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过《红楼梦》的人,大约都会在“金陵十二钗又副册”的排名上嘀咕一句:晴雯凭什么排在袭人前面,占据首位?
论贤惠,袭人温柔和顺,把宝玉照顾得无微不至;论口碑,袭人在上上下下面前都挣了个“贤”字;论地位,袭人早已是王夫人暗许的“准姨娘”。
而晴雯呢?性子烈,嘴巴毒,一副火爆的脾气,动不动就和宝玉顶嘴,还曾拿扇子出气。
可曹公偏偏就把她放在了又副册之首。
会不会是因为作者更喜欢晴雯?这话确实没错,但是若只论“喜欢”二字,还是太轻了。曹公对晴雯的偏爱,藏得更深。
他写晴雯死时十六岁,正是“眉眼儿有些像林妹妹”的年纪。
十六岁的少女,美得张扬,活得任性,死得惨烈。
他舍不得让她活到二十几岁,舍不得让她变得圆融世故,舍不得让她在岁月的磨砺中变成另一个鱼眼珠的“婆子”。
所以他让晴雯在最美的年华死去,让她的生命永远定格在那个撕扇子、补雀金裘、和宝玉赌气又和好的夏天。
而袭人呢?她活了下来,嫁给了蒋玉菡,做了“人家妇”。
虽说是“有始有终”,可终究要走那条所有女子都逃不过的路——从女儿,变成女人,再变成婆子。
曹公把最深的“怜惜”给了晴雯,却把无情的“现实”留给了袭人。
可若只是因为“死得早”,晴雯还不够资格坐上又副册的头把交椅。真正的原因,是晴雯身上有一种东西,是其他所有丫头都没有的。
她拿怡红院当自己家。
这话听起来简单,做起来却极难。
鸳鸯对贾母忠,平儿对凤姐忠,紫鹃对黛玉更是掏心掏肺,可她们都知道自己是“奴才”。她们守着本分,尽着忠心,主仆之间再亲近,也隔着一道身份的墙。
但晴雯不一样。
她临死前,把自己的贴身旧红绫袄和宝玉的袄换了,说:“将来在棺材内独自躺着,也就像还在怡红院的一样了。”
别人死了想的是落叶归根,她死了想的却是宝玉,是怡红院。
她不是不知道自己是丫头,可她偏不把自己当外人。
宝玉邀她一起洗澡,“你既没有洗,拿了水来咱们两个洗”。
她却懒得伺候他,直接跟他说“我也没那工夫收拾,也不用同我洗去”。
她病了,宝玉急得团团转,她反倒嫌他烦。
她撕扇子,撕得理直气壮,因为她心里从没觉得宝玉是高高在上的主子,而是一个会吵架、会和好、会哄人的“自己人”。
这种“不把自己当外人”的底气,不是恃宠而骄,而是她真真切切地把怡红院当成了家,把宝玉当成了亲人。
更难得的是,她是大观园里第一个有了“自我意识”的奴才。
她说“谁又比谁高贵些”,这话放在今天平平无奇,可在那个时代,一个丫头说出这样的话,不啻于惊雷。
她不认同“奴才天生就低人一等”,她看不惯那些在主子面前卖乖讨巧的“攀高枝”的行径。
她守着自己的倔强,守着自己那点不肯弯下去的腰杆子。
她劝宝玉装病逃学,不是怂恿主子学坏,而是她打心眼里觉得:读书若不喜欢,那就不读。
这种朴素得近乎本能的判断,不掺杂任何功利考量——她不指望宝玉考功名自己跟着沾光,她只是不想让宝玉不开心。
袭人劝宝玉读书,是为了他的前程,这是“贤”;晴雯帮宝玉逃学,是为了他的心情,这是“真”。
“贤”可以复制,麝月也贤,平儿也贤,紫鹃也贤。可“真”这种东西,模仿不来。
所以晴雯是独一无二的。
司棋被撵时哭求迎春帮忙,是因为她不想失去副小姐的体面;而晴雯将死之际,穿着宝玉的衣服,想的却还是怡红院里的光景。
一个是怕失去地位,一个是放不下感情。境界上高下立判。
曹公把晴雯排在又副册之首,并非因为她比袭人更优秀,而是因为她比任何人都更“像一个人”。
在那个把女子分为“女儿”和“婆子”两个阶段的世界里,在那些安于做“副小姐”的丫头中间,晴雯活得格外鲜活。
她不知道什么叫“本分”,她只知道高兴了笑,生气了骂,委屈了哭。
她爱宝玉,就掏心掏肺地爱,不计后果地爱,哪怕最后被撵出大观园,死在一张破炕上,她也没后悔过。
临死前那一夜,她叫的是“娘”,可手里攥着的,却是宝玉的袄。
她不是没有遗憾,但她到死都没有醒来——没有醒来认清自己是个奴才,没有醒来恨那个赶她出去的世界。
她带着“怡红院是我家”的幻觉走了,这幻觉是曹公不忍心戳破的慈悲。
勇晴雯,病补雀金裘是勇,至死不悟也是勇。
她何止是“又副册”之首,她是曹公藏在心里的最洁净的“女儿”。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