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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锋
“征集范围涵盖商品房买卖、校外培训、旅游服务、酒店(民宿)预订、装修装饰、美容美发、物业服务等多个行业或领域”内容为,“各类经营者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载于合同、店堂告示、消费卡、会员卡或电子协议等材料中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等多地发布关于征集消费领域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线索的公告,说明行业监管向实质性监管,迈出了一大步。
大家都知道,一段时间以来,消费维权领域已形成一套固化的被动监管模式:商家设置霸王条款、虚假营销套路侵害消费者权益,群众反复投诉难以解决,经媒体深度曝光、网络舆情发酵引发广泛关注后,市场监管部门才仓促介入,针对涉事主体开展单次查处。不管是校外培训机构“一经缴费概不退款”、物业合同“小区财产丢失物业无责”,还是装修公司单方面设置高额违约金,大多走的都是“投诉—曝光—突击整改”流程。
这种一事一议式处置,只能临时平息单起纠纷,对行业普遍存在的侵权套路只能起到短暂警示,无法从根源清理行业长期遗留的违规条款,更难以构建长效约束机制。
大量消费纠纷案例印证,只依靠群众投诉、媒体曝光才启动执法,让市场监管部门本该主动履职的职能大打折扣,部分基层监管甚至沦为事后兜底的“摆设”。不少商家摸透监管被动短板,长期沿用违规格式条款,只要不引发舆情、没有集中投诉,监管巡查便轻易放过。即便个别商家被查处,同行也不会主动整改,侵权条款换种表述继续使用,同类消费陷阱周而复始反复出现,消费者维权成本居高不下。深究根源,便是事前排查缺位、日常监管宽松,把市场秩序维护的责任全部推给消费者和媒体。
想要真正管住消费市场乱象,市场监管部门必须彻底转变监管理念,由被动接诉转向主动前置管控,紧跟电商、线上服务等市场新业态变化,精准打击层出不穷的新型消费陷阱。
电商平台“阴阳SKU低价引流”就是当下典型的新型侵权套路:京东、拼多多大量商家商品首页大图标注极低价格吸引点击,消费者出于对平台品牌信任下单,点进选购页面才发现低价仅对应鞋垫、配件、试用装等无关小件,主图展示的完整商品定价高出数倍。多名消费者遭遇误导后联系商家维权,客服却以“规格已标注、消费者自行选错”为由拒绝退换补偿。
多地市监局行政处罚案卷显示,仅2024至2026年,全国已有上百起同类价格欺诈立案,商家利用链接规格设置制造信息差,变相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单纯依靠消费者投诉才查处,早已滞后于市场乱象滋生速度。
如今包括山东潍坊、浙江新余、江西南昌、河南鲁山等多地同步开展不公平格式条款线索征集,主动号召商家自查清理不合规合同文本,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是监管模式转型的良好开端。
但青锋认为,仅靠征集线索、督促商家自查远远不够。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市场监管负有全链条监督职责,不能只停留在合同条款整治层面,必须把监管触角延伸至生产宣传、线上销售、售后履约、退费维权等经济运行全环节,常态化开展线上电商页面巡查、线下门店合同抽查、预付卡服务专项排查,对虚假引流、强制捆绑消费、售后推诿等各类隐性侵权行为同步整治,实现全流程闭环监管。
筑牢消费权益防护网,绝非监管部门单方面的任务,广大消费者同样不可或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赋予消费者监督、举报、索赔法定权利,但现实中很多群众遭遇霸王条款、虚假营销后,自认金额不大、维权流程繁琐,选择忍气吞声。
消费者应当主动学习消费相关法律法规,提升辨别各类消费陷阱的能力,遇到不公平格式条款、虚假引流套路敢于留存证据、主动投诉举报。只有监管部门主动前置治理、经营者自觉合规经营、消费者积极监督维权三方形成合力,才能搭建起严密的法治防护网,持续压缩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生存空间,构建公平透明、安心放心的消费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