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有位父亲,离婚7年,女儿跟着妈妈过,他每月该出的两千块抚养费一分没给,累计欠了16万多。
女儿去年2月因病去世,这笔钱才通过法院要回来15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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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千块钱一个月,多吗?说多不多,说少不少,但它是一个父亲对女儿最基本的责任。
7年时间,每个月两千块都拿不出来吗?还是说,压根就没想拿?
婚姻可以散场,但为人父母的责任不能退场。离婚协议白纸黑字写着,每月两千给到孩子独立生活。
这不是人情,是法定义务。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孩子生病住院,全是妈妈一个人扛着,父亲全程缺席。
现在人走了,钱追回来了,可这钱能买回孩子本该安稳的童年吗?能买回母亲熬碎的那些日日夜夜吗?
有人说,人心是肉长的,有些人的心大概是铁铸的。
还有人问,抚养费为什么不能强制执行?这其实也是很多类似案件共同的痛点,执行难。
但今天这个案子有个不一样的地方,以往追讨抚养费大多是孩子本人起诉,这次女儿不在了,法院认定母亲全程垫付了所有开支,可以基于追偿权来要这笔钱。
这相当于母亲替孩子扛了本该父亲承担的那份,现在有权追回来。
这个判决我觉得是给了一个明确的信号:抚养费不是想欠就能欠的,就算孩子不在了,该你担的那份责任,法律也会帮你算清楚。
这些年我们见过不少类似的事。有把新生婴儿扔草丛里的,有把生病孩子丢医院失联的,还有拖欠抚养费等孩子长大了才被追讨的。
每一起都在提醒我们一件事:生而不养,是最大的不负责任。法律可以帮你算账,可以强制执行,但算不回的是孩子错过的陪伴和关爱。
为人父母,是一辈子的功课,钱可以欠,孩子的成长欠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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