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业主在缴纳物业费的时候,心里总会有这样一种感受。房子是全款购置,产权完全属于自己,可每年都要持续支出一笔不小的费用用来缴纳物业费。不少业主感慨,这笔费用名义上是物业服务酬劳,实际上和租房人群缴纳房租十分接近。我们拥有房屋独立产权,但是小区电梯、道路、绿化、安保、环境卫生等公共设施,常年都需要资金维护,只要长期在小区居住,这笔开销就无法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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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纠纷不断,最核心的分歧,就是双方对物业费的性质有着截然不同的理解。物业公司认为,物业费是保洁、安保、设施维修等劳务对应的合理报酬;而广大业主普遍认为,小区公共区域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花钱维护属于自己的共有财产,长期持续分摊费用,心理上等同于给自己缴纳房租。

最近几年,物业纠纷已经成为城市民生矛盾里的高频问题,欠费纠纷、服务不到位、收费账目不透明、公共收益去向不明等问题屡见不鲜。今天我们结合《民法典》物权条款以及物业管理相关条例,把产权归属、物业费成本构成、双方权责一一梳理清楚,理性剖析邻里矛盾产生的根源,同时聊聊当下各地物业行业规范化整改的各项新规。整篇内容保持客观中立,平衡业主和物业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制造对立情绪。

首先我们把小区产权划分讲明白,这也是大家产生认知分歧的根本原因。

按照现行法律条文,商品房小区分为两类产权。第一部分是住户套内房屋,产权登记在个人名下,土地使用权一并归属购房者。这部分私人空间,所有权完全属于住户个人,不需要支付任何占用费用。

第二部分是小区全体公共区域,包含楼道、电梯、公共道路、绿化植被、休闲场地、供水供电主管道、监控安防设施等,这部分资产属于全体业主共同共有。整栋楼所有住户,共同享有公共配套的产权。

矛盾也就由此产生。私人住宅买到手之后,产权永久归个人所有,不需要持续缴费。但是公共设施会不断老化,电梯需要年检维修,管道需要定期疏通,垃圾需要每日清运,大门需要专人值守。共有资产想要正常使用,就必须不断投入资金进行养护。这笔运维开支分摊到每一户,就是物业费。

站在业主的角度来看,公共配套本来就是全体业主共同购置的资产,养护自有资产需要年年掏钱,长期持续支出,心理感受和长期支付房租非常接近。租房的房租包含房屋使用费和小区配套维护成本;自有住房不用缴纳房屋租金,却要单独承担公共设施养护费用。这就是很多业主把物业费看成“自住房屋运维租金”的主要原因。

站在物业公司的角度,物业仅仅是业主委托的服务团队。小区公共资产产权归全体业主,物业公司不占有任何不动产产权,只负责人员值守、环境保洁、设备维修等工作,物业费就是业主支付的人工与运维成本。资产属于业主,服务由物业提供,资金全部用来发放工资、采购物料。

双方立场不一样,分歧自然越积越多。业主觉得自己是在维护自有资产,一旦服务质量打折扣,就不愿意足额缴费;物业公司受人工成本上涨影响,运营开支逐年走高,如果大批业主欠费,服务水平只能不断压缩。久而久之,欠费、起诉、服务降级形成恶性循环。

下面我们拆解物业费的成本构成,大家就能看明白,绝大部分资金都用在了共有设施维护上,纯粹一对一的个人服务占比很低。

根据住建部门公开的物业成本核算标准,正规物业费主要分为四项开支。

第一项,公共设施设备维护费。电梯检修、二次供水设备清洗、消防器材检测、配电设施维护、管网疏通、路灯监控维修,这部分支出大约占到总费用的一半。简单来说,这笔钱主要用来保养全体业主共有的硬件设施,如果长期缺少维护,小区会快速老化贬值。

第二项,公共区域环境养护费。主干道清扫、楼道保洁、生活垃圾转运、绿植修剪养护、病虫害防治,整片公共环境的日常管理,都依靠这笔开支。

第三项,秩序安保费用。门岗执勤、夜间巡逻、外来人员登记、停车场秩序管理,保障整个小区的居住安全。

第四项,物业管理人员薪资、办公耗材、水电杂费。项目经理、财务、内勤工作人员的薪酬都包含在内。

专门针对单户住户的个性化服务占比很小,绝大多数资金都投入到全体业主共享的公共资产养护中。住户每年缴费,本质就是为共有资产承担养护费用。资产是全体业主共同拥有的,资金用来维修电梯、管道、绿化,这也就不难理解,很多业主会把物业费理解为自住房屋的长期运维分摊费用。

接下来我们梳理业主和物业最容易产生冲突的几个焦点问题,全部和共有产权管理直接相关。

第一个分歧:服务存在瑕疵,业主选择拒缴全部物业费。

物业服务属于持续性工作,很难做到尽善尽美。楼道清扫不及时、电梯临时停运、杂草无人清理,都是很常见的小问题。业主认为,花钱聘请团队看管自有资产,服务达不到约定标准,就可以拒绝支付酬劳。

司法判决有着统一尺度:不能因为局部服务问题就全额拒缴物业费。如果服务存在缩水,住户可以留存照片、视频、聊天记录,联合业委会提出整改要求,协商按比例减免费用;如果直接一分钱不缴纳,物业公司提起诉讼后,法院一般会判决补缴费用,只酌情小幅减免。很多业主对此难以接受,矛盾不断升级。

第二个分歧:小区公共收益账目不公开,业主心里不平衡。

电梯广告、门禁广告、地面公共车位租金、快递柜进场费用,这些收入都来自业主共有区域,收益理应归全体住户所有。不少小区物业直接把这笔收入划入自身经营利润,既不公示收支明细,也不抵扣物业费、存入公共维修账户。

业主一边年年交钱维护公共设施,另一边共有资产产生的收益无法共享,双重支出之下,抵触情绪会越来越强烈。这也是《民法典》重点整治的问题,法规明确要求物业必须定期公示公共收益账目,接受全体业主监督。

第三个分歧:物业费只涨不跌,成本上涨全部由住户承担。

人员工资、物料、水电开支逐年上涨,物业公司会申请上调收费标准。但是小区硬件配套不会同步升级,业主看不到服务品质提升,只能看到费用逐年涨价。大家觉得,维护自有资产,经营成本上涨全部转嫁给住户,物业公司稳定赚取利润,心理很难平衡。

第四个分歧:前期物业长期把持管理权,业主很难自主更换服务团队。

新房交付时,开发商会直接选定前期物业公司,不需要全体业主共同选聘。很多小区入住多年,迟迟无法成立业主委员会,住户没有集体投票更换物业的渠道,只能被动接受收费与服务,缺少议价空间。自己名下的共有资产,运维服务商却不能自主挑选,这也是矛盾高发的重要原因。

理清矛盾根源之后,我们再来看近几年全国大范围推进的物业行业规范化整改,核心思路就是把共有资产的管理权交还全体业主,理顺委托服务关系,改变单向收费的模式。

第一,严格规范公共收益管理,做到账目透明可查。

按照《民法典》物权相关条款,小区公共区域经营所得,归属全体业主。多地住建部门出台硬性规定,物业公司每半年必须公示广告收入、车位租金、场地租赁费的完整收支。公共收益优先存入业主共管账户,用来抵扣下一年物业费、补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是用于小区改造升级。

把共有资产产生的收益返还住户,减轻大家的缴费压力,弱化“给自己交房租”的感受。不少小区用广告收入补贴保洁开支,物业费长期保持稳定,邻里纠纷明显减少。

第二,积极扶持成立业主委员会,把选聘物业的主动权交到住户手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之后,全体业主可以公开招标,自主选择物业公司,明确服务项目、考核标准、收费价格。如果服务不达标,经过半数业主投票,就可以更换服务商。

资产所有权属于业主,服务团队由业主自主选聘,双方权责才能对等。住户不再被动缴费,而是作为甲方购买服务,服务不达标可以更换服务商,从根源平衡双方地位。

第三,试点物业费履约考核制度,服务质量和收费金额直接挂钩。

不少城市推行打分考核机制,业委会按月对安保、保洁、设备维保逐项打分。考核合格,足额缴纳物业费;出现服务漏洞,按照比例扣减费用。杜绝“服务缩水,费用一分不少”的情况,让酬劳和服务成果相匹配。

第四,细化物业费成本公示制度,每一笔开支逐条对外公开。

正规物业公司必须每年公示人员工资、设备维修费、绿化养护费、办公开支,杜绝打包笼统收费。每一笔物业费对应的维修项目、保洁项目清晰可查,资金专款用于共有资产维护,不能把经营利润随意摊入运维成本,变相抬高住户缴费标准。

第五,严格区分物业费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两笔资金专款专用。

物业费用于日常保洁、安保、小型维修;维修基金专门用于电梯大修、外墙翻新、管网整体改造。不能把大型改造开支摊入物业费,随意抬高日常收费。两项资金分开管理,账目互不混用,收费项目更加清晰。

第六,逐步推广酬金制,改善传统包干制带来的弊端。

包干制模式下,物业费总收入扣除各项开支,剩余利润全部归物业公司,容易出现压缩保洁、安保开支来提高利润的现象。酬金制模式下,物业只收取固定管理服务费,所有运维资金专款专用,收支全面公示,不存在赚取差价的空间。

目前很多新建小区都开始采用酬金制,物业只负责管理工作,不在运维成本里赚取利润,最大程度避免为了盈利降低服务标准,缓解业主的抵触情绪。

客观来说,从法律定义上,物业费属于物业服务对价,不属于租金。房屋产权永久归属购房者,土地使用权也归住户,不存在房屋租赁关系。大家之所以会产生“自住还要交房租”的感受,主要是公共资产运维成本需要每户均摊,再加上服务不对等、收支不透明、业主缺少自主选择权,才造成心理上的不平衡。

个人住宅产权长期稳定,住户不需要支付房屋占用租金。但是电梯、管网、绿化、安防等公共配套,想要持续正常使用,一定会产生持续性养护开支。共有资产由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养护费用自然由全体产权人共同分摊,这是物权制度下正常的规则安排。

想要化解物业矛盾,不能单纯纠结缴费与否,关键是理顺委托关系:业主是共有资产的产权人,物业公司是受聘提供服务的乙方。业主有权审核账目、考核服务、更换团队;物业公司必须公开收支、履行服务承诺、妥善管理公共收益。权责对等、账目透明、双向约束,缴费纠纷才会逐步减少。

对于普通住户,如果遇到服务不达标的情况,不要直接拒缴物业费,避免产生诉讼纠纷。合理的处理方式是留存照片、视频、沟通记录,联合邻里推动业委会成立,要求物业限期整改,协商合理减免费用。如果公共收益长期不公示,可以向街道物业主管部门投诉,要求公开账目,把共有资产收益落实到全体业主身上。

对于物业公司,只有做到收支公开、履约到位、返还公共收益,才能减少住户的抵触情绪。把每一笔运维开支讲清楚,把经营收益还给业主,住户缴费才会心甘情愿,欠费纠纷自然会大幅下降。

随着物业管理法规不断完善,业委会制度稳步落地,酬金制大范围推广,公共收益严格监管,今后小区运维会越来越规范。业主牢牢掌握资产管理权,花钱买到对等服务,账目清晰、权责分明,业主与物业之间的对立矛盾会慢慢缓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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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文依据民法典与物业管理条例客观解读双方权责,各地收费细则以住建部门及小区物业服务正式合同为准。