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6月18日,柳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接群众举报:清河路市民广场前路段,有小型汽车和摩托车停留拍照,期间摩托车发出巨大轰鸣声,严重干扰周边居民夜间正常休息。接报后,柳州交管联合特巡警支队迅速响应,依托“天网”监控和智慧交通系统精准锁定涉案车辆及人员轨迹,并将两名驾驶人查获。

经查,当日1时许,驾驶人韦某(男)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租赁的桂BLQ***小型汽车;另一驾驶人刘某(男,16岁)同样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擅自改装排气管的京BER***号牌踏板摩托车。两人在文昌楼前路段道路中间停车摆拍,其间摩托车持续轰鸣,改装排气管产生的巨大噪声造成扰民。进一步核查发现,刘某所驾摩托车还存在故意遮挡号牌、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等违法行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到案后,两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涉案车辆已被依法扣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公安交管部门提醒:

• 无证驾驶“驶”不得: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绝不可驾驶机动车,否则将面临行政拘留的严重后果。没有经过系统的安全驾驶培训,驾车出行很容易发生事故。

• 非法改装隐患深:擅自改动排气管等登记参数,既违法又制造刺耳噪声,更可能破坏车辆安全性能,害人害己。

• 道路绝非取景地:在路中间停车驻留、摆拍打卡,不仅严重扰乱通行秩序,更将自身与他人置于危险边缘,切莫拿生命换“镜头”。

• 未成年人监护需尽责:家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务必管好车钥匙、加强日常教育,切勿纵容孩子无证驾车上路。守护未成年人安全,就是守护每一个家庭的完整与幸福。

-END-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黄崇焊

内容来源:柳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