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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消费电子杂志社)
近日,北京一名化妆师史某,因四年间调包退货涉嫌诈骗罪被刑拘,相关话题登上热搜。
“退衣姐”被刑拘,细节曝光
据央视法治在线报道,史某今年28岁,本职是化妆师,却盯上电商极速退款漏洞,策划了一套完整的“零元购”流水线操作,持续作案整整四年。
虚构收货地址,规避身份追踪:锁定小区一套长期空置房屋作为收件地址,快递送达后无人签收,包裹统一放置门口,避开本人直接取件留下痕迹。
多账号批量下单,分散风险:注册多个网购小号,分时段、分店铺密集下单,服饰、家纺、厨具、化妆品、奢侈品全覆盖。
跑腿中转,隐秘调包:快递放至空置房门口后,立刻雇佣跑腿小哥取件转运至自己住处,拆开包裹拍照留存原始包装样貌,留下心仪全新商品,将脏旧衣物、破烂杂物替换进包裹,严丝合缝复原外包装。
原路退回,坐等自动退款:再次安排跑腿将调包包裹放回空置房门口,等待快递上门取件,利用商家为提升效率、收货不验货的习惯,轻松拿到全额退款。
警方查实,史某单次最高调包90余件服装,单批涉案金额2万余元;2022至2026年持续反复作案,累计上千笔恶意订单,涉案总额巨大,最终因涉嫌诈骗罪被刑拘。
史某交代,最初只是偶然发现不少商家追求售后效率,退货包裹不拆封核验就直接操作退款,贪念滋生后逐渐规模化作案。原本保护消费者的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在她手中彻底沦为免费薅货工具。
恶意“仅退款”已成行业顽疾
今年以来多起典型案件证明,恶意退款早已形成成熟套路,从小额生鲜到大额商品全覆盖,商家维权成本极高。
此前消费电子曾报道过两起“仅退款”事件:
2026年4月,河北邯郸杨女士经营建材店铺,上海张某以公司名义下单价值2.36万元光伏组件。货物完整签收并投入使用后,买家先以缺配件索要补偿被拒,随即恶意勾选“未收到货”申请全额仅退款。新店店主不熟悉平台时效规则,错过申诉窗口期,系统自动将全款退回对方账户,商家货、钱双失。杨女士带着家人、两岁幼儿坐18小时火车奔赴上海,沟通无果后报警,依托物流签收记录、收货录音等证据立案,耗时近一个月才追回货款。
5月13日,央视法治在线报道,陈某针对900余家电商平台店铺、下单一共2700余次,累计恶意下单金额达到了1000余万元,造成电商平台商铺技术服务费的损失达6万余元。最终陈某因破坏生产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多起案件表明:不法分子吃透平台售后规则,利用系统自动退款、单方申诉、商家举证难等漏洞,低成本骗取货品与货款,诚信商家却要承担货品损耗、物流成本、维权成本的多重损失。
退款纠纷稳居电商投诉榜首
据消费保2025年数据显示,全年电商行业投诉高达763,717件,涉及金额11.09亿元,投诉解决率为31.85%,投诉主要集中在抖音商城、拼多多和淘宝三大平台。
注:通常入驻消费保平台的企业对投诉响应更积极,因此解决率也更高。
在所有投诉类型中,退款纠纷占比18.15%,稳居首位,远超服务态度、售后欠缺、货不对板等问题。
“退款纠纷”已不是简单售后,而是当前电商生态里最尖锐、最普遍的矛盾点。
值得警惕的是,恶意退款客观上也干扰了正常退款维权行为,甚至发展为灰色产业链:网上售卖调包教程、AI伪造瑕疵图片工具、批量注册电商小号、组建“薅羊毛”社群分工下单,甚至出现专门帮人伪造破损凭证的服务。
平台售后规则的漏洞
接连不断的恶意退款案件,暴露出电商售后机制存在结构性短板,便利化设计与风控监管失衡,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一刀切自动退款机制。多数平台设置固定售后时效,商家超时未处理订单系统自动判定退款。职业买家抓住商家的管理盲区,集中发起大额仅退款申请,系统不核验物流签收、聊天记录,仅凭买家单方面填写理由直接划走货款。
退货核验标准缺失。极速退款模式下,平台优先保障消费者体验,大量商家选择不拆包验货直接退款;物流环节缺少退货称重、开箱录像强制要求,调包、空包、旧货替换等行为难以第一时间发现。
用户风控预警失效。像“退衣姐”这类长期高频退货、跨账号循环下单、固定空置地址收货的异常行为,平台大数据未能及时拦截。
规则适用场景泛滥。“仅退款”制度初衷是解决生鲜破损、低价小件变质无回收价值的问题,如今却无差别套用在建材、服饰、奢侈品等具备完整残值的商品上。
当然,完善风控不能走向另一个极端:如果为防范恶意套利,全面抬高正常消费者退货门槛,层层设卡核验,最终会损害绝大多数守信用户的合理售后权益。平台治理的核心,是实现精准分级管控,而非一刀切收紧所有售后通道。
很多薅羊毛者抱有侥幸:“仅退款是平台规则,拿钱不算犯法”,但法律已明确边界。2026年2月1日,《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明文划定红线:平台不得强制、变相强制商家承担退款不退货责任,严禁把售后亏损成本转嫁经营者。
恶意仅退款或担刑责——
《民法典》第7条,民事活动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恶意退款违反诚信;
《民法典》第122条,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当利益,构成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民法典》第148条,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诈骗公私财务,处5-15日拘留并罚款;
《刑法》第266条,多次恶意退款金额累计可达立案标准,构成诈骗罪。
七天无理由退货、极速退款、仅退款,是电商行业发展多年沉淀的便民规则,初衷是平衡商家与消费者的不对等地位,优化购物体验。
但当少数人把规则漏洞当成牟利捷径,不断透支行业信任,最终所有人都会为此买单:商家亏损闭店、商品涨价、普通消费者退货流程收紧。
“退衣姐”被刑拘,是一次明确警示:任何“薅羊毛”的恶意欺诈,终将付出法律代价。
【声明:以上所有数据均来源于消费保平台,仅代表企业在消费保平台的投诉解决情况,不代表其他平台或企业总体投诉解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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