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
广东中山一名三岁女童,仅仅因为不愿吃饭,遭到男幼师暴力强制喂食,造成嘴唇、脖颈多处软组织挫伤。目前涉事教师已经被幼儿园停职,公安机关依法将其拘留,相关部门跟进后续处置。这件事曝光后,大众心疼孩子,舆论情绪比较激烈。下面从法律层面客观解析责任、维权方式,呼吁大家理性关注这件事。
法律金句:看护者本应守护孩童,不能利用看管身份肆意伤害未成年人。
1.治安责任。故意采用粗暴方式对待儿童,已经构成殴打他人。警方对涉事人员予以拘留,属于治安处罚。如果经司法鉴定,孩子伤情达到轻伤以上,该老师会涉嫌故意伤害罪。倘若存在多次虐待孩童的情形,还可以按照虐待被看护人罪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旦构成刑事犯罪,教育部门会注销教师资格,终身禁止从事幼教行业。
2.行政处分。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职工不得变相体罚孩子。教育部门可以对涉事教师予以处分,同时核查幼儿园日常管理漏洞,对园区下达整改通知。
3.民事赔偿。幼师属于职务行为,幼儿园需要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赔偿包含医疗费、检查费、后期心理康复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幼儿园赔偿之后,可以向存在重大过错的幼师追偿。
二、家长发现孩子在幼儿园受伤,完整维权步骤
1.第一时间取证。拍摄孩子受伤部位照片,保存就医单据、诊断报告,务必调取幼儿园监控录像,留存和园方的聊天录音,固定全部证据。
2.立刻报警。由公安做询问笔录,固定施暴事实,警方笔录是后续维权最重要证据。
3.向教育局投诉,要求监管单位核查幼儿园管理漏洞,督促园方整改。
4.协商赔偿,协商不成,提起民事诉讼,索要各项赔偿;伤情较重的,可以做司法鉴定。
5.重视心理治疗,保留心理诊疗票据,将心理康复费用一并计入赔偿范围。
三、理性看待事件,聚焦孩子恢复,拒绝极端言论
1.不要泄露孩童面部信息,不随意转发完整监控视频,避免给女童造成二次心理伤害,保护未成年人隐私。
2.不要全盘否定幼师群体,此次是个别从业者违背职业道德,大部分幼教从业者恪守职业本分。
3.舆论重心放在两点,一是依法惩处施暴者;二是督促孩子接受心理疏导,尽快走出心理阴影,同时督促各个幼儿园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教职工师德考核,杜绝同类事情再次发生。
周兆成律师提醒:三岁孩子没有自我保护能力,幼儿园肩负监护看管义务。对于虐待儿童的行为,法律始终保持零容忍。希望本次事件可以推动幼儿园加强人员管理,让每一个孩子都可以在安全温和的环境里成长。
金句:教育应当温柔包容,暴力从来不是管教孩子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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