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天内,杨姗姗律师为涉嫌诈骗罪的当事人A某开展辩护。案件焦点在于事实认定、金额定性和主观故意等。律师全面核实细节、撰写法律意见,与检察官沟通。最终,检察院采纳意见,当事人不批捕,成功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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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姗姗律师是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拥有刑法学硕士学位,执业至今承办过数百件各类案件,在刑事辩护和民商事案件代理方面经验丰富。此次要讲述的是她办理的一起诈骗案
本案委托人是19XX年出生的湖北籍当事人A某,A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北京市公安局XX分局立案侦查,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A某家属在案件审查批捕的关键节点,专程委托杨姗姗律师担任本案侦查阶段辩护人,全权处理涉案法律事宜。若检察院批准逮捕,A某将被羁押于看守所,后续定罪量刑风险会大幅上升,家属的核心诉求是争取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帮助A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脱离羁押状态。
接受委托后,杨姗姗律师第一时间预约会见在押的A某。她全面核实案件涉案细节,包括资金往来情况、A某参与案件的经过等案件事实。之后,她开始梳理全案在卷线索,围绕诈骗罪犯罪构成要件查找案件事实疑点。经过细致分析,她针对性地撰写专业法律意见。在检察院审查逮捕的法定时限内,杨姗姗律师及时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书面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这份意见书从主观犯意、涉案参与程度、涉案金额存疑、社会危害性偏低、具备取保监管条件等多角度阐述辩护观点。不仅如此,她还当面和办案检察官沟通案情,逐项就公安机关报送案卷中的事实瑕疵进行法理陈述,全力推动检察机关审慎审查逮捕必要性。
最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采纳了杨姗姗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北京市公安局XX分局依据检察机关不批捕结论,于20XX年X月X日出具取保候审决定书(京公西取保字[20XX]XXX号),自20XX年X月X日起对A某采取保证人担保模式的取保候审强制措施,A某当日顺利解除看守所羁押、恢复人身自由,案件后续由公安机关继续侦查。
杨姗姗律师这次辩护意义重大。在审查批捕的黄金37天内,她精准提交法律意见,促成检察院不批捕,让A某成功取保获释,规避了长期羁押风险。通过专业辩护锁定不批捕结果,也为后续侦查阶段从轻处理、不起诉、缓刑辩护预留了关键利好空间。而且,她依托会见、文书、与检院沟通等全流程法律服务,圆满完成了家属委托取保的核心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