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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兴军辞去天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6年6月17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天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张兴军因工作变动辞去天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报天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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