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BD mini MBA里非常重要的一篇。
BD究竟在BD什么?
是管线?管线只是结果,不是本质。
是数据?数据是支撑,是手段,也不是核心。
其实BD的本质是买卖专利资产~
一款药从发现、研发、临床到商业化,最终以什么形式定价、以什么形式售卖、以什么形式构建竞争壁垒?
这其中最重要的凭证就是专利。
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具体的研发管线只是专利的载体,研发数据不过是专利的注脚而已。
但似乎所有人都懂专利,上学的时候就能帮导师写专利;到公司工作了,随便搞搞也能写成几篇专利,感觉专利就像烂大街的废纸,谁都能说上一嘴~
那什么样的专利它才值钱呢?答案是可FTO的专利!FTO 这三个字母,说出来就对很多人是陌生名词了!
两个案例说明FTO的不可或缺
案例一:买来的麻烦
MSD收购一家公司时,顺手捎带买了一个PD-1抗体,没仔细查有没有专利FTO问题。
后面这个抗体成了年卖250亿美元的Keytruda,在赚的盆满钵满的时候却被人告了。原来竞争对手BMS早就在全球把这个专利圈起来了。
MSD最后也只能乖乖交钱,6.25亿美金首付,外加以后卖多少药就分人家6.5%。买的时候疏忽了,回头多付了几十亿,就是为了买专利的FTO。
案例二:疫苗背后的暗礁
风光的mRNA疫苗 让Moderna和Pfizer/BioNTech大红大紫, 但却有另外一家公司在 躺着分享他们销售的分成。
mRNA涉及的 LNP 专利纠葛已经成了专利官司的经典案例。
其背后涉及的不是某一家公司的单一创新, Arbutus、Alnylam、CureVac、UPenn等机构手里都握有一个碎片,也就都有坐下来分账的权利。
说白了就是此树由我栽,此路由我开,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
所以FTO究竟是什么?
FTO的英文全称是Freedom to Operate,即自由实施。
其核心要回答一个朴素却关键的问题:"我们能不能用这项技术、卖这个产品?"
需要厘清的是,FTO ≠ 可专利性(Patentability)。
可专利性很简单,只要有创新的idea就能写专利,这就是我们大多数人对专利的理解。
但你有创新的idea并不意味着老子天下无敌了!
通俗的例子讲,可专利性分析类似盖房子够不够合格, 能不能申请房产证,而FTO是看你盖的房子有没有占到别人的地,会不会侵权别人!
在实际工作中,申请专利很容易,但是专利侵权不侵权那是需要专业的分析的,这就是另外的一个名词了“FTO 分析”!
FTO 分析就是专门分析自己专利有没有侵犯了市面上相关专利的权利,换句话说就是前置性的评估下侵权的可能性风险!
在BD中,FTO分析的定位尤为特殊,许可方的专利是否可以在许可区域内自由实施,直接决定了被许可方是否可以顺利实施专利技术、是否可以进行后续商业化操作。
为啥很多人早期不重视FTO分析呢?
这里有个bug,早期资产在未产生商业价值的时候很少会有人搞你专利侵权的。只有等你赚钱了拿着专利“敲竹杠”的人就会乌央乌央的来了~
FTO对生物医药资产的核心作用
生物医药行业研发投入大、专利布局密、侵权赔偿高,专利诉讼一旦发生,轻则被迫中止临床试验,重则赔偿巨额损失甚至被发出永久禁令。
上文中提到的案例无一不是FTO失效的后果。
尤其在BD合作中,FTO是BD或者投融资前最有效的风险探测工具。即便已获得对方的许可,但如果许可包中未完整覆盖源头专利,依然有可能被第三方诉诸侵权,Alnylam搞Moderna案子就是例子。
所以说专利的FTO结果会直接影响 BD交易的估值和结构安排。
(这个我们之前都讲过:
侵权风险高低、风险化解难度、许可获取可行性等因素综合评估项目价值,这些都会直接反映在首付款、里程碑付款和销售分成中。
如果搞不定,甚至会直接把谈好的交易搅黄!
对研发来说早期的FTO分析可以助力于研发战略的设定。
比如,同一专利家族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保护范围、法律状态、权利要求内容可能存在重大差异。通过FTO分析可识别出专利布局稀疏、侵权风险较低的地域,为产品上市地域的选择提供依据。
还有一点非常重要,早期研发就进行FTO分析是“故意侵权”指控的抗辩防火墙。
因为全球专利法都规定, 故意侵权且情节严重要进行1-5倍惩罚性赔偿。
如果提前进行了充分FTO分析且结论为"不构成侵权"时,即便最终被认定侵权,法院也不能认定故意侵权,避免用惩罚性赔偿。
FTO分析流程
先进行技术方案拆解,依据产品类型确定拆解维度
大分子药物可分为靶点、CDR序列、糖基化修饰等;ADC可分为抗体(靶点/CDR)、Linker(结构/偶联技术)、载荷(细胞毒性分子/DAR值)等;小分子分为化合物结构、晶型、制备方法、适应症等。
第二是确定检索要素和地域范围
通过预检索理清技术发展脉络,锁定主要竞争者和基础专利,随后再确定相关的检索要素。
地域范围包括对方专利的许可所在国、许可的区域、商业化目标国、制造行为地等。
最后是检索策略与数据库检索
通过专利数据库进行检索,建议同时使用两个以上,以降低漏检风险。
检索需要结合关键词 + 专利分类号 + 申请人/发明人 + 生物序列,四路并进。
最后的FTO分析不能仅依赖序列数据库或结构数据库的检索,必须辅助关键词、分类号检索并进行人工阅读权利要求,以防止漏检。
最终,根据检索结果得出结论,自己手里的专利是完全全球FTO的、还是在某地的某种行为是FTO的,还是压根就是无法FTO~
如果想让自己专利的 FTO 分析更具有公信力,最好是找全球知名的专利律师来操刀!自己给自己封一个老子天下无敌,也是很扯淡的事情。
FTO分析的关键节点
最早要在立项前就要进行初步FTO分析,了解目标技术领域的专利格局和主要风险专利,为研发方向提供参考,避免踩入已有专利密集覆盖区域。
不能闭门造车,坐井观天,自己觉得牛逼就是天下无敌!
如果要BD合作,谈判前期就要完成FTO的分析,这里指的是外部知名专利律所的分析, 确认自身技术自由实施边界,在谈判中有底气。
如果能在买方在看项目的合适时候,提供一份对方也认可的第三方分析,那合作推进就会丝滑很多。
重要的,自己产品临床前及产品商业化前要反复FTO确认。
在审专利可能在此期间获授权,竞争者可能递交新专利申请,产品技术方案本身也可能发生调整。
稍有不慎,辛辛苦苦赚到的钱就会被别人分一杯羹~
FTO不是一锤子买卖,新专利会不断出来,自己专利也会不断提交,要定期监测风险专利法律状态、在审专利权利要求变化、主要竞争者专利动态,必要时提出第三方公众意见,阻止竞争对手获得过宽的保护范围。
其实FTO如果无法自由实施也是可以通过商业化路径实现的,无非就是花钱买平安,大多专利纠纷的结果都是以财务赔偿收场的~
BD买管线时,如果拿不定对方专利是否FTO,那写条款时就可要求许可方作出知识产权陈述与保证、约定侵权赔偿条款、约定变更协助义务等。
生物药的创新专利如果没有FTO,那产品从研发到商业化销售,到处都会有小鬼在吃拿卡要!
MSD的6.25亿美元学费、BMS与Ono的PD-1专利围城、Alnylam对mRNA疫苗巨头们的LNP专利追索、Regeneron被迫重建供应链的切肤之痛,这些案例,无一不在提醒FTO的值钱程度。
所以看了这篇后,读者老爷们就可以回去问问研发同事们:专利 做过FTO分析了吗?做的够不够完整,有咩有公信力?
同样,在BD合作中,如果没有像样的FTO分析,趁早收摊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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