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商报大风新闻,“我八旬高龄的母亲住院治疗期间,医院推行无陪护病房政策,明确‘非必要不陪护’。”近日,山东倪女士反映称,在这样的情况下母亲却在凌晨3点左右坠床骨折,事后除两名医生被处罚外,其余人员5年来至今未被公开追责。

住院治疗——

八旬老太呕吐腹泻被送医就诊,院方评估为一级护理

这名老太姓李,今年86岁,家住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

李老太的女儿倪女士对记者介绍说,2021年11月11日凌晨,家人突然发现母亲呕吐,还拉肚子,遂将她送到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看急诊,医生做了抽血等方面的常规检查,次日他们给母亲在该医院内分泌科办理了住院手续。

倪女士称,住院后母亲被查出有脑梗,遂于同月17日转到该医院神经内科继续住院治疗,“我母亲住的是单间病房,经院方评估确认为一级护理。”

“经过一段时间治疗后,我母亲病情有所好转。”倪女士对记者称,医院原本确定让她母亲在同年11月30日出院回家,然而当天凌晨发生的事却令人猝不及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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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太呕吐腹泻被送医就诊

坠床骨折?——

女儿凌晨接到护士电话赶到医院,看到母亲躺在床上呻吟喊痛

倪女士回忆说,2021年11月30日凌晨5时左右,她在睡梦中被手机铃声惊醒,“电话是护士王某打来的,她说我母亲掉下床了。”

挂断电话,倪女士立即赶到医院,“我看到母亲躺在床上不断呻吟喊痛得厉害。”

倪女士说,事发那段时间她嫂子也生病住院,“她和我母亲住同一层楼的同一病区,事后我了解到,当天凌晨5时左右,我嫂子从病房里出来去看我母亲,途中碰到护士王某,我嫂子走进房间时突然看到我母亲躺在地上,正在这时,护士王某走了进来把我母亲抱上床,然后给我打了电话。”

记者采访得知,事发后,住在倪女士母亲相邻病房的一名女患者曾出具书面说明称,事发当天凌晨3时左右,她正在上厕所,突然听到“咚”的一声,“声音特别大,吓我一跳,以为楼上掉什么东西了。”

她说,她回到床上休息后听到传来“你怎么掉地上”的声音,她出去看才知道是隔壁那位阿姨半夜从床上掉下来了,“前一晚上她还在我病房里玩,在走廊里玩着。”

倪女士说,后来母亲告诉她,当晚她5楼病房里的窗帘没有拉拢,窗外的灯光透了进来,自己躺在地上抬头环顾四周时看到了墙上的钟,显示的时间是凌晨3时左右,“如果这样推算,她在地上大约躺了2个小时才被发现,而一级护理要求每隔1小时巡查一次。”

倪女士母亲的CT报告单显示,“考虑C6椎体及附件骨折。”一份病程记录则称,“C7椎体及T2棘突骨髓水肿或骨挫伤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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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报告单

记者采访获悉,事发当天下午,该医院的一份会诊记录载明,倪女士母亲“颈部外伤,目前疼痛,颅脑磁共振示骨折”。记者注意到,该会诊记录最后得出的“会诊意见”是手写的,“患者床上跌落后颈部疼痛,四肢活动无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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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诊记录

针对院方“床上跌落”的说法,倪女士坚持认为母亲系坠床受伤的,称事发前护士未拉起床档,导致坠床。

陪护之争——

医院称家属凌晨私自离开,家属称医院规定“非必要不陪护”

事发当天清晨7:01,该医院的一份“日常病程记录”称,当天凌晨2:00,巡视房间时发现患者未有家属陪同,家属不听劝阻未告知护士私自离开,给予拉起床档,加强巡视,每小时巡视一次,“凌晨5:00,护士正常巡视病房时发现患者坐在地上,与患者沟通无障碍,意识清晰,自述无特殊不适。”

“6:20,述右侧后背有疼痛感,查看患者,行CT检查示颈椎椎体骨折,经骨科会诊给予保守治疗。”

对此,倪女士反驳称,“整篇全部篡改,虚构伪造。”

她质疑说,如果事前护士拉起了床档,对一名八旬老人来说又是如何“从床上跌落的”?

倪女士给记者提供了一份该医院关于住院患者探视陪护暂行规定的证据,该规定称“全力推进无陪护病房,住院患者非必要不陪护”。

记者发现,该规定有科室主任、主管医生和护士长以及责任护士的签字,落款时间是2021年11月12日上午10时。

倪女士说,母亲入住该医院后,她得知医院推行这样的“无陪护病房”政策,明确要求家属不陪护。

责任追究——

山东省卫健委调查认定事后两医生根据指示修改多份病程记录,均被警告、罚款1万元

事发后,倪女士向山东省卫健委投诉,申请立案查处齐鲁医院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卫生行政管理法律规范,过失造成她母亲人身损害,院方涂改、伪造虚假病历等的行政违法行为,要求对该医院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后来,山东省卫健委书面回复倪女士称,他们接到投诉后按规定程序受理,将相关问题线索移交委执法监察局调查。

回复称,关于投诉“伪造、篡改病历”问题,倪女士说母亲病历中“2021年11月30日护理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3点左右坠床改成接近5点”等问题,经委执法监察局调查核实,确有护士按照一级护理要求对她母亲进行巡视。因病房内无录像设备,对病房内具体情形(是否拉起床档、是否坠床等)无法查明。

同时还回复说,主治医师于某某、值班医师卢某根据上级医师麻某指示,于2022年3-4月份对倪女士母亲2021年11月至12月期间多份病程记录进行修改,因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电子病历系统不完善,无法查明她母亲病历中历次修改痕迹内容及修改时间,无证据显示病历修改内容与事实存在不一致即“伪造、篡改”情况。

该回复还介绍称,委执法监察局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对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该医院存在相关违法行为,被处以警告、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于某某和卢某均被处以警告、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医师麻某违规指示医师卢某、于某某完善书写病历问题,“我委已责成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对其作出相应行政处理。”

“齐鲁医院究竟有没有对麻某进行处理,处理结果是啥?”倪女士质疑说,事发5年来她每次询问该医院都未获答复,“向山东省卫健委询问时,他们说具体情况要问齐鲁医院。”

倪女士说,除麻某外,还有护士长以及两名值班护士等至今也一直没有公开的处理结果。

对此,记者联系上了齐鲁医院神经内科,一名接电话的女性工作人员回应称,目前麻医生还在门诊上班,至于医院当初有没有处理她和其他人,具体是如何处理的,自己不清楚。说完挂断电话。

(来源:华商报大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