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高效化解农村土地纠纷、筑牢基层和谐稳定防线,近日,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深入辖区乡村开展巡回审判,成功调解两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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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乡某村有两户土地承包户与村委会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已到期,且承包户已整户消亡,按照相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规定,承包户整户消亡后,其承包的集体土地应当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重新统筹分配。但该消亡承包户的子女在今年春天继续耕种了案涉土地,村委会多次沟通,要求其在今年收割后返还集体土地并补足今年的费用,均遭到拒绝,双方矛盾持续僵持。

考虑该案件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的民生问题,基层乡镇可能存在多个相似案件,且两名被告为同村村民,往返法庭诉讼多有不便,为最大程度便利当事人诉讼,就地化解基层矛盾,承办法官决定深入事发乡村开展巡回审判,将庭审现场搬到村民家门口,通过公开透明的庭审过程,既可以减少当事人的奔波劳碌,也能让周边村民近距离感受司法审判流程,加深对土地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

来到江北乡后,开庭之前,承办法官先开展了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工作,针对村民不理解的相关法律法规、不返还耕地的核心争议点,法官结合《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用通俗易懂的乡土语言,详细解读了土地、承包户整户消亡后承包土地收回的法律依据,清晰地阐明个人耕种权益与村集体土地权益的边界。同时,村负责人结合村内土地管理实际、乡村公序良俗、邻里和睦等方面进行了耐心说明。在孙法官的释法明理和村干部的情理疏导下,当事人愿意配合村委会工作,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此次巡回审判是法院践行司法便民、深化基层纠纷治理的生动实践,不仅实现了下沉一线,就地办案,切实减轻了群众诉讼负担,打通了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充分彰显了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高效化解了矛盾纠纷、避免了基层矛盾激化,修复了乡村和谐关系,更以真实案例开展普法宣传,让周边村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