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了两起党员干部违规吃喝典型问题,给所有人提了个醒:饭局有风险,赴约须谨慎。
什么是“违规吃喝”?说白了就是三件事:不该吃的吃了,不该请的请了,不该签的单签了。具体包括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用公款请客、管理服务对象买单的饭局,以及违规组织或参与的公款吃喝。
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违规吃喝主要分四类: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进出私人会所吃饭;违规组织或参加公款支付的宴请;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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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一顿饭算不算违规,记住三个关键点:
看和谁吃。 家人朋友正常聚餐没问题,但下属、下级单位、企业、管理服务对象请客,不管谁掏钱,只要可能影响你公正办事,就不能去。
看在哪儿吃。 私人会所以及类似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不管跟谁、不管谁买单,都不行。
看谁付钱。 一种是根本没有公务活动,硬拿公款报销;另一种是确有公务,但接待超标或者趁机加菜加酒。
中纪委特别划出红线,下面这些饭局千万别碰:
公款请客的饭局不能去,包括超范围、超标准的公务接待。企业安排的吃请不能去,公务活动期间尤其要注意。借企业场地搞变相吃喝也不行。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饭局一律拒绝。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吃请要避开。用公款请自己的私人朋友,违规。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宴席,以及带有敛财性质的各类宴席,都要远离。
此外,还有12种饭局需要格外警惕:
上下级之间没有实质公务的相互吃请;同城部门之间用公款互相请客(应该各自解决);基层单位安排的饭局(尽量在内部食堂解决);超出公务活动区域的异地接待;村级组织安排的吃请(要自己掏钱);公务外出期间用公款吃喝;带有公务接待性质的夜宵;在内部接待场所请私人朋友;在内部接待场所变相大吃大喝;在私人会所或高消费娱乐场所吃请;带有小圈子性质的同学会、老乡会聚餐;其他违反纪律、有损形象的饭局。
公职人员要拎得清,人情往来归人情往来,纪律红线归纪律红线。

别因为一顿饭,给自己惹上不必要的麻烦。规矩在前,吃得安心,干得也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