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女子遇害案二审开庭 双方要求重新精神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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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女子遇害案二审开庭 双方要求重新精神鉴定

今天(6月16日),“成都27岁女子家中遇害案”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开庭前,被害人紫雅母亲接受采访称,这次二审双方都提出了要重新进行精神鉴定的诉求,但是法院目前没有给出答复。一审时,紫雅母亲申请作为证人出庭,这次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没有通过王紫雅母亲的旁听申请。

2024年6月9日,成都市郫都区某小区内27岁的王紫雅在家中遭遇不幸。35岁女性住户梁某滢多次无故敲门滋扰,还在门口吐痰。紫雅开门质问,梁某滢从包中拿出刀具,持刀连续捅刺其头面部、胸部等致命部位10刀,致紫雅急性大出血死亡。

案发后梁某滢被鉴定患有精神分裂症,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2025年12月20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梁某滢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一审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梁某滢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持刀捅刺王紫雅并致其死亡,梁某滢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严惩。梁某滢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此后,梁某滢不服一审判决,并以“正当防卫、被害人先动手、且有自首情节”为由上诉。而受害人王紫雅的母亲对“梁某滢患有精神分裂症,仅承担部分刑事责任能力”的司法鉴定不认可,已委托律师向法院提交了重新鉴定申请。

紫雅母亲依旧在镜头前表达了自己的决心:“梁某滢不死,我决不罢休”。今天上午,在前往法院的路上,紫雅母亲因情绪激动,一度晕坐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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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新闻记者: 彭晔 游明灵

编辑: 赵祎韫

视频编辑: 赵祎韫

责编: 刘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