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章来源于行政法学研究编辑部,作者行政法学研究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建构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推动法学学术期刊高质量发展,6月7日,由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指导,《行政法学研究》编辑部主办,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院、人权研究院(当代法治研究院)协办的“建构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与法学学术期刊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暨《行政法学研究》2026年年度论坛”在北京顺利召开。
中国人民大学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行政法学研究》编委会主任马怀德,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会长、《法制与社会发展》主编张文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副会长江必新,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卢春龙等出席大会。来自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及《中国法学》《法学研究》《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中外法学》《法商研究》《法制与社会发展》《法学》《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中国法律评论》《政法论坛》《比较法研究》《人权研究》等期刊的近百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
主论坛设有开幕致辞、基调演讲、主旨演讲等环节,二十余位嘉宾先后发言。
一、开幕致辞
卢春龙、马怀德、张文显先后在开幕式上致辞,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于飞主持开幕式。
于飞在主持时表示,值此习近平总书记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发表十周年、考察中国政法大学九周年之际,本次会议紧扣“建构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与“法学学术期刊高质量发展”两大关键命题,可谓恰逢其时、意义重大。中国政法大学作为新时代全国政法教育中心,已形成具有影响力的法学学术期刊集群。《行政法学研究》作为我国行政法学领域的重要学术阵地,长期以来为建构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卢春龙指出,建构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是中国法学教育最高学府应当承担的时代使命,也是加快建设新时代全国政法教育中心的重要任务。建构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提炼标识性重大概念、原创性思想观点和原理性理论成果;坚持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引,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传承“根脉”;坚持开放包容,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地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有益成果;坚持从问题和实践出发,使法学研究扎根中国大地。他表示,中国政法大学应主动发挥学科、平台和组织优势,成为法学学术期刊高质量发展的推动者和引领者。中国行政法学的成长繁荣与《行政法学研究》相互成就、相伴成长,行政法学的繁荣发展从来不是一校一刊之功,而有赖于整个行政法学术共同体的长期耕耘与共同努力。
马怀德指出,建构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要加快建构进程,坚持自主性,更好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建构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是一个重要的历史任务,既要增强紧迫感,积极建构、加快推进,也要遵循学术规律,久久为功、绵绵用力;自主知识体系要体现知识生产的本土性、知识内容的原创性、知识评价的主体性、知识积累的延续性,以“法治政府”为例,这一概念同时是标识性重大概念、原创性思想观点和原理性理论成果;回答“四问”要坚持“两个结合”,立足中国实际,解决中国问题。他回顾了《行政法学研究》创刊以来紧密结合法治实践、扶持青年学者的办刊传统,认为杂志要继续保持这一特色,为建构中国行政法学自主知识体系贡献力量。他还就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学理化、体系化研究与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的关系作出辨析,认为二者并非同一概念,要以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引领和推动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
张文显指出,建构中国法学知识体系与法学期刊高质量发展是辩证统一的命题。法学期刊要以建构自主知识体系为主线,偏离这条主线就会迷失方向。法学期刊与法学教材、学科手册一道,是知识体系的重要载体,刊发的原创性概念、原创性命题是法学知识的源头活水。他着重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灵魂”这一根本性命题,提出建构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必须做到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价值观、方法论;体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体现其内在的标识性概念、原创性命题与原理性论述;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重要论述。他表示,中国法学是“制度之学”,其知识体系建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之上,自主知识体系的底层逻辑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理论。面向中国式现代化,他强调从方法论上要坚持“两个结合”,坚持守正创新,坚持求真务实,坚持开放包容。
二、基调演讲
基调演讲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行政法学研究》主编杨伟东主持。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副会长江必新,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一级教授、专家工作室领衔专家、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顾问、《行政法学研究》编委会委员胡建淼,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总编辑、中国人民大学中华法治文明高等研究院院长黄文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洪雷等四位专家学者发表演讲。
杨伟东在主持时指出,建构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是新时代法学界的重大使命。他表示,在致辞环节各位领导提出方向要求的基础上,本环节邀请权威法学专家围绕这一主题深入研讨,为建构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发表真知灼见,也为《行政法学研究》未来的高质量发展把脉定向。
江必新以《作为原创性制度的中国行政诉讼》为题发表演讲。他系统梳理了中国行政诉讼可作为原创性理论加以研究的若干命题,包括普通法院设行政审判庭的混合诉讼体制论、客观诉讼与主观诉讼兼容论、事实审查论、法定职责履行的监督论、有限合理性审查论、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论、行政争议实质解决论、前端治理与源头化解论、非诉行政行为审查论以及行政审判环境改善论等。同时,他提醒合法性审查论、被告恒定论、举证责任倒置论、府院互动协同治理论等不宜作为原创性理论固化,强调在制度发展中应为未来留有空间。
胡建淼以《推进中国行政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研究》为题发表演讲。他指出,行政法自主知识体系应包括行政实体法与行政程序法两大板块。中国行政法治走的是“诉讼先行、复议先行、实体法跟上”的特殊道路,行政实体法理论在很大程度上由行政诉讼法理论反推而来。他表示,行政实体法理论与行政诉讼法理论虽有关联但绝不等同,并以行政主体、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行政违法等概念为例,说明不能简单地以行政诉讼法上的被告制度、撤销事由倒推行政实体法范畴,主张从合法要件(职权、事实、依据、程序等)出发独立建构行政实体法的自主知识体系。
黄文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的引领作用》为题发表演讲。他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指导思想和核心资源,对其具有全方位、全过程的引领作用,并概括为“六个引领”:引领法学学术形态由“法律学”向“法治学”乃至“治国学”迭代升级;引领法学战略方向的突破创新,如党内法规与依规治党、国家安全法治、涉外法治、政法理论等;引领法学学科体系的重组重构;引领标识性概念的自主生产;引领原创性理论的提炼;引领本土性研究范式的创造。
李洪雷以《建构中国行政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现实需求、内在构造与建构路径》为题发表演讲。他指出,遵循“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的逻辑,行政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亦应在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中率先突破,其内在构造包括概念、原理、话语三个层层递进、相互支撑的层面。在原理层,由控权论、管理论、平衡论的框架转向控权型法治、治理型法治与发展型法治协同演进的新格局。他提出应从研究历程、方法路径、学科机制三个维度协同发力,并强调中国行政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应至少具备解释中国行政法治实践、提炼中国行政法治实践、以中国命题参与国际学术对话三种能力,从而由理论借鉴者走向理论供给者。
三、主旨演讲一:法学学术期刊高质量发展
主旨演讲一由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人权研究院(当代法治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人权研究》主编林华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外法学》主编王锡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学研究》常务副主编谢海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法商研究》主编陈柏峰,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法学》主编胡玉鸿,华东政法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院长、《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主编马长山,《中国法律评论》常务副主编袁方,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政法论坛》主编霍政欣,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院院长、《比较法研究》主编解志勇等八位期刊负责人围绕“法学学术期刊高质量发展”作主旨演讲。
林华在主持时表示,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作为具体服务和管理期刊的职能部门,谨向各位领导、专家长期以来对包括《行政法学研究》在内的法大主办刊物给予的关心、支持与帮助致以谢意。
王锡锌以《高质量发展与法学期刊评价体系优化》为题作报告。他指出,法学期刊存在功能异化的现象,即由学术交流的“载体”异化为学术评价的“标签”。他系统梳理了我国人文社科领域影响较大的四种期刊评价体系——南大CSSCI、北大中文核心、中国社科院AMI综合评价以及中国知网评价,分析其各自的研发初衷与指标逻辑。他强调,期刊异化的真正症结不在评价体系本身的缺陷,而在于评价结果被滥用,以管理效率代替学术判断、以行政逻辑代替学术逻辑。自主知识体系建构既要靠扎实研究,也有赖于传播平台与指标体系的进一步优化。
谢海定以《法学研究的知识论转向》为题作报告。他认为,中国法学已经从对法律现象、法律规范及其运行等问题的个别化深度研究,转向对法学知识整体性、逻辑自洽性的体系化建构,但目前学者们多是从学理意义上理解知识概念,实际上,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践经验、传统法律文化等都属于法学知识。建构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本质上是建构具有自主性的中国法学知识秩序,应当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统领下,使各种知识形态各安其位、畅通连接、交流互化、协作创新。
陈柏峰以《中国社会治理的自主知识体系》为题作报告。他结合《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学科手册》及教材写作经验,介绍了社会治理法学这一新兴学科的知识体系。他指出,社会治理法学与行政法学多有交叉,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基层治理、社会建设的重要论述为逻辑加以编排,并按照道路论、本体论、实践论、领域论展开,科学阐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等标识性概念与原创性理论。
胡玉鸿以《原创性概念的法理内涵》为题作报告。他从“三个原”界定原创性概念:原生,即出自本土、出自本人、出自时代,如“法理”“民生”“典章制度”等本土原生的标识性概念;原味,即重视母本、原汁原味,并需要学者发挥学术想象力进行理论构造;原理,即概念必须拥有相应的学理内涵与学术深度,如法社会学中的“活法”与“法律实效”,从而为自主知识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马长山以《数字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理论建构》为题作报告。他指出,应将数字法学理解为继传统法学、现代法学之后产生的“时代法学”,而非单纯的交叉学科或领域法学。“数字”不只是技术,更是时代。面对数字时代,中、美、欧大体处于同一起跑线,而中国因数字技术应用效果突出更具优势。他提出数字权利、数字权力、数字正义等核心范畴,以及数字正义理论、数字正当程序等理论方向,并表示将规则压缩为算法相当于“技术的二次立法”,可能造成规则、权利与程序的流失,亟待理论回应。
袁方以《中国行政法学研究的问题意识》为题作报告。她指出,行政法学的问题意识核心在于扎根中国本土、回应行政立法、司法和执法中的真问题。她结合《中国法律评论》近年来的行政法选题策划,介绍了前沿议题策划、基础理论阐释、本土制度建构、实践探索提升四个方面的选题布局,并提出未来应持续强化行政法标识性概念和原创性理论的阐释,重点关注法治政府建设的本土实践与理论深化、数字政府与智能行政的法律规制、风险治理与应急行政的制度建构以及行民刑衔接等交叉学科问题。
霍政欣以《国际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中法学期刊的使命》为题作报告。他回顾了十年来法学期刊推动国际法研究由西方主导的传统模式向彰显中国自主意识转变,学理化阐释了人类命运共同体、涉外法治、我国法域外适用、反制裁、反“长臂管辖”等一系列原创性、标识性概念。他认为,法学期刊应围绕国际法学的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优化选文发文,为构建中国自主的国际法学知识体系作出更大贡献。
解志勇以《行政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的路径思考》为题作报告。他区分了“增量自主”与“存量自主”,并着重阐述存量自主的“守正、创新、整构”三个关键词。他认为存量自主主要涉及重构与优构,可通过总结、提炼、注入、改造、凝成等途径实现。例如,以行政活动反思行政行为概念、及时提炼法治政府等概念、注入对秩序与效率诉求的本土关照、围绕“复议是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对行政救济体系进行改造、把行政公益诉讼与行政检察等新发展凝成为新的理论。
四、主旨演讲二:中国行政法学的标识性概念与原创性理论
主旨演讲二由中国政法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院副院长、《行政法学研究》副主编胡梦瑶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主任、《行政法学研究》编委会委员姜明安,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顾问、《行政法学研究》编委会委员董皞,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行政法学研究》编委会委员叶必丰,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行政法学研究》编委会委员湛中乐,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行政法学研究》编委会委员薛刚凌,南昌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行政法学研究》编委会委员杨解君,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赵鹏等七位专家学者围绕“中国行政法学的标识性概念与原创性理论”作主旨演讲。
胡梦瑶在主持时表示,近年来《行政法学研究》围绕“中国行政法学的标识性概念与原创性理论”积极策划选题、开设专栏、组织学术研讨,刊发了一批具有标识性和原创性的高水平成果。未来,《行政法学研究》将继续推出高质量成果,恳请各位编委、各位专家继续关心和支持刊物发展。
姜明安以《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何以适应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目标》为题作报告。就“为何要适应”而言,他指出,法学研究服务于法治、法治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和人民的民主自由幸福;中国式现代化既有共性又有“全过程人民民主”等特性;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质目标是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就“如何适应”而言,他强调,关键在于正确界定研究范围与正确选择研究范式。研究范围上,横向要处理好本土研究与域外研究、本学科研究与跨学科研究的关系,纵向要处理好传承与创新的关系;研究范式上,应根据研究方向与课题,恰当运用实证主义、教义主义与智能主义研究范式,并辅之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
董皞以《关于构建行政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思考》为题作报告。他先将现行行政法学体系的构建概括为实践推动、移植拿来、不断校正完善三个特点。他认为,构建自主知识体系要回答“四问”,须正确评价过往成果。行政法学在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救济等理论上成果丰硕,同时也存在概念体系过度依赖欧陆框架、实践面向不足、规范性不足等问题。他主张坚持实践导向、历史意识、体系思维,处理好外来借鉴与本土培育、理论构建与实践回应、制度阐释与规范引领、传统行政法与新兴领域行政法等若干对关系,重点推进基本范畴的本土化重构、基本原则体系的完善与新兴行政活动方式的理论化。
叶必丰以《以“职权法定”为中心的自主知识体系》为题作报告。他通过梳理“职权法定”知识体系,表明我国行政法学界建设自主知识体系的自觉与能力。他从职权法定的宪法基础、层级关系中的职权配置原则、职权法定原则的自主知识属性以及职权法定原则的运行规则四个方面展开,并指出属地管理原则是在国家治理现代化实践中本土化产生的理论范畴,强调自主知识的核心在于掌握知识的定义权、解释权和评价权。
湛中乐以《中国行政法学体系的传承与创新》为题作报告。他强调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离不开对古代与域外的传承借鉴,须处理好共性与个性、传承与创新的关系。他将行政法学区分为基本原理、制度规范、实践三个层次,认为原理层共性与个性并存,制度规范层与实践层更突出个性。他主张,中国行政法学应在开放包容基础上推进创新,处理好总论与分论的关系,做到既有国际眼光又扎根中国实践、既溯及历史又面向未来,力争在国际行政法学中占有一席之地乃至成为引领者。
薛刚凌以《中国行政法的历史渊源》为题作报告。她从“第二个结合”的要求出发,指出行政法学研究长期缺乏历史维度。她表示,中国古代法制史实际是一部公法史,行政法尤为发达。她将古代行政法概括为组织法、事务法和责任法三大板块。事务法中包含了各项民事规则,责任法则以刑罚为重要手段,刑律是实现行政法目标的最终保障。自西周开始,中国就强调敬天保民,建立了民本思想,也因此延伸出《周礼》中“有为政府”的组织架构。中国的国家治理重视“整体本位”,呈现出“中医式”的系统思维,与西方建立在个体本位基础上、重视具体行为的“西医式”的私法体系形成鲜明对照。她呼吁行政法学界积极参与中国古代法尤其是古代行政法史的研究,以坚定法治自信、夯实自主行政法知识体系的历史根基。
杨解君以《中国行政法学自主性话语生成的底层逻辑》为题作报告。他主张以“自主性话语”统摄标识性概念与原创性理论,并提出几项底层逻辑:一是制度自主性与学术共同体自主性相结合,即客观与主观的统一;二是话语的独特性,既要体现行政法的专业性,又要立足本土性,但本土性不能过度解读、绝对化,仍须遵循行政法的共通规律;三是自主性话语受制度实践、知识结构乃至学者身份等多重因素影响与制约;四是既要坚持理论和制度创新,又要创新有度。
赵鹏以《数字法治政府的理论之维》为题作报告。他指出,“数字法治政府”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法治政府理论中具有高度原创性的命题,兼具拓展数字化法治政府建设思路与回应数字时代变革两重功能。他主张从信息秩序、信息处理的视角重新认识行政活动,认为传统行政行为理论将行政机关塑造为理性自觉的拟人化主体,可能忽略了行政活动本质上是信息处理与沟通的过程。他还从信息收集、信息分配、信息处理、信息沟通等环节,分析了数字化带来的结构性影响及相应的法律规制需求,主张通过法律规则塑造有序高效的信息秩序。
本次大会是法学学术期刊界与行政法学界围绕时代命题展开的一次高水平学术对话。与会专家从习近平法治思想对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的引领作用、自主知识体系的内涵标准与方法论、行政法学的本土化建构、数字法学与数字法治政府的理论创新、法学期刊高质量发展与评价体系优化等多个维度深入研讨,既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贡献了真知灼见,也为《行政法学研究》等法学学术期刊的高质量发展把脉定向。与会专家认为,建构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是一项历史性、长期性的文化工程,需要在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处理好传承与创新、本土与域外、共性与个性的关系,久久为功、协同推进。大会还专门设置了“有为政府与传统行政法学的时代更新”“数字法治政府与当代行政法学的新发展”两个平行分论坛展开专题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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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ving national strategies, focusing on university research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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