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书里有很多坏人。
叛国的,屠城的,杀降的。乱世里太常见了。修史的官员见得多了,他们手里的笔,很少发抖。
但元朝人修《金史》的时候,翻到一个汉人郡王的档案。史官停住了。
在正史列传里,他们端端正正写下了三个字。
禽兽行。
正史不骂人。除非忍不住。
这个人叫孔彦舟。
1128年,山东前线。
金兵大举南下。宋军接到的命令是:顶住。
京东西路兵马钤辖孔彦舟,看了看对面的金兵,又看了看自己手底下这帮兄弟。接着做了一个决定。
跑。
当时的宋军经常跑。这不稀奇。但孔彦舟跑出了新花样。
他带着部队一路往南,一边跑一边抢。抢老百姓。史书上写得明明白白:劫杀居民,烧庐舍,掠财物。房子烧了,钱抢了,有人拦,一刀下去。
路过的南宋老百姓发现,这支穿着宋军军服的队伍,比金兵还凶。
一路跑到黄州。孔彦舟觉得还不够远,不安全。万一金兵追过来呢?他想了个主意:全军剃头。把汉人的发髻剪了,换上金人的辫子。衣服也换成金人的款式。
1128年。中原大地上,第一支成建制剃发易服的汉人军队出现了。带头的,是大宋朝廷正式任命的将领。
消息传到南宋朝廷,满朝文武都炸了。奇耻大辱。按律该抓回来千刀万剐。
但朝廷没这么干。不但没罚,还给他升了官。封为沿江招讨使。
为什么?因为朝廷手里没兵。因为孔彦舟手里有人,而且能打。
乱世的规则就是这么简单。你会打仗,哪怕你是条疯狗,也得用你。
孔彦舟看懂了。
1130年,洞庭湖出事了。
老百姓活不下去了。金兵来抢一遍,官军又来抢一遍。催粮、逼租、杀人、放火,一层一层地刮。
鼎州武陵之地,有一人唤作钟相。他振臂高呼,喊出“等贵贱,均贫富”之口号,此语似惊雷,道出百姓心声,在当时社会激起层层波澜。穷苦百姓一听,呼啦啦全来了。不足一月,队伍规模迅猛扩充,达数十万众之巨。其势力范围亦急剧拓展,一举占据了十九个县,可谓势如破竹。钟相自称楚王。
朝廷派谁去剿?派了孔彦舟。
打了几仗,正面硬拼不行。起义军太多,而且不要命。
孔彦舟盘算了几天,想出一个招。
他找了一批机灵的士兵,每人先打一顿,打得鼻青脸肿浑身是伤,然后换上破烂衣裳,脚上连双好鞋都没有。
「去吧。混进钟相的队伍。就说你们是被官军逼得活不下去的难民,来投奔楚王。」
这批人混进去了。在起义军大营里跟那些真正的难民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一起喊口号。没有人发现。
翘首以盼逾月之久。三月末的某夜,天幕似墨,不见那一轮皎洁明月的踪影,周遭皆被无尽的黑暗所笼罩。孔彦舟突然发动总攻。喊杀声从四面八方同时炸开。混在起义军里的士兵开始四处放火。马棚、粮仓、营帐,一个接一个烧起来。火光映红了半边天。
起义军陷入了敌我难辨的困境,战场上局势混乱,他们根本无法清晰区分谁是敌人,谁是自己的同志,艰难的处境可见一斑。有人刚拿起刀,背后就被捅了对穿。
钟相措手不及,和儿子一起被活捉。
仗打完了,主犯抓了,事情该收尾了。但孔彦舟没有。
他带着部队冲进鼎州城。下令封城。方圆二十里,一只鸟都不能飞出去。
然后开始屠。
《宋史》上记了三个字:无噍类。
什么意思?能吃东西的活物,全杀了。不只是起义军。城里的普通老百姓,开店铺的、种地的、教书的,还有那些原本支持朝廷反对起义的本地士绅。全杀。
那些逃出去又被抓回来的起义军呢?
孔彦舟让人把投降者的手指一根一根砍掉,耳朵割了,鼻子剜了,然后在头顶上硬生生插一根竹签。削尖了,插进去。血顺着脸往下淌。
每根竹签上写着四个字:爷若休时我也休。
翻译过来就是:你们这些贼什么时候不闹了,你爷爷我才停手。
成百上千个没了耳鼻、头上插着竹签的人,在洞庭湖边哀嚎。声音传出十几里。
最荒谬的是什么呢?事后有人记了笔账,说孔彦舟这一仗打下来,治军「纪律甚严」。
一个把屠城玩出花样的屠夫,因为杀得有条有理,被夸了。
这就是那个世道。
孔彦舟打完了钟相,又去打杨幺。
杨幺是本地人,在水里长大,把营寨修在湖心的岛上。官军至,则潜入水中;官军去,便登岸而出。如此周旋,巧妙避敌,尽显机敏之智。孔彦舟打了几次,船翻了一堆,人淹死不少,屁都没捞着。
朝廷对他的耐心到头了。这人不听指挥,杀自己人比杀金兵还上心。留着是个祸害。
1132年,南宋朝廷准备动手,派出人马要把他抓回去问罪。
孔彦舟的鼻子比狗还灵。风声一到,他连夜跑了。
跑去哪儿?投降了伪齐。
伪齐,是金国扶起来的一个傀儡政权。皇帝叫刘豫,铁杆汉奸。孔彦舟从大宋的沿江招讨使,摇身一变,成了伪齐的行军都统。
这是他第一次换主子。
投了新主子,第一件事干嘛?打老东家。他跟着刘豫的儿子刘麟,带兵南下,刀口对准南宋。可惜伪齐太废,三路大军全败。孔彦舟跑得快,没折在里头。
公元1137年,金国认为刘豫宛如那难以扶持的阿斗,实在难成大器,遂将其所立的伪齐政权予以废除。孔彦舟的老板又没了。
怎么办?他直接投了最大的主子——金国。
金兀术很欣赏他。为什么?因为孔彦舟打汉人特别狠。让他打郑州,拿下。让他打濠州,拿下。派遣他前往太行山区,去镇压那些坚决不肯剃发归降,依旧顽强抵抗的抗金义军。
那些誓死不降的中原汉子,在山里打游击,耗了一年又一年。最后,被孔彦舟一个一个扑灭。
他用自己同胞的血,在金国换来了一个又一个官衔。工部尚书,兵部尚书,河南尹。最后封了广平郡王。
从大宋的逃兵,到伪齐的走狗,再到金国的王爷。换了三茬主子,一次比一次风光。
毫无底线之人,仿佛自带通行之钥。无论置身何处,皆能如鱼得水,左右逢源,似那畅通无阻之行者,在世间吃得开。
汴京城里,他住进了最大的宅子。前呼后拥,姬妾成群。时光悄然流逝,此间生活之惬意舒畅,竟远胜往昔于金銮殿上的岁月,每一刻都似浸在温柔的蜜罐里,自在安然。
直到那天。
他在后宅花园里,碰见了一个十五岁的女孩。那眉眼,那身段,嫩得像三月的柳芽。
他问下人:这是谁?
下人说:是徐氏所生的女儿,王爷您的亲骨肉。
孔彦舟站住了。他又看了一眼那个身影,然后转身走了。
隔天,徐氏被叫到了他的书房。门窗紧闭。
徐氏哭着说那是他的亲骨肉。孔彦舟没生气,他笑了。随着一阵声响,门自外被缓缓推开。两位身材魁梧、体格壮硕的亲兵仿若威严门神,直挺挺地伫立在门口,气势逼人。
「带徐氏去西营住几天。」
西营,那是孔彦舟手下最野的一支骑兵。都是些亡命之徒,打起仗来不要命,祸害起女人来更不要命。
徐氏被拖拽着往外走,双腿疯狂地在地面上蹬踏,仿佛要在地上刨出坑来。她声嘶力竭地呼喊着,那声音尖锐而凄厉,已然喊得劈裂。「王爷!那是您的亲女儿啊——!」
孔彦舟没回头。
三天之后,徐氏被亲兵抬回郡王府。她已经站不起来了,身上没有一块好地方。
孔彦舟坐在太师椅上,喝着茶。
「想清楚了?」
徐氏屈膝跪地,珠泪与血水交融,如断了线的珠子般,顺着面颊蜿蜒而下,那凄惨之状,令人心生悲悯。她已经哭不出来了。她趴在地上,磕了一个头。
「王爷……那丫头……不是您的骨肉。」
孔彦舟放下茶盏。笑了。
第二天,广平郡王府张灯结彩。
孔彦舟纳了一房新妾。新娘子,就是那个十五岁的女孩。那个可怜的亲女儿,竟被他逼迫着,让生母亲口否认了她们之间的血缘关系。
这件事很快传遍了汴京城。连金国人都觉得恶心。
女真人虽被叫作蛮夷,但这种底线,他们也有。父亲霸占亲生女儿,在哪一族那里,都不是人干的事。
几百年后,修《金史》的史官翻到这段档案。史笔向来冷静,不评价不抒情只记事。但这一次,史官破防了。
于列传末尾,他一丝不苟地写下八字:“彦舟荒于色,有禽兽行”。此寥寥数言,便将彦舟沉迷女色、形同禽兽之态展现得淋漓尽致。
正史里,独一份的骂人话。
完颜亮当了金国皇帝后,把孔彦舟叫到跟前。
「爱卿,你从南宋过来,你最熟那边。你说,朕若伐宋,该从哪里下手?」
孔彦舟跪在地上。他知道这个问题的分量。
「臣以为,当先取淮南。」
他把淮南的地形、兵力、粮道一五一十说了。哪座城好打,哪座城难啃。哪条路好走,哪条路是死路。南宋在那边布置了多少人,领兵的将军都是什么货色。
他说得太细了。细到就像一个常年琢磨这件事的人,终于等到了开口的机会。
完颜亮听完,龙颜大悦。
他知道孔彦舟是什么人吗?他深知,一个竟能三次背叛自己祖国的人,其行径令人不齿,内心之凉薄、品性之恶劣可见一斑,这样的人注定遭人唾弃。一个连亲生女儿都不放过的人。这种人你跟他讲忠诚,不是笑话吗。
但完颜亮不在乎。他需要一把刀。这把刀得快,得狠,得熟悉南宋的一草一木。至于这把刀干不干净,有什么要紧。
刀者,绝非宜供于神龛之物,其本就该被紧握于手,挥出凌厉之势,砍向那待斩之敌,尽显锋刃之气。
他封孔彦舟做南京留守。汴京,就是金国的南京。这几乎是把南征大本营的后背交给了这个禽兽。
完颜亮放心。因为他知道,孔彦舟没有退路了。南宋早就想把他挫骨扬灰。天下之大,除了金国,他哪儿也去不了。
一条拴着链子的恶犬,才是最听话的。
1160年冬天,汴京的雪下得很大。
孔彦舟病倒了。他躺在宽大的床上,面色蜡黄,眼窝深陷。这个从无赖一路杀到郡王的人,第一次起不来了。
大夫来过好几拨。摇头的摇头,叹气的叹气。据传是生了一种毒疮,背上烂了一大片。也有人说,是花柳病。不管是什么,结论都一样:熬不过这个冬天了。
孔彦舟让人拿来纸笔。双手不受控制地剧烈颤抖,那抖动的幅度之大,仿佛狂风中的树叶。手中的笔似有千斤重,我拼尽全力,却几乎难以将它稳稳握住。但他还是一个字一个字地写。
《伐宋遗表》。他这辈子最后一道奏章。写给完颜亮。
「伐宋当先取淮南。」
第一句就是这个。他怎么布阵,怎么用兵,淮南有什么破绽,一字一字往外蹦。写到后来,墨迹都歪了。但他硬撑着写完了。
他帮金国谋划怎么打进自己的老家。这件事,做到死,才算完。
几天后,他死了。五十五岁。在汴京。在自己家的床上。
他死之后,家很快就散了。据传,他纳为妾的那个女儿,正值豆蔻芳华,却香消玉殒,过早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徒留无尽唏嘘。她用这种方式,终于逃出了那座灯火通明的广平郡王府。
她做错了什么?什么都没做错。那日午后,她于自家花园悠然踱步。清风轻拂,繁花簇拥,她就这么不疾不徐地走了一圈,时光仿佛也在此刻慢了下来。被她的父亲看见了。
就这一眼。一辈子就毁了。
八百多年后。翻开史书,没几个人知道孔彦舟这个名字了。
靖康之变,建炎南渡,宋金和战。在诸多波澜壮阔的大事件中,他宛如沧海一粟,渺小而平凡,不过是个毫不起眼、难入人眼的配角,于宏大叙事里悄然隐匿。
但史官给他留下的那三个字,还在。
禽兽行。
正史列传里,白纸黑字。八百年了,没人擦得掉。
乱世出枭雄,也出禽兽。
孔彦舟不是凭空冒出来的怪物。他是那个时代解出来的蛋。靖康的烽火打碎了北方的城墙,也打碎了人心的底线。当活着都成了奢望的时候,有人选择做个人,有人选择做条狗。做狗的,往往活得更好。
孔彦舟一辈子换了三个主子,每一次换主都能往上爬一级。他没有忠诚,没有廉耻,没有同袍之情,没有骨肉之义。
他什么都没有。所以他什么都没有约束他。
没有底线,就是最好的竞争力。这一信条,乃是乱世赋予他的深刻教诲,亦是他终身矢志践行的圭臬。在漫长岁月里,他始终坚守,从未有过丝毫动摇。
历史的卷宗合上了。洞庭湖边的白骨早化成了泥土,汴京城的灯火灭了又亮了八百回。
一切皆已消逝,未曾留下分毫痕迹。唯有那三个字,于时光的长河中倔强伫立,似是残留的最后一丝执念,在寂静里诉说着过往。像一把生了锈的刀,还插在那里。提醒每一个翻到这一页的人。
人可以堕落到什么程度。
答案就在这里。黑纸白字,盖棺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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