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宝元年的长安,当那一卷烫金的诏书终于落到那个鬓角微霜的男人手里时,他做出的反应出乎所有人预料。
没感激涕零,也没跪地磕头,这大老爷们猛地一抬头,爆发出震得房梁直颤的狂笑。
那笑声里头,有终于熬出头的痛快,但更像是一股子憋了半辈子的恶气,终于撒了出来。
就在那当口,大笔一挥,那两句传颂千年的诗便跃然纸上:“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后世的人读这两句,品出的是舍我其谁的自信,是真龙终将飞天的豪气。
可你要是把时光倒回去,翻翻李白那会儿的日子,你准会发现,这十四个字背后,其实是一个赌红了眼的男人,在输得裤衩都不剩的时候,一把翻盘后的歇斯底里。
他这笑是给谁听的?
给那些拿白眼夹他的人,给那些穷得叮当响的日子,更是给那个对他彻底死心的女人——他的老婆,刘氏。
说白了,这是一场理想跟肚子的一场死磕。
往回倒腾几天,李白那日子过得叫一个糟心。
那会儿惨到啥程度?
耗子进米缸都得含着眼泪走,酒壶里干得能落灰。
对于一个整天把“天生我材必有用”挂嘴边的人来说,饿肚子事小,面子被人踩在地上摩擦才是真要命。
就在皇上喊他进京的前几天,家里刚闹翻了天。
起因是刘氏那个娘家兄弟。
这位小舅子穿着绸缎,踩着新鞋,拎着两包点心上门,嘴上说是看姐姐,其实是来打秋风借钱的。
张嘴就是几百文酒钱,理由还挺硬:“姐夫是大才子,平日里嚷嚷着千金散尽还复来,这点小钱还不是毛毛雨?”
这话像针一样,专门往李白心窝子上扎。
那会儿的李白,肚子里全是墨水,兜里却摸不出来半个铜板。
刘氏是个直肠子,压根没想给丈夫留脸,当着弟弟的面就把底裤给扒了:“家里早就揭不开锅了,还千金裘?
我自己都要去挖野菜了!”
小舅子走的时候,那个白眼翻得那是相当标准,撂下的话更难听:“天天做梦当大官,连换壶酒的本事都没有。”
这不仅仅是两口子吵架,这是两种活法的火星撞地球。
在刘氏看来,自家男人的脑回路简直没法理解。
当时摆在李白面前的其实有两条道。
第一条道,换钱。
隔壁那个地主老王家刚死了老娘,正拿着大把银子找人写碑文。
这对李白来说,提笔在那儿划拉两下,那就是白花花的银子。
只要李白肯把头低一低,手腕动一动,孩子的棉袄有了,米缸能冒尖,刘氏那一脸的怨气也能给抹平了。
这买卖,怎么算怎么赚。
可偏偏李白选了第二条道:不伺候。
理由硬邦邦的:老王家那是欺男霸女的主儿,名声臭了大街。
李白觉得,自己这支笔是写大好河山的,是写给皇上看的,要是为了几斗米给这种烂人贴金,那是脏了自己的心,更砸了自己的招牌。
在刘氏眼里,这简直就是脑子进水。
“你整天把清高挂嘴边,你瞅瞅俩孩子,上次吃顿饱饭是啥时候?”
这话扎心,可站在刘氏的立场,人家有错吗?
真没错。
自从李白前头那位许氏夫人走了之后,刘氏接了这个烂摊子。
她面对的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嗷嗷待哺的娃,还有一个天天喝得烂醉做白日梦的汉子。
她不是不喜欢才子,可在柴米油盐面前,才华这玩意儿不能当饭吃。
她想要个能往家里扛米的男人,结果李白给她的,只有一个摸不着的大饼。
为了证明自己是对的,为了打破这个死局,李白一咬牙,做了个决定。
去终南山。
李白认定,这是咸鱼翻身的唯一机会。
这又是典型的“李白式豪赌”。
在这个算盘里,风险大得吓人,成本高得离谱,可一旦赢了,那就是一步登天。
只要被公主看上眼,就能直接拿到通往金銮殿的门票。
跟这比起来,给财主写碑文赚的那点碎银子,简直就是苟活。
刘氏那是死活不答应。
“人家是皇亲国戚,咱家连饭都吃不上,你这就是白日做梦!”
她甚至给出了路子:别去瞎折腾了,老老实实去隔壁王家写几个字换钱吧。
两人在院门口僵持着,其实是两种活法彻底掰了。
刘氏要的是稳——看得见的铜板,摸得着的粮食。
李白要的是赌——哪怕只有一丁点机会,也要博个大的。
最后,李白还是甩手走了。
哪怕刘氏眼圈通红,哪怕家里灶台都冷了。
他背着个破包袱,顺着那条长草的土路,穿过村头的林子,饿着肚子走了三天赶到终南山。
结果呢?
这一把,现实结结实实给了他一巴掌。
他连公主的影子都没见着。
三天后,当他拖着灌了铅似的双腿挪回家时,等着他的不是热乎饭,而是死一样的安静。
屋里黑得伸手不见五指,灶膛里最后一点火星子都灭了。
刘氏人没了。
墙角里,两个孩子缩成一团,大的五岁,小的才两岁,冻得跟鹌鹑似的。
那一声怯生生的“爹”,估计是李白这辈子听过最像刀子割肉的声音。
这位一心想“安社稷济苍生”的大诗人,这会儿能干的,就是把米缸翻个底朝天,刮出还没巴掌大的一点糙米,生火给娃煮碗稀汤。
灶灰扑了一脸,火星子把袖口都烧了个洞。
他一口一口吹凉了喂孩子,看着娃狼吞虎咽的样,心里的滋味比山里的风还冷。
夜深了,孩子睡着了。
李白坐在破桌子前头,想起了死去的发妻许氏。
许氏当年是无条件信他,觉得他早晚能成事。
而刘氏最后选择了跑路(或者说决裂),不是她嫌贫爱富,是她实在赌不起了。
一个人,一桌残羹,一地鸡毛。
要是故事到这儿就剧终,那就是个典型的“眼高手低”的反面教材。
一个不着调的空想家,最后搞得妻离子散。
可历史这玩意儿最有意思的地方,就是总在人绝望的时候给你来个急转弯。
就在这个家眼看要散架的时候,长安那边传来了马蹄声。
公元742年,皇上的圣旨到了。
天子要见他。
这一瞬间,之前所有的死磕、所有的狼狈、所有的“不务正业”,立马都有了说法。
他拒了王员外的碑文是对的——因为他的笔是要给大唐盛世留墨宝的。
他跑去终南山撞大运是对的——因为他注定是朝堂上的人,不是种地的命。
所有的冷眼和煎熬,在这会儿都变成了值得的本钱,终于换来了这张金灿灿的入场券。
那天日头打得特别足。
李白看着在门前疯跑的孩子,一把捞起来,原地转了好几圈。
他跟娃说:“爹要去长安了,皇上喊我去的。”
虽然娃不懂啥意思,但看着爹脸上阴云散了,也跟着傻乐。
那天晚上,他提笔写了那首《南陵别儿童入京》。
“白酒新熟山中归,黄鸡啄黍秋正肥。”
“呼童烹鸡酌白酒,儿女嬉笑牵人衣。”
你瞅瞅,诗里的画面多热闹、多富足。
可只有对着前几天那半碗糙米粥看,你才能品出这几句诗背后的那股子报复性的痛快劲儿。
等到最后一句,那股劲儿彻底压不住了: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这哪是高兴啊,这分明是在示威。
他在冲着那个离开的背影喊:你看,我说过我的诗能通天,你信了吗?
他在冲着那个翻白眼的小舅子喊:你看,我不写那些烂碑文,照样能换来荣华富贵!
他在冲着所有把他当笑话看的人喊:我李白,绝不是烂泥里的野草!
刘氏后悔了吗?
史书上没写。
但对李白来说,这一刻,他赢麻了。
虽然咱们后来都知道,李白的长安之行最后也是拿了一笔钱被打发回家,他在政治上的幼稚让他根本玩不转宫廷里那些弯弯绕。
但在公元742年的那个瞬间,他是真正的赢家。
他用一种近乎偏执的狂劲儿,在现实的铜墙铁壁上硬是撞开了一个口子。
所以,等咱们今天再读“仰天大笑出门去”的时候,别光盯着潇洒看。
那笑声底下,藏着半碗糙米的苦涩,藏着老婆跑了的剧痛,更藏着一个男人被命运逼到墙角跟时,把命押上桌的一记绝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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