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凌晨0点23分,香港警方接获报案。
36岁的胡先生,早前应其前雇主的指示,飞到了巴厘岛,从一名印尼男子那取得6公斤黄金,今天凌晨乘坐飞机回到香港后,在机场三号停车场内,突有3名戴口罩及穿不同衣物男子由一辆七人车下车追截,他见状随即逃跑,在多个车位后被追上并施袭,左大腿及左前臂被砍伤,背包被抢去后,歹徒驾车往东涌方向逃去。
价值700万的金条被抢走。
警方封锁停车场一楼调查,现场所见,停车场内遗下一滩血迹,一辆白色电动私家车疑与案有关,警方封锁调查。另外,警员于北大屿山公路一带截查车辆。案件列“行劫”,交由新界南总区重案组第三A队跟进,暂未有人被捕,正追缉涉案3名男子,年龄介乎20至30岁。
我看到新闻的时候,第一反应确实:我前年多带了几盒烟罚了我4000港币(我在香港入境被罚了4000港币),金条就能随便入境? 然后就查了一下,发现6公斤金条还真的可以随便带入到香港。
香港是自由港,绝大多数商品进香港,零关税、不设配额。海关真正盯着收税的,只有四类东西:烟草、酒类、碳氢油、甲醇。
而黄金,它不是应课税品,进口不交税,也没有数量上限。6公斤也好,60公斤也罢,海关都不会拦你——因为压根没有这条线。
有人会说:不对啊,香港不是规定带超过12万港币就要申报吗?
这是把黄金和现金搞混了,香港确实有一条申报规定,但针对的是"现金类物品"——你带超过12万港币等值的钞票或者不记名票据入境,要向海关申报。但是,钻石、黄金、赌场筹码,既不是法定货币,也不是可转让票据,不算"现金类物品"。
如此精确的打劫,在内地真的极为罕见,这里面得有多少个尔虞我诈、人为财死的故事。
期待香港警方早日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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