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网络测评内容因其“中立”外观而深受消费者信赖,然其真实性屡受质疑。本所近期即受理一宗案件,当事人因轻信某知名网络用户发布的测评视频,购买某款美容仪器后产生严重不良反应。经审查,该视频未作任何广告标识,实为有偿推广。此类以“测评”之名行“推销”之实的现象,已引起监管部门高度关注。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中央网信办联合印发《网络测评活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对测评行为作出系统性约束。对于消费者而言,理解并运用其中三项核心规则,可有效规避虚假测评风险。
《规范》明确,凡测评内容中存在可直接促成购买的链接、二维码等工具,或发布者收取了商家的经济利益,该内容构成广告,发布者须在封面或内容开头的显著位置标明“广告”字样。消费者在浏览测评内容时,应首先确认该标识是否存在。若无此标识而进行商品推销,则该测评内容的真实性存疑。
若测评结论仅来源于发布者的个人感受,而非经过客观检测,则此类内容属于“主观体验”。依据《规范》,发布者必须明示“本内容为个人主观体验,仅供参考”等类似声明。凡未作此声明,却以确定性的语言描述产品功效者,涉嫌误导。消费者对此类内容应保持合理怀疑。
部分测评内容宣称对产品进行了“实验室级”或“专业”的定量测试,并出具具体数值。依据《规范》,此类量化测试必须委托具备中国计量认证(CMA)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并公示检测报告。若测评内容虽声称“专业实测”却无法提供有效的CMA检测报告,该结论无法律及科学上的证明力。
律师建议:证据固定与救济途径
若消费者因虚假测评内容遭受损失,建议立即采取以下措施:第一,使用录屏、截图等式固定测评视频、商品链接及购买记录等电子数据,如有条件应进行公证保全;第二,向发布平台依据其“通知-删除”规则进行投诉,要求下架不实内容;第三,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发布者的虚假宣传行为。上述证据将为后续主张损害赔偿提供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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