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香江资讯)
近年不少市民会定期到内地超市及街市买,但有执法部门发现不少人对「带肉过关」的法例存在严重误解。环境及生态局今日回复立法会议员质询时强调,携带任何未经完全煮熟的肉类入境均属违法,即使经过「汆水」或半熟处理亦不能豁免。官方数据更显示,相关非法携带生肉入境的违规个案在过去两年内暴升近 1.5 倍,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近年不少市民会定期到内地买,但有执法部门发现不少人对「带肉过关」的法例存在严重误解。
立法会议员何俊贤问及,有内地肉档为做港人生意,声称只须将肉类「汆水」或将表面烫熟,便不属于生肉,可直接携带过关回港,查问当局在过去4年有否发现市民携带「汆水」肉类过关的个案。
局方指根据香港现行法例,市民若携带未彻底煮熟的野味、肉类、家禽或蛋类入境,而未能出示官方发出的卫生证明书,即属违法行为。食安中心过去曾截获多宗相关个案,并成功作出检控及定罪。
政府指一直以来,食安中心持续在各口岸管制站及以不同渠道向市民清晰传达上述资讯,避免他们受不实讯息误导,政府亦计划与内地当局合作加强宣传。
海关揭违规带生肉入境数字 两年升1.5倍。
根据政府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通关后非法携带肉类入境的个案有显著上升,去年全年违反《进口野味、肉类、家禽及蛋类规例》(第132AK章) 非法携带野味、肉类或家禽入境的个案宗数达1,542宗,检控数字达1,631宗(因同一个案可作多于一项检控)。若以违规个案计算,去年总数比起2023年与内地通关初期,上升近1.5倍。至于今年首5个月,非法携生肉入境违规个案已有637宗,比去年同期的511宗上升两成半。
除了市民自携过关,当局亦留意到近年兴起「跨境食物代购」,以代购形式将未经完全煮熟的内地肉类运送来港,并于港铁站等地点进行交收活动,政府强调违例者同样会被检控。
为保障市民健康,食安中继续与海关紧密合作,在莲塘口岸、罗湖口岸等各大管制站加强执法,并会与内地相关部门合作加强宣传,严厉打击非法携带生肉入境及跨境代购肉类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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