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专用汽车行业迎来里程碑式的司法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对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程力公司”)专利侵权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程力公司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并向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2419万余元。
这一判赔金额,不仅刷新了国内专用汽车行业专利侵权赔偿的最高纪录,也标志着司法机关对“傍名牌”“搭便车”行为亮出了前所未有的“罚单”。
一、案件基本信息
判决书显示,程力公司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权利要求具有相同的技术特征,构成侵权。法院明确要求程力公司立即停止制造、销售及许诺销售侵权产品,并向原告支付经济损失24,004,880元及维权合理开支188,488.6元,合计金额超过2419万元。
本次判决直接刷新国内专用汽车行业专利侵权判赔纪录。在此之前,行业内标志性高额判例为三一汽车诉青岛九合重工混凝土泵车侵权案,四案合并判赔840万元;本案赔偿金额较此前纪录提升近3倍,差距悬殊。
赔偿额的跨越式增长,体现了法院在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时的坚定立场。从“新能源汽车底盘”案的6.4亿元判赔,到种业知识产权最高判赔案,再到本案,司法机关正在通过一桩桩典型案例释放清晰信号:让侵权者付出远超其非法获利的代价。
二、给企业的知识产权警示
对装备制造、专用车及环卫设备行业而言,这是一次强有力的合规警示:忽视他人专利技术、以仿制抢占市场,终将面临难以承受的法律与经济代价。
知识产权不再是可有可无的附属品,而是决定企业生死存亡的核心竞争力。对于创新型企业而言,应重视研发创新与专利布局,在新项目立项前,做好现有专利检索,针对权利要求做规避设计,从源头切断侵权隐患。其次,企业需重视研发过程证据留存,包括但不限于研发图纸、试验记录、开发日志等。当遭遇侵权时,应果断采取法律途径维权。另外,企业新产品上市前务必开展FTO(自由实施)检索,排查侵权风险,避免因为侵权导致企业面临生死危机。
建议企业做好长期规划,配置知识产权专员或常年合作知识产权律所,常态化开展竞品专利监控、侵权预警、合规审查,把知识产权管理融入生产全流程。如有需要,可以咨询高沃知识产权获取专业服务!
来源 | 高沃综合大众财经网、环境司南等
编辑 | 北京高沃知识产权(ID: gaowoip-com)
声明 | 部分图文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侵删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