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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健全我县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体系,规范“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流程,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6月12日,南部县“合适成年人”聘任暨业务培训会在县司法局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县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县政法系统关工委执行主任陈旭主持,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县政法系统关工委主任何彬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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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宣读了《中共南部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聘任张雯等22名同志为合适成年人的通知》;县委政法委、县关工委领导为聘任的“合适成年人”颁发聘书和工作证;县关工委副主任、县“法治关爱团”团长杨福全为聘任的22名“合适成年人”进行业务培训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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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

合适成年人是“守护者”,而不是“说情者”。其根本职责在于保护涉罪未成年人在司法程序中的合法权益,确保法律程序的公正运行,而非干预个案处理。这是对被侵害者的保护,更是对迷途少年的正向引领。其次,要有“身到”与“心到”的双重‌温度‌。合适成年人不仅需要亲身到场,更要用同理心去发现未成年人的恐惧、听见其未言说的需求,以理性与温和的态度为其提供心理支持,传递社会的关爱。会议明确“合适成年人”角色是社会治理的一道关键‌“止损线”‌。通过在讯问、庭审等环节的介入,有效防止未成年人在司法过程中遭受二次伤害。

会议要求

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守护苗初心。充分认识合适成年人工作的重大意义,始终坚持未成年人优先保护、特殊保护原则,秉持爱心、耐心、责任心,主动参与、积极作为,用心守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要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履职行为。严格遵守司法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恪守职业底线,规范参与讯问、询问、调解、帮教等各项工作流程,做到依法履职、依规履职、廉洁履职。要坚持学以致用,提升履职实效。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提升能力,积极配合政法各单位工作,常态化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助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化解涉未矛盾纠纷,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南部、法治南部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