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琼杰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党组前不久召开会议,首次明确提出“要提高能源资源安全保障水平,积极释放先进产能,坚决严厉打击惩戒非法违法行为”。这一表述道出了矿山安全治理的根本目的——不是把企业管死,而是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能源资源供给。同时,传递出一个重要信号:必须告别“棍扫一大片”式的粗放监管,走向差异化精准管控。

长期以来,个别地方片面强调本位主义。面对工况条件、安全环保水平千差万别的矿山企业,不是精准施策、差异管理,而是为了凸显自身权威不惜采取扩大化的极端措施。一家矿山出事故、当地空气指标超标,就责令辖区内所有矿山一律停工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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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目繁多的监管和检查异化为正常生产经营的“绊脚石”和“拦路虎”,让那些合法合规、拥有先进产能的矿山企业吃尽苦头,动辄有矿不能开、有矿采不出,守着金山过穷日子。长此以往,损害的不仅是企业利益,更是国家能源资源安全的根基。

释放先进产能,就要对症下药,实行差别化管理。全国数万座矿山,开采方式、矿种、地质条件、装备工艺和智能化水平差异巨大,安全环保标准理应因矿制宜。对地质条件复杂、围岩不稳定、安全风险高的井工煤矿等,标准必须苛刻,措施必须严厉;对地质条件相对简单、风险较低的井工金属矿山,则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标准,严防过度投入从而加重企业负担;对地质条件极为简单、风险系数极低的露天矿山,应建立与其匹配的安全标准体系。唯有如此,安全治理才能精准而有效。

在此基础上,还需借鉴煤矿行业和绿色矿山建设的治理经验,对矿山企业实施分级分类动态管理。达到国家和省级标准的先进企业,应在正常生产上多开绿灯;问题多发、不达标的落后企业,则要加强监督监察,限期整改提升,必要时坚决责令停工停产。让先进企业得实惠、享红利,让落后企业受惩戒、担损失,才能实现行业长治久安。

安全与矿业开发、环保与矿业开发从来不是对立的矛盾体,而是可以通过加强监管、精准防控、有效施策实现和谐统一的有机整体。只有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统筹好发展与安全、发展与环保的关系,推动矿业开发与安全、环保深度融合,才能以高质量矿业发展促进高水平安全和高水平环保,以高水平安全和高水平环保保障和支撑高质量矿业发展。

能源资源安全是“国之大者”,事关高质量发展大局;安全与环保是矿山企业必须坚守的底线。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在党组会上强调提高能源资源安全保障水平、积极释放先进产能,是统筹发展与安全的一次生动创新,对如何以差异化政策提升国内能源资源保障能力,具有极强的指导性和示范意义,值得地方相关部门深思与借鉴。

原标题:《实行差异化精准管理,释放矿山先进产能》

本文原载于《中国矿业报》2026年6月8日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