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6月23日讯 近日,信用中国平台公示信息显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进行工程建设,被福州市仓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处以255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仓城综罚决字﹝2026﹞1408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6月2日。
经查,该企业在火车南站东侧配套道路及景观绿化工程(一期)项目施工期间,三条道路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便进场施工。经核查认定,项目用地规划、规划农用地转用等审批手续缺失,该项目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造成的影响,属于建成后不能拆除的违法建设工程。
执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对企业作出处罚,罚款金额25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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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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