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土地征收补偿纠纷这一行政法领域的“硬骨头”中,当事人往往面对的是政府机关与复杂的评估体系,维权之路举步维艰。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典案部隗春绿律师与翟建强凭借深厚的行政法专业素养与丰富的实务经验,成功代理了一起具有典型意义的土地征收补偿案件。面对一、二审均未获支持的困局,典案部律师团队通过系统梳理案件脉络、重构法律论证逻辑,最终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提审本案并中止原判决执行,为当事人赢得了宝贵的程序性胜利与实体重审机会。
案件概述
征收补偿久拖不决,企业陷入维权僵局
本案源于一起因省级高速公路建设引发的土地征收补偿争议。当事矿业公司的经营场所在多年前被纳入征收范围,但其与地方政府之间就补偿数额、评估标准及协议效力等问题长期未能达成一致。尽管相关镇政府曾与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补偿协议,且政府委托的鉴定机构亦出具了评估报告,但在后续的行政程序中,该补偿协议的效力被否定,评估结论亦未被采纳。案件历经一审、二审,法院均未支持企业的核心诉求,企业面临补偿无望、损失扩大的困境。
律师介入
典案部临危受命,全面复盘诉讼全流程
面对两审败诉的不利局面,当事矿业公司委托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典案部隗春绿律师与翟建强承办此案。典案部对案件进行了全方位、多层次的“体检”。团队不仅细致梳理了自征收启动以来的全部行政文件、会议记录、评估报告及往来函件,还重点复盘了一、二审判决中的事实认定逻辑与法律适用路径。通过比对原国土资源部相关文件精神、地方政府征收程序规范及司法审查标准,典案部初步判断:原审判决存在事实认定不清、证据采信失当的关键漏洞。
精准破局
调整办案方案,锁定“补偿协议效力”与“司法评定依据缺失”双突破口
典案部摒弃了传统征收补偿案件中单纯围绕评估数额纠缠的代理思路,转而从程序正义与协议约束力两个更高维度切入。首先,团队明确指出:企业法定代表人与镇政府于2016年签订的补偿协议,并非个人行为,而是在征收协商过程中的阶段性合意,具有行政协议的法律属性,原审法院否定其效力属于事实认定错误。其次,针对原审法院在否定政府委托评估报告后、自行进行“司法评定”的做法,典案部指出该评定缺乏法律授权与事实依据,违反了行政审判中关于证据采信的法定规则。这一“协议效力+评定依据”的双线论证方案,将案件从单纯的数额争议上升为对征收程序合法性与司法审查边界的制度性质疑,极大提升了再审申请的法理高度。
庭审交锋
最高法询问中据理力争,法院认定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在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询问程序中,中恒信典案部团队面对被申请人集安市政府及第三人吉林省高建局的抗辩,沉着应对、层层递进。一方面以时间轴与证据链清晰展示了补偿协议签订、评估报告出具、政府后续否认、法院自行评定等完整过程,形成逻辑闭环;另一方面,精准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关于再审事由的规定,强调原审判决在关键事实认定上缺乏证据支持,且违反司法审查的谦抑性原则。最终,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二审判决“可能存在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形”,再审申请符合法定条件。
胜诉落地
最高法裁定提审并中止执行,案件重回公正轨道
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行政裁定书,正式裁定由本院提审本案,并同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这一裁定意味着:原已生效、对矿业公司极为不利的终审判决暂时失去执行力,案件将在最高司法审判机关层面获得全面重新审理。对于深陷征收困局多年的企业而言,这不仅是一次程序意义上的“翻篇”,更是实体正义得以重新追寻的起点。中止原判决执行的裁定,有效避免了企业在再审期间因原判执行而遭受不可逆的损失,充分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及时救济,也印证了中恒信典案部办案策略的精准与有效。
从两审败诉到最高法提审,从被动应诉到主导再审节奏,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典案部凭借对行政法原理的深刻理解、对证据规则的娴熟运用以及对办案方案的果断调整,成功在一宗复杂且一度陷入僵局的土地征收补偿案中撕开突破口。他们不仅为客户争取到了宝贵的再审机会与中止执行的救济措施,更以专业实力诠释了“诉讼不是蛮干,而是精准打击”的律师价值。在行政权力与公民财产权交织的敏感领域,中恒信典案部始终以法律为利剑,以策略为铠甲,为每一位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坚守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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