家里只有几亩薄田,只要被划入五等户的主户序列,就得年年承担国家的赋役。
这背后的大逻辑是:宋朝来自工商税和专卖的收入,到北宋熙宁年间已经占到财政收入的70%。
农业税早已不是朝廷的命根子,这让宋朝有能力推行一套和传统农业帝国迥异的制度设计,把土地和税负脱钩。
你可能要问:地租不也是剥削吗?租种地主土地要交五成收成,如果向地主借牛耕种,更是要交到六成。
听起来触目惊心,对不对?但你算过自耕农的负担吗?
宋代自耕农承担田赋、差役和各种摊派,扣除全部支出之后,净收入只占全年产出的24%左右。
而佃农向地主交完五成地租后,剩下五成归自己,不需要养官府那套庞大的官僚机器。
更关键的是,差役对于主户来说简直是噩梦,尤其是衙前这种差役,负责押运官物,稍有损耗就要自掏腰包赔偿,无数中产自耕农就是因为摊上一次衙前差役直接破产。
佃农呢?完全不用操心这些破事,踏踏实实种地就好。
两相比较,你说哪个日子更稳当?
那些认为土地兼并一定意味着农民走投无路的论调,默认了一个前提:土地是唯一的生存来源。
但在宋朝,这个前提根本不成立。
宋代的财政结构早就不是以农业税为主了,熙宁十年,工商税占财政收入的70%,南宋非农业税更是接近85%。
这意味着什么?一个失地农民,进城去当脚夫、当瓦舍艺人、去作坊当雇工,甚至自己做点小买卖,都有活路。
宋朝的城市化率超过20%,城市居民超过2000万。当经济有足够多的就业出口,失去土地就不是绝路,只是一次职业转换。
这和李自成时代除了种地就是造反的晚明农业社会,根本是两个世界。
但这一切能够成立,还有一个更底层的制度保障:宋朝的佃农不是地主的私属,而是国家编户齐民,拥有基本的人身自由。
宋仁宗天圣五年诏书明确规定,佃农在收获完毕后可以自由退佃去留,更不取主人凭由。
租佃关系是契约化的,法律明确保障佃农的迁移权和换佃权。
这和唐代以前佃农不得随意离开土地的人身依附制有本质区别。
宋朝的佃农,本质上是一个有自由流动能力的职业租客,而不再是农奴。
说到这里,一个更深层的问题浮出水面:既然土地兼并未必是灾难,那为什么几千年来,史家对土地兼并骂声不绝?
因为书写历史的人几乎都是有土地的文人。当土地从穷人手里流向富人手里,那些失去了土地的穷人变成了佃农,日子比以前过得还稳当一点。
但在拥有土地的士大夫眼里,这是礼崩乐坏,是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他们看到的是自己心目中的理想社会秩序,小自耕农遍地被打破了,而不是真正去算一笔账:当佃农的日子,到底苦不苦。
这当然不是说宋朝的农民个个幸福美满,五成地租依然是沉重的剥削,天灾人祸面前,佃农同样脆弱。
但我要讨论的核心问题是:土地兼并本身是否必然导致王朝灭亡?
宋朝的答案是:未必。
因为只要经济结构足够多元、非农就业足够充分、佃农的法律地位有保障,土地流动就只是一种资源再配置,而不是社会崩盘的引信。
宋朝的灭亡,是因为财政溃烂和军事孱弱,不是因为土地被地主买走了。
所以,别再拿土地兼并当万能背锅侠了。每个王朝都有自己该死的理由,不能统一套进同一个公式。
而宋朝,用它一百多年的商业繁荣和我们看到的那些当佃农比当自耕农过得好的底层逻辑,狠狠打了那些万恶土地兼并论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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