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公安分局
关于公开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
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决策部署,进一步将扫黑除恶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相结合,严厉打击“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以下简称“六霸”)等突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长治久安,现向社会征集“六霸”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村霸”: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操纵破坏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等黑恶违法犯罪行为。
(二)“乡霸”:在乡镇范围内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操纵地方事务,控制乡镇公共资源等黑恶违法犯罪行为。
(三)“沙霸”:在砂石领域非法采砂,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占砂石资源,垄断砂石市场等方式,在自然资源领域破坏生态环境,砂石资源管理,合法经营秩序的黑恶违法犯罪行为。
(四)“矿霸”:在矿产领域非法采矿,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占矿产资源,垄断矿产市场等方式,破坏矿产资源管理,合法经营秩序的黑恶违法犯罪行为。
(五)“街霸”:在街、商业街区,流动人口聚集地等区域,以拉帮结派、称王称霸、欺压百姓等方式,破坏一方社会治安秩序,威胁居民人身财产安全的黑恶违法犯罪行为。
(六)“市霸”:盘踞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等各类市场中,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垄断市场、收取保护费等方式,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黑恶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括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等具体内容;尽可能多提供物证、书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鼓励实名举报。
(二)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线索受理单位将严格落实举报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三、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539-7261750
2、信函投寄,当面举报地址:临沂市公安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扫黑办)。
临沂市公安局
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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