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两个孩子高高兴兴去吃火锅,给孩子们点了“鲜榨玉米汁”,结果喝到快见底才发现——杯子里全是塑料残渣。更让人后怕的是,两个4岁的孩子已经喝了三四杯。

近日,四川成都的徐女士向媒体反映了自己在火锅店遭遇的糟心事。一顿饭的工夫,从“鲜榨玉米汁”到“塑料残渣汤”,这落差,换谁都难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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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喝完了才发现,一摸全是塑料”

据徐女士介绍,事发当天,她和朋友一行五人——三个大人和两个4岁小孩——来到成都一家火锅店就餐。

席间,他们点了一扎菜单上标注为“鲜榨玉米汁”的饮品。两个小孩很喜欢喝,基本都喝了三四杯

直到玉米汁快见底时,其中一位大人才发现不对劲。杯底沉着大片白色透明的不明物体,用手一摸——“我一摸就摸出了很多大片的塑料。 ”徐女士说。

不是一星半点的碎屑,是大片大片的塑料残渣。而在此之前,两个4岁的孩子已经喝下了三四杯。

更让人无语的是,这不是“果汁里掉进了一点塑料碎片”那种偶发事故。徐女士事后得知,这些塑料残渣来自一个塑料糖包——店员在榨汁时,直接把整个塑料糖包一起打进了玉米汁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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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块的能排出,微量的可能被吸收”

事发后,徐女士第一时间带孩子去医院咨询。

医生的答复让她更加担忧:“大块的塑料可能会排出来,但微量的可能会被身体吸收,会影响孩子的肝肾功能,需要长期的监测,短时间可能看不出来。

两个4岁的孩子,每人喝了三四杯含有塑料微粒的玉米汁。短期内看不出异常,但长期影响谁也不敢打包票。

更让徐女士恼火的是,她发现自己点的“鲜榨玉米汁”似乎名不副实——菜单上写的是“鲜榨”,但所用玉米实际上是预包装食品,只是“现榨” 。徐女士认为,商家涉嫌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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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90元 vs 2098元:赔偿分歧巨大

事发后,当地市监局介入调解。但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差距大得离谱。

徐女士主张:索赔10490元

商家给出的方案:按订单金额159.8元的十倍赔偿,即1598元,再加上玉米汁(金额不足500元按500元赔)的虚假宣传赔偿,合计2098元

一来一回,差了8400多元

商家的逻辑是: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可以要求价款十倍赔偿。整单消费159.8元,十倍就是1598元,再加上玉米汁按500元算,总共2098元。

但徐女士不接受这个方案。她坚持索赔10490元,即每人2098元——五个人的赔偿加起来,正好10490元。

商家老板王先生明确表示:不接受徐女士说的每人2098元的赔偿诉求。

不过王先生也留了一句话:“如果孩子因饮用出现身体不适,相关费用会全权负责。 现在就是法制社会你可以走程序,然后法院说该怎么赔,我们就怎么赔。”

法律怎么说?十倍赔偿的“天花板”在哪?

这起纠纷的核心争议点在于:赔偿基数怎么算?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按照这条法律,商家的算法——整单159.8元的十倍——确实有依据。这也是为什么商家愿意赔1598元,再加上500元的虚假宣传赔偿。

但徐女士的算法也有自己的逻辑:两个孩子喝了含有塑料残渣的玉米汁,可能影响肝肾功能;菜单上的“鲜榨”涉嫌虚假宣传。10490元的索赔,包含了人身损害赔偿和惩罚性赔偿两部分。

目前,双方协商未果,徐女士表示将考虑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准备起诉

这不是“不小心”的问题

商家说“店员误将塑料糖包打入玉米汁”,听起来像是个意外。但仔细想想,这事儿没那么简单。

一个塑料糖包,是怎么被当成玉米一起扔进榨汁机的? 店员在制作饮品时,连包装袋都不拆就直接丢进去——这已经不是“不小心”能解释的了,这暴露出的是餐饮操作流程的严重失范。

更让人后怕的是:如果不是玉米汁快喝完时被大人发现,两个4岁的孩子可能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喝什么。塑料残渣混在玉米汁里,颜色相近、透明无色,肉眼根本分辨不出来。

而且,这也不是商家第一次被质疑品控问题了。徐女士指出,菜单上写的是“鲜榨玉米汁”,但实际用的是预包装食品——“鲜榨”和“现榨”,一字之差,性质完全不同。前者暗示的是“新鲜玉米现榨”,后者只是“把预包装产品打开倒进机器里搅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