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奥一新闻关注到市民李先生称,自己在龙岗区平湖街道水门村租住了十年,居住登记信息却在两三年前被网格员注销,导致其现在无法及时办理居住证,进而影响到网约车车辆更新和社保缴纳。对此,平湖街道办回应称,注销系因该房屋被改为仓库使用、不具备居住条件,且租户多次拒不配合整改。
租户反映居住十年登记被注销车辆更新社保缴纳均受阻
李先生表示,他是一名网约车司机,他自2005年左右起便在深圳龙岗平湖的水门村租住。此前,他收到派出所发送的消息,提示其居住签注无效。随后他到社区咨询,才得知自己的居住登记信息已被网格员注销。
“我差不多在这个房子租了有十年了,不知道什么原因,说我屋子太乱什么的,不符合居住信息,网格员就给我注销了。”对于注销一事,李先生表示困惑。
直到2026年5月18日,网格员再次上门查看并拍照,认定房屋“符合居住登记信息”,才为其恢复了居住登记。
然而,登记中断已对李先生造成实际影响。李先生介绍道,作为一名网约车司机,今年7月份,其车辆就要超年限,现在准备以旧换新,而购买新车需要有效的居住证。今年5月份,社保部门已向其发送提醒,称居住登记信息无效可能导致停保。
“现在要申请居住证,要过了3个月以后才可以再申请。中间几年一直不给我弄啊。”李先生无奈地说。
平湖街道办回应房屋变仓库且拒不整改,依法注销
针对李先生的反映,平湖街道办作出了详细回应。
街道办表示,2024年9月4日,网格员在上门走访中发现,李先生租住的水门村房间内堆满杂物,无床铺等基本居住设施,实际用作仓库。经与房东沟通,房屋用途暂更改为仓库。网格员多次联系李先生要求其整改,恢复居住功能,但其拒不配合。2024年9月5日,网格员再次上门核查,该房屋仍不具备居住条件,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相关规定,依法注销其居住信息。2026年5月18日,李先生因社保信息提醒居住信息失效,主动配合整改,其在水门村的房屋经清理后已具备居住条件,网格员于当日下午对其完成居住信息登记确认,目前该地址居住信息有效。
来有登记、走有注销、变有更新
近年来,随着深圳网格化管理不断深化,近2万名网格员成为基层治理不可或缺的“神经末梢”,承担着信息采集、安全巡查、矛盾纠纷调解等八大职责。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六条、第七条内容显示,出租屋管理机构、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管理机构根据公安机关的委托,可以从事居住登记、居住证申请受理及发放等具体工作。所需经费由财政保障;居住登记实行申报义务人主动申报制度。非深户籍人员在特区居住的,申报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机构主动申报非深户籍人员居住登记信息。
图源:深圳社区网格管理,资料图。
基于“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变有更新”的动态管理原则,当人员实际搬离、房屋不再具备居住条件或申报义务人主动申报搬离时,居住信息会被相应注销。若市民认为自己的居住登记信息被不当注销,可向社区工作站或居住登记受理点提出申请,填写《居住登记信息更正申请表》,并附上租赁合同、水电费单等证明材料提交审核,经街道、区网格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即可恢复数据,市民也可通过“深圳公安”“i深圳”等平台自行查询办理。
来源:民心桥
采写:奥一新闻记者 廖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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