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老,一个残,肢体冲突谁之过?”甘肃兰州,65岁退休老人在街心花园乘凉时,不慎碰到旁边一名智力残疾男子的凳子,被对方辱骂并咬伤手指,佩戴的助听器也被打落损坏,老人起诉索赔医疗费及助听器费用共3.7万余元,对方却说双方均有肢体冲突过错,法院审理后这么判!

(案例来源: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兰州石化俱乐部对面的街心花园,是周边老年人常去的纳凉休闲场所,当天上午,65岁的退休老人张林像往常一样来到花园散步。

张林患有听力障碍,日常需要佩戴助听器才能与人正常交流,花园里有些固定长椅,也有人自带便携椅子,24岁的金雨当天也在这里乘凉,他自带了一把椅子坐下。

金雨是一名智力四级残疾人,日常需要父亲金旺监护照顾。

据张林事后陈述,他在行走过程中手不慎碰到了金雨所坐的椅子,金雨当即辱骂他。

张林听力不佳,可能未能及时回应或解释,双方言语冲突迅速升级,继而发生肢体撕扯。

在混乱中,金雨咬伤了张林的手指,张林佩戴的助听器也在拉扯中被打落在地,一只当场损坏,另一只则不知去向。

冲突发生后,金雨拨打110报警。兰州市公安局西固分局先锋路派出所民警出警赶到现场,将双方带回派出所处理。

因两人均患有不同程度的身心障碍——张林听力残疾、金雨智力残疾,且当时未发现明显严重伤情,派出所未作出行政处罚或治安调解,仅进行了口头批评教育后让双方各自回家。

事发两天后,张林因手指咬伤前往兰州大学第二医院西固区人民医院急诊科就诊,产生医疗费共计406元。

同日,张林发现自己的助听器已无法正常使用,一只外壳碎裂、内部线路裸露,另一只则在冲突中丢失。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这副助听器是张林此前花费数万元配置的,对他而言几乎是“耳朵”一般的存在。

于是,张林的儿子张永代父亲与金雨的监护人金旺沟通赔偿事宜。

金旺认为:事发当天在派出所双方都没提助听器的事,过了两三天才说坏了,谁知道是不是后来弄坏的?而且我儿子也被打了,我们也没找你们要赔偿。

双方协商未果后,张林向西固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金雨及其监护人金旺共同赔偿医疗费406元、助听器费用31800元(一副两只的价格)、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合计37206元。

庭审中,被告方辩称:是张林先动手推倒金雨的椅子并辱骂殴打,金雨只是自卫;助听器损坏情况不明,事发当天派出所未记录助听器损坏,不排除事后造假;且金雨本身是智力残疾人,不应承担全部责任。

法院审理查明:张林确实患有听力障碍需佩戴助听器;金雨系智力四级残疾人,金旺为其法定监护人;双方在街心花园因座位问题发生纠纷,进而相互辱骂撕打,金雨咬伤张林手指,助听器在冲突中脱落损坏;先锋路派出所出具的情况说明确认“现场只发现一只被损坏的助听器”;张林重新购买一副(两只)助听器花费31800元,但未能证明事发时佩戴了两只助听器。

那么,法院会如何判决?

首先,互殴案件中双方均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不存在谁受伤谁有理或谁弱势谁免责的规则。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本案中,张林虽年长且有听力残疾,但法院查明双方均实施了辱骂和肢体冲突行为,而非单方遭受攻击,故认定各担50%责任。

若张林能证明自己系被动挨打、未还手,则被告可能承担更高比例甚至全部责任。

这也提醒公众:遭遇纠纷时尽量保持克制、避免还手,优先选择报警或求助旁人,一旦加入互殴,自身的赔偿请求也会被打折扣。

其次,财产损害赔偿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受害方须证明受损财产的具体范围、数量和价值,否则法院只支持有证据证明的部分。

本案中张林主张两只助听器均受损(一只损坏、一只丢失),但派出所出警记录仅记载一只助听器被损坏,张林亦未提交事发时佩戴两只助听器的其他证据(如病历记载、购买记录显示为双耳适配等),故法院仅支持一只的赔偿请求。

这启示公众:随身携带贵重物品时,最好留存购买凭证、保修卡等;发生纠纷后第一时间向出警民警说明全部财物损失情况并要求记录在案,避免事后举证困难。

最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责任但不能免除。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明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金雨系智力四级残疾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亲金旺作为法定监护人未能有效约束其行为,依法应与金雨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若监护人能证明已尽到充分监护职责(如事发时全程陪同、及时制止等),可酌情减轻责任,但完全免责的情形极为罕见。

综上,法院认为,双方在公共场合因琐事发生冲突并相互撕打,均未能冷静克制,对损害的发生均有过错,应各自承担50%责任。

故判决金雨、金旺赔偿张林医疗费203元、助听器费用7950元,合计8153元,驳回张林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65元由被告负担。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