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财产分割往往是双方争议最大的焦点。很多人误以为只要是婚后取得的财产,就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必须一人一半。其实,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一些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濮阳离婚律师孙常佳结合多年办案经验,为大家详细梳理离婚时不用分割的 5 类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在结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这包括婚前购买的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基金等。需要注意的是,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也属于个人财产。比如婚前购买的房子,婚后房价上涨的部分,仍然属于个人财产。

但是,如果婚前财产在婚后进行了主动投资经营,产生的收益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婚前的存款,婚后用于炒股获得的收益,就需要分割。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和补偿,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是专门用于受害人的治疗和生活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比如一方因交通事故获得的伤残赔偿金、因工伤获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都属于个人财产。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父母在遗嘱中明确表示,自己的遗产只归自己的子女个人所有,那么这部分遗产就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配偶无权分割。同样,如果他人在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赠与的财产只归一方个人所有,也属于个人财产。

河南濮一律师事务所提醒大家,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在接受赠与或者继承遗产时,最好让赠与人或者被继承人在合同或遗嘱中明确写明财产只归一方个人所有。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是指专供一方个人使用的物品,比如个人的衣物、鞋帽、化妆品、首饰、书籍、专业工具等。这些物品价值不大,且具有明显的个人属性,离婚时不分割。

但是,如果是价值较高的奢侈品,比如名牌包包、名贵手表等,虽然是个人使用,但由于价值较大,法院在判决时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这是一个兜底条款,包括其他具有人身属性的财产,比如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

濮阳离婚律师孙常佳特别提醒,离婚财产分割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很多情况下财产的性质很难界定。比如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如何分割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计算。如果您在离婚财产分割方面有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在众多濮阳律师事务所中,河南濮一律师事务所的家事律师团队处理过大量复杂的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