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风新闻报道,6月10日,湖南永州祁阳市一小区发生电梯故障致多人被困,一女子在试图脱困时坠入电梯井,次日不幸身亡。

16日,死者的女儿吴女士对极目新闻记者表示,当时是物业的保安违规打开电梯轿厢,母亲才发生不幸,她认为物业应该对此事故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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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并不复杂,面对多名居民被困电梯,且电梯在1层和2层之间卡住,闻报赶来的保安,就将电梯轿厢打开,让被困居民从1米多高的轿厢跳下。当第一名被困者顺利跳下后,并将旁边一个消防柜移了过来,以便后面的人踩着它跳下。第二个准备从困梯中跳下的女子,不知道是消防柜被踩破了还是移位了,连人带柜掉进轿厢下方的电梯井。当赶来的电梯维保人员将女子救上来,并紧急送医,因伤势过重而去世。

毫无疑问,这是一起完全不该发生的人员伤亡事件。因为,被困电梯,只要正常报警,维保人员会在最长不超过半小时赶来抢救。一般情况下,只要几分钟、十几分钟就会赶到,且处理起来非常方便而安全,绝对不可能出现人员伤亡。

而此起事件,保安并没有快速联系维保单位,而是违规打开了电梯轿厢,且困梯人员在跳出轿厢时行为不够规范,最终造成不该出现的结果,可以认为是一次人为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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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认为,保安也是好心,是想让被困人员早点脱困,只是操作不当,造成了不良后果,是好心办了错事。

如果单纯就事件本身来看,确实可以理解,也可以认为保安内心确实是想做好事的。但是,却忽视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电梯属于特种设备,必须是专业人员才能打开电梯轿厢。否则,就是违规操作,是应当承担责任的。

事实也是,在现实生活中,并不是只要好心,就可以从事一切行为。像打开电梯这样的事,无论是保安还是其他人员,只要没有经过正规培训和学习,只要没有上岗资格证,就无权打开电梯轿厢的。否则,就是违规,就得在发生问题时予以追责。

而这起事件中的保安,并不具备打开电梯轿厢的资格,却随意将电梯轿厢打开,是典型的违规操作,且不存在好心办错事之说。错事就是错事,不存在着好心还是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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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问题来说,小区物业有没有对保安进行过专业培训、提出过居民被困电梯时应当如何操作的要求呢。但凡进行过正规培训、有明确的开梯要求,保安都是知道不能轻易打开电梯轿厢的。而这起事件中的保安,显然不了解这项要求,而做出了违规打开电梯轿厢的行为,保安有一定责任,小区物业也有一定责任。

那么,维保单位有没有责任呢?正常情况下,只要维保单位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现场,并及时抢救,就没有直接责任。相反,如果超过了规定时间,且造成了人员伤亡,维保单位就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同时,维保单位有没有把相关的电梯使用安全知识、报警方式、乘坐电梯的注意事项等张贴于电梯内,并对小区物业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如果都做了,就没有责任,否则,就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不仅物业、保安、维保单位,监管机构一定程度上也需要承担一些责任。因为,监管单位也需要对电梯安全负责,要加强电梯维护人员的培训,要对维保单位加强监督和考核,尤其是具体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中间只要一个环节存在问题,监管机构就得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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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此起事件是保安违规操作造成的,物业、保安等都要承担一定责任。尤其是保安,绝对不是好心办错事,而是无知办错事。特种设备发生问题,必须专业人士才能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