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协议都没签,凭什么就把我厂子拆了?!”章先生的眼中满是愤怒与无助。价值千万的厂房,顷刻间化为废墟,未谈妥的拆迁补偿该向谁讨要?今天,郑州冠领律师事务所编辑就结合章先生的遭遇,为您详解这起未补先拆事件背后的法律维权之路。

时间回溯到1995年,河北邢台。章先生满怀壮志,与村民小组租赁了70亩土地建厂创业。二十多年苦心经营,他倾注了全部心血,累计投资高达2000余万元。机器的轰鸣曾是这里最美的乐章,然而,2023年7月的一纸征收令,让一切变了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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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城市规划改造,厂房被纳入征收范围。但在补偿谈判中,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谁能想到,到了次年,征收方竟在补偿未定、未出评估单和补偿决定的情况下,直接将厂房强行推平!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征收必须经过权属调查登记、公布结果、拟定并公布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等法定程序。本案中,征收方“未达协议、未出评估、未作决定”就直接动手拆房,显然视法定程序为无物!

面对如此违法行为,章先生绝不能吃哑巴亏。冠领律师指出:章先生应果断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征收方拆除行为违法,并依法主张行政赔偿,捍卫自己的千万家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