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湖北武汉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公布江岸后湖“2·1”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显示,2026年2月1日,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联络线新春站工地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龙门吊拆除作业工程中,龙门吊倾倒,导致工地外2台路过车辆受损,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为306.885万元。
经调查认定,江岸后湖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联络线新春站“2·1”一般坍塌事故是一起因作业人员违规开展门式起重机拆除作业,事故项目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相关企业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关安全监管部门未认真履职而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调查报告披露,武汉康奥斯公司实际控制人、现场主要负责人刘某,拆除作业班组现场负责人鄢某豪被市公安局江岸分局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刑事拘留。对武汉康奥斯公司、刘某、王某伟、曲某、韩某斌、顾某、王某实施行政处罚。
此外,对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有关单位监管人员在履职尽责方面的问题,由纪委监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责任追究的规定进行处理。对涉事城发集团、市政集团、地铁集团、地铁股份公司等市属企业有关人员在履职尽责方面的问题,由纪委监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责任追究的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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