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暴者侵害年仅十三岁少女,事后还出言,如果不撤案,威胁要杀受害者全家,如此逼迫撤案,行径恶劣至极。未成年人本应受周全保护,歹徒施暴又恐吓,漠视法律与生命底线。受害家庭不必畏惧威胁,及时留存全部证据,依靠公安与法律维权。此类恶性犯罪必须从严从重判决,以此震慑不法分子,守护未成年孩子平安。
先是山西运城报警后,犯罪嫌疑人冒充警察上门二次殴打受害人,后是河北前妻带人打砸婆家公司,受害人报警后反而赔偿前妻300万,受害人被拘留。现在又出来个强奸13岁小女孩,犯罪嫌疑人已承认发生关系的情况下,还不予立案,这是怎么了?这年头还这么肆无忌惮吗?强奸未成年人,坚决不和解,这是很严重的罪行,应当予以严惩。
和14岁以下未成年女孩发生关系,既使女孩自愿,在法律规定中都是强奸。何况是真正的强奸,嫌疑人在当地绝对势力不小,应该好好查一下,13岁女孩被性侵后警方不予立案,家属未收到文书。可通过复议复核、检察院监督、12389举报等维权,威胁行为也可报案,盼官方关注处理。现在我只想知道后来是怎么处理的?警方不予立案是什么原因?这么严重的犯罪,对办案人员追责了没有?
强奸14岁以下女孩,那是绝对的重罪,刑事部分根本不可能调解!就算赔钱取得谅解,顶多在量刑时稍微减点刑,该坐牢一天都少不了,想拿钱摆平,可能吗?山西运城原来这么乱,一会打人,一会又来未成年侵害,芒格有句话说得好,如果知道哪里有危险,我绝对不会去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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